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老板签了用工协议。我给他干了一年多的活儿。我是管理,我的工资没给。我在工地给他垫付一些钱。他也不给我。我们起诉到法院。还是找劳动仲裁?

2022-04-26 23:3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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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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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 你好,一般劳动争议是先仲裁后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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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刘晓红
2024-07-26 18:55:15
刘晓红律师,硕士学历法学专业;电话:18310026816;执业证号:11101201511566017;目前就任于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刘晓红律师擅长合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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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没有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何确认双方劳动关系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没有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何确认双方劳动关系

    内容:对于以自己的技能、知识或设施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或服务,自行承担经营风险,与用人单位没有身份隶属关系,一般不受用人单位的管理或支配的人员,应认定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关系不属于劳动关系。劳动者长期未提供劳动,用人单位又未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关系,双方“长期两不找”,可以认定双方劳动关系处于中止履行状态,中止履行期间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不存在劳动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也不计算为本单位工作年限。如此后一方当事人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另一方因不同意解除而申请仲裁,劳动仲裁委或人民法院经审查后如认为上述解除符合法律有关规定的,应当确认解除。那么没有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如何确认双方劳动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1.12641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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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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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已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是否应按处理及地方法院指导意见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关于已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是否应按处理及地方法院指导意见

    内容:关于已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是否应按劳动关系处理及相关问题的批复 粤高法民一复字[2007]14号中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你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有关问题的请示》收悉。经研究,答复如下:一、《劳动法》及相关行政法规明确禁止用人单位非法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但未禁止用人单位在不损害劳动者健康的前提下招用已达法定退休年龄或已办理退休手续的人员。因此,为充分维护退休再聘人员的合法权益,在法律、行政法规未有明确规定之前,宜将该类用工关系按劳动关系处理。那么关于已退休人员与用人单位之间的用工关系是否应按处理及地方法院指导意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1.121059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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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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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你好,需要清楚你们之间属于用工还是用人,需要根据你们之间的约定和相关证据判断,建议你详细叙述一下情况或者打电话咨询我们都可以。
  •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纠纷怎么处理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孔孟廷

    非全日制用工劳动纠纷怎么处理

    内容: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二)规定从事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者可以与一个或者一个以上用人单位订立劳动合同;但是,后订立的劳动合同不得影响先订立劳动合同的履行。(四)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不得约定试用期。(六)规定非全日制用工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小时工资标准。而全日制用工劳动者执行的是月最低工资标准。(七)非全日制用工劳动报酬结算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

    孔孟廷律师
    2022.03.28132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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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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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新劳动法用工时间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新劳动法用工时间

    内容: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因工作性质或者生产特点的限制,不能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标准工时制度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可以实行其他工作和休息办法。那么新劳动法用工时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1.10643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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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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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企业非法用工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企业非法用工形成事实劳动关系

    内容:9月3日,广西壮族自治区那坡县人民法院审结了一起企业非法用工出事故纠纷案,判决企业赔偿受伤职工10万余元。一个月后,班某右臂病变,其到那坡县民族医院住院治疗10天。那坡县人民法院经审理查明事实后认为,班某与砖厂虽未订立劳动合同,但砖厂雇用班某到厂内做工,双方的关系是事实劳动关系,班某属工伤。本案砖厂在依法备案和取得营业执照之前便雇用了班某,应属于非法用工。法院遂确定由班某自行承担50%的过错责任,即由页岩砖厂负责赔偿班某各种费用111556.30元。据此,扣除原班某已领的6000元,法院判决由页岩砖厂一次性赔偿因非法雇用班某工伤的损失105556.30元。那么企业非法用工形成事实劳动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1.12476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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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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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情形由用工单位清偿农民工工资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什么情形由用工单位清偿农民工工资

    内容:一、什么情形由用工单位清偿农民工工资1、用人单位如果使用个人或者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进行农民工派遣的,出现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情形时,由用工单位清偿工资,用工单位清偿后可以追偿。

    赵金保律师
    2022.03.29470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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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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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用工误区:员工辞职需单位批准?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劳动用工误区:员工辞职需单位批准?

    内容:或许是由于历史的原因,目前许多企业和员工仍然认为员工辞职要写辞职申请,要得到单位批准。其实这是一个很大的误解。现行法律规定得很明确,员工辞职只需提前30天通知企业即可,没有其他条件。法律对此的回答是,如果员工辞职时未办理工作交接或与企业有未了纠纷的,企业可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法律途径主张自己的权利,但不能以此限制员工辞职,二者不能混为一谈。劳动法频道为您整理劳动法相关知识,劳动法频道知识分类齐全,欢迎浏览。如果还有其他疑问请点击劳动法首页,感谢您的访问。那么劳动用工误区:员工辞职需单位批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1.111015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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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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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用工不签合同 公司赔得惨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用工不签合同 公司赔得惨

