工程造价审定主体是谁

2022-04-10 09:39:46
5881人收看
大律云律师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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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 工程造价审定主体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工程造价的审定单位,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由法院或仲裁机构指定具有司法工程造价鉴定资质的机构。

    法律依据

    《建筑法》第六十一条

    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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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2024-07-26 18:2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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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可以的,于法有据,可以找对方协商
  • 建设工程法律关系主体包括哪些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建设工程法律关系主体包括哪些

    内容: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的主体包括哪些施工中劳务分包的主体是:建设工程总承包人或者专业分包的承包人与具有建筑业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承包人,总承包单位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的主体包括哪些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的主体包括建设工程总承包人或者专业分包的承包人与具有建筑业劳务分包资质的劳务承包人,总承包单位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法律依据《建筑法》第二十九条 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

    王熙律师
    2022.04.242699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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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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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不良记录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不良记录

    内容:(一)建设单位1、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证;2、勘察、设计、监理和施工等单位的中标通知书、合同;3、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申报表、通知书;4、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5、单位法定代表人对工程项目负责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6、现场机构设置及人员基本情况表。(三)设计1、资质证书;2、项目负责人以及建筑、结构设计人员执业资格证书;3、设计图纸会审、交底记录。那么建设工程质量责任主体不良记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1.12.201027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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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造价审定主体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可以在施工合同中约定工程造价的审定单位,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可以由法院或仲裁机构指定具有司法工程造价鉴定资质的机构。法律依据《建筑法》第六十一条交付竣工验收的建筑工程,必须符合规定的建筑工程质量标准,有完整的工程技术经济资料和经签署的工程保修书,并具备国家规定的其他竣工条件。建筑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九条建设工程竣工后,发包人应当根据施工图纸及说明书、国家颁发的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及时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价款,并接收该建设工程。建设工程竣工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 主体工程可以进行劳务分包吗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主体工程可以进行劳务分包吗

    内容:劳务分包的发包人是建设工程总承包人,也可以是专业分包的承包人;其承包人是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企业。由于劳务合同的主体是企业,构成的是企业之间的法律关系;因此,劳务分包合同不是劳动合同。而依据《建筑法》第二十九的规定,工程分包必须经建设单位同意。企业近3年最高年完成劳务分包合同额100万元以上。企业具有与作业分包范围相适应的机具。那么主体工程可以进行劳务分包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1.12.17140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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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认定建设工程合同效力和主体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如何认定建设工程合同效力和主体

    内容:建设工程承包人不具备上述条件,所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是无效的。因此,对他们所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只要不存在其他无效的情形,也应当认定有效,况且《建筑法》、《合同法》均没有对发包人的资格作出禁止性规定。因此,基本建设工程合同要受到国家计划的制约。那么如何认定建设工程合同效力和主体。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1.12.271042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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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主体是否具备验收条件怎么认定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工程主体是否具备验收条件怎么认定

    内容:未经验收不得进行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对确需分阶段进行主体分部工程质量验收时,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在质监交底上向质监人员提出书面申请,并经质监站同意。围墙内堆放的碎石对围墙产生向外的水平推力,围墙倒塌前已出现倾斜。工程的验收对于工程整体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因为这个关乎着重大人身和财产安全。那么工程主体是否具备验收条件怎么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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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19117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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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水利工程质量责任主体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水利工程质量责任主体

    内容:(一)总公司工程管理部质量主管岗位职责1、负责在建工程质量管理,在建工程质量抽查和巡查。那么水利工程质量责任主体。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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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0153人收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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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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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甲方偷换合同主体工程款怎么要回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甲方偷换合同主体工程款怎么要回

    内容:分包人与实际施工人签订合同后,诱骗收回合同原件、偷换合同主体,进行财产转移,上演“金蝉脱壳”,施工人证据缺失,还能要回工程款吗?

