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律师:您好! 我是事业单位教师,我有四个兄弟姐妹,都已成家立户。2017年我在农村老家建盖一栋房子,因我户口不在农村老家,不能办房屋不动产权证,只能以我母亲的名誉办不动产权证。我担心以后其他兄弟姐妹会跟我有该房屋产权纠纷。请问王律师:我该怎么做才能让我的房屋产权证以我母亲名誉办下来,然后再顺利转到我名下?

2022-05-20 16:1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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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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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分析: 1、农村老家是乡镇下的农村,还是城市里的,一般农村宅基地是属于集体所有,不属于个人,一般只能是继承,可以继承房屋所有权和宅基地使用权,城市土地属于国有 2、法律规定如下:第三百六十二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内容】宅基地使用权人依法对集体所有的土地享有占有和使用的权利,有权依法利用该土地建造住宅及其附属设施。 第三百六十三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法律适用】宅基地使用权的取得、行使和转让,适用土地管理的法律和国家有关规定。 第三百六十四条 【宅基地灭失后的重新分配】宅基地因自然灾害等原因灭失的,宅基地使用权消灭。对失去宅基地的村民,应当依法重新分配宅基地。 第三百六十五条 【宅基地使用权的变更登记与注销登记】已经登记的宅基地使用权转让或者消灭的,应当及时办理变更登记或者注销登记。 3、如果还需要进一步咨询,您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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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王熙
2024-07-26 18:11:36
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会员、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合伙人/主任、中小企业协会调解中心调解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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