    内容:成都某餐饮娱乐有限公司不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员工郭孟成辞职时要求公司支付双倍工资。审理中,公司向武侯区法院提出管辖异议。法院审理查明认为,依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规定,公司应当依法与郭孟成签订劳动合同,并依法为其办理社会保险。因此,公司应依法支付郭孟成经济解除劳动关系的经济补偿金3760元。同时,按《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资。”郭孟成在公司工作期间,公司未与其签订劳动合同,事实清楚,证据充分。那么用工不签合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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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12245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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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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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满55岁的女职工继续用工是否合法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年满55岁的女职工继续用工是否合法

    内容:企业停薪留职人员、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内退人员、下岗待岗人员以及企业经营性停产放长假人员,因与新的用人单位发生用工争议而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动关系处理。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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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3.29462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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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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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非法用工单位招用劳动者产生的用工关系受劳动合同法调整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非法用工单位招用劳动者产生的用工关系受劳动合同法调整

    内容:由于无法打印B公司的工商登记资料,劳动仲裁部门不给王先生立案。劳动法意义上的用人单位应当是依法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单位,但现实生活中,存在不少没有取得合法经营资格的用工主体。劳动法规定合法用工主体需对劳动者承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等义务。与《劳动法》相比,《劳动合同法》加重了非法用工单位的法律责任,明确将非法用工单位招用劳动者产生的用工关系纳入劳动合同法调整,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那么非法用工单位招用劳动者产生的用工关系受劳动合同法调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1.12671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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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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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临时用工受伤住院公司应该补偿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临时用工受伤住院公司应该补偿吗

    内容:一般临时工与用工者在法律性质上建立的关系属于劳务关系,不同于雇佣关系,由于双方当事人在损害的发生上均无过错,故适用公平原则,即由受益人在受益范围内对受损害方的经济损失作适当补偿而不是赔偿。“临时工”工作时间、工作地点、从事工作任务遭受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待遇。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冯清琴律师
    2022.03.29376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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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筹备中的用人单位用工之日从什么时起算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筹备中的用人单位用工之日从什么时起算

    内容:若筹备中的用人单位作为某法人的独资控股子公司,母公司招录劳动者从事筹备工作的;劳动关系则是在母公司与劳动者之间订立.用人单位筹备完成之后招录劳动者的,新的劳动关系则在子公司与劳动者之间订立。若筹备中的用人单位的发起人为自然人.发起人雇佣人员从事筹备工作的,由于筹备中的用人单位不符合法律规定的用工主体资格,因此,发起人与受雇佣者之间系劳务关系。

    段建国律师
    2022.03.27125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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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哪些岗位适合劳务派遣制用工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哪些岗位适合劳务派遣制用工

    内容: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用工单位应当严格控制劳务派遣用工数量,不得超过其用工总量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国务院劳动行政部门规定。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依法需要辞退的,甲方应提前35个工作日将辞退意见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负责与劳务派遣人员办理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甲方应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病、工伤在医疗期内的,以及女性职工的三期期间,甲方不得通知乙方与其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甲方应按劳动法的有关规定继续履行用人单位的职责。

    杨一凡律师
    2022.03.28578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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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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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放劳务用工人员薪酬的要求是什么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发放劳务用工人员薪酬的要求是什么

    内容:一、发放劳务用工人员薪酬的要求是什么1、工资发放之前,项目部应公示工资发放表,确认无投诉或解决投诉后交项目经理和公司监督员审查,经审查签字后发放工资;2、劳动者持有效身份证明到项目部领取工资,不得代领工资,公司派专人到项目部对工资发放情况进行监督;3、工资发放标准、发放时间,以及关系工资收入的奖罚事项,必须在劳务用工合同中明确;4、项目部对施工班组在施工中存在质差或安全处罚的,必须依据企业规定、用工合同及目标责任书等执行,且必须经当事人签字确认。

    邢颖律师
    2022.04.18156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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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建筑劳务用工合同通用范本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建筑劳务用工合同通用范本

    内容:用工工程项目用工方式工期按甲方编制的施工组织设计及生产计划执行。其单价已综合包括了完成该作业项目所需全部劳务用工费用,单价不做任何调整。劳务费用计算以现场实际发生的工作量为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可以依法约定终止劳动合同条件,在履行中只要不出现约定的终止条件或法律规定的解除条件,一般不能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可以一直存续到劳动者退休为止。

    郭铭芝律师
    2022.03.21227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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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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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嘉娱律师

    张嘉娱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5.0分 服务: 520人 好评: 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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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崔玉君律师

    崔玉君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5.0分 服务: 1202人 好评: 2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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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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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5.0分 服务: 46人 好评: 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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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颖律师

    邢颖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5.0分 服务: 299人 好评: 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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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熙律师

    王熙律师 执业认证 平台保障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5.0分 服务: 1941人 好评: 5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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