    冯清琴律师
    2024.04.02414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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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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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建筑工程发包主体资格有哪些要求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对建筑工程发包主体资格有哪些要求

    内容:建筑工程的发包采用招标投标的方式,可以充分利用供求关系、价值规律和竞争机制。二)直接发包:1、直接发包是指由发包人直接选定特定的承包人,与其进行直接协商谈判,对工程建设达成一致协议后,与其签订建筑工程承包合同的发包方式。但无论选择何种方式发包,发包人应将建筑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承包单位。那么对建筑工程发包主体资格有哪些要求。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1.12.28851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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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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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程造价审定主体是谁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工程造价审定主体是谁

    内容:工程造价审定主体是谁

    杨一凡律师
    2021.10.25964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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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甲方偷换合同主体工程款怎么要,甲方擅自更改合同主体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甲方偷换合同主体工程款怎么要,甲方擅自更改合同主体

    内容:为了从案件细节中找到关键证据、突破案件难点,天用律师与林先生详细沟通并调查企业资质情况得知:1、A与B工程公司属于关联公司,B工程公司名下并没有实际财产,A工程公司意在逃避付款责任,03收集关键证据 制定诉讼策略现在最关键的是,如何找到林先生与A工程公司存在分包关系的有力证据,为此天用律师展开详细调查,并专业指导林先生收集证据,01想要回工程款 无奈甲方偷换主体2019年11月,A工程公司与林先生签订施工合同,将项目工程施工图纸全部内容的腻子工程、全部顶棚、墙面的腻子工程分包给林先生。

    邢颖律师
    2024.03.14818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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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确定工程欠款诉讼中的主体地位呢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如何确定工程欠款诉讼中的主体地位呢

    内容:如何确定工程欠款诉讼中的主体地位呢根据原国家计划委员会颁布的行政规章《关于实行建设项目法人责任制的暂行规定》的规定,国有单位经营性基本建设大中型项目在建设阶段必须组建项目法人。在工程欠款诉讼实践中,后一种情况即项目法人停止经营活动后满一年而被视为歇业的情况较为常见,有的项目法人甚至长期处于歇业状态,但未被注销。项目法人歇业后未注销登记,也无清算组织负责清理项目法人债权债务的,施工企业提起工程欠款诉讼应以项目法人和清算主体作为共同被告。但不同性质的项目法人终止后应如何确定清算主体成为问题的关键。那么如何确定工程欠款诉讼中的主体地位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07657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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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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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人主体资格及其工程款计算标准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人主体资格及其工程款计算标准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民一庭倾向性意见认为: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因承包人资质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合同未约定工程价款,发包人和承包人就工程价款达不成协议的,经当事人申请,可以根据承包人的资质参照合同有效的标准在鉴定的基础上解决。合同虽然约定了工程价款,但发包人和承包人对新增加工程的价款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如果新增加工程与原工程性质基本相同,当事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计算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那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人主体资格及其工程款计算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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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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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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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主体资格审查及欠缺效力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建设工程主体资格审查及欠缺效力

    内容:建设工程主体资格审查及欠缺效力一、建设工程主体资格审查首先,建设工程合同主体应具有一定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作为发包人,应为计划机关批准的建设单位;通过工程建设新筹建单位,发包人可为筹建机关或经批准成立的工程筹建机构等。一般情况下,公民个人不能成为建设工程合同的主体,只能是承揽合同的主体。对建设工程合同主体资格的审查,一般应包括上述内容。按照《建筑法》等法律和法规的要求,下列主体签订的建设工程合同,因主体资格欠缺而应认定为无效:1、不具有经营建筑活动主体资格的企业或个人。那么建设工程主体资格审查及欠缺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1.12.27414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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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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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最低保修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最低保修期限是怎样规定的?

    内容: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的合理使用年限。那么对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最低保修期限是怎样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1.12.27266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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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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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设工程发包人必须具备的主体资格有什么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建设工程发包人必须具备的主体资格有什么

    内容:建设工程发包人签订建筑工程合同应具备的条件:1、必须具有筹建许可证根据《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施行细则》第57条规定,登记主管机关对申请筹建登记的企业,在核准登记后核发《筹建许可证》。通过该规定可以看出,建设工程发包人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是其对外发包的基本条件。那么建设工程发包人必须具备的主体资格有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1.12.28396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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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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