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标使用不规范的情况

2021-12-01 16:20:54
42人收看
律师
在线咨询
擅长领域:
  • 1、冒充注册商标的使用行为,情节较严重的,会被认定为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2、在类似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与注册商标或近似的文字、图形、颜色或其组合的行为;3、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注册商标的行为;4、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商品名称的一部分使甩的行为;5、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在强制注册的商品上使用未注册商标的行为;6、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商号申请企业名称注册以及突出使用该商号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第五十九条 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三维标志注册商标中含有的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律师介绍
2024-07-26 23:16:42
展开全部
  • 不规范使用商标可能会被注册商标可能被行政主管机关依法撤销。《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四十八条 使用未注册商标,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地方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予以制止,限期改正,并可以予以通报或者处以罚款:(一)冒充注册商标的;(二)违反本法第十条规定的;(三)粗制滥造,以次充好,欺骗消费者的。第四十九条 对商标局撤销注册商标的决定,当事人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商标评审委员会申请复审,由商标评审委员会做出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当事人对商标评审委员会的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
  • 如何申请商标权质押贷款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如何申请商标权质押贷款

    内容:6、提交双方出具的商标授权书二、商标权抵押贷款的程序1、商标注册人凭商标注册证和银行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向银行申请贷款;2、银行收到借款人贷款申请后,应当调查核实借款人借款目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以及质押商标基本情况的真实性,并及时答复借款人;4、后银行和商标注册人签订质押合同,双方应签署之日起15天内书面质押合同,适用于国家商标局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的商标专用权的承诺。那么如何申请商标权质押贷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10115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89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女方能单方面申请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女方能单方面申请离婚的情况有哪些

    内容:女方能单方面申请离婚的情况有哪些1、重婚或者配偶同居的2、家庭暴力、虐待或者遗弃家庭成员的3、有赌博、吸毒等不良嗜好的4、因感情不和分居年的5、造成配偶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形。方被宣告失踪另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准予离婚。我们这里所指的不是普通的赌博和吸毒成瘾而是必须达到使其成为种坏习惯而不是反复教导的程度。这段是典型的规范。那么女方能单方面申请离婚的情况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2.09141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01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1、冒充注册商标的使用行为,情节较严重的,会被认定为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2、在类似商品或服务项目上使用与注册商标或近似的文字、图形、颜色或其组合的行为;3、在非类似商品或服务上使用具有较高知名度的注册商标的行为;4、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商品名称的一部分使甩的行为;5、违反有关法律规定,在强制注册的商品上使用未注册商标的行为;6、将他人注册商标作为商号申请企业名称注册以及突出使用该商号的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第五十九条 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三维标志注册商标中含有的商品自身的性质产生的形状、为获得技术效果而需有的商品形状或者使商品具有实质性价值的形状,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商标注册人申请商标注册前,他人已经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先于商标注册人使用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并有一定影响的商标的,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该使用人在原使用范围内继续使用该商标,但可以要求其附加适当区别标识。
  • 往来条据的种类、特点、使用范围和书写规范是什么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往来条据的种类、特点、使用范围和书写规范是什么

    内容:往来条据的种类、特点、使用范围和书写规范是什么不同条据都有不同的内容需要注意:(一)借条借条又称借据、借款据或者借款凭证。因此,会计处理上,领条或用于报销。领条也有两种形式,一是以白纸由收款人直接书写或单独出具:二是印制有固定格式的原始凭证,付款时由收款人签字领取。而且必须在领条正文写明领款原因。其实质属借,但习惯上往往出具领条或收条。(三)收条收条是在不宜使用借条、领条的情况下,收款方出具的确认已收到款项的原始凭证。据此,收条的性质介于借条和领条之间,收款性质具有较大的不确定|生,所以使用收条时应特别审真。那么往来条据的种类、特点、使用范围和书写规范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0770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77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夫妻争吵的情况下所写分居协议的法律效力怎么样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夫妻争吵的情况下所写分居协议的法律效力怎么样

    内容:法律咨询:双方是半路夫妻,婚后共同为男方的儿子买了一套房,女方借给男方4万元,并共同偿还欠款7万元。现在双方手写一份分居协议,协议其中一条是:分居期间女方居住在该房内,直至男方还清欠款7万5千元。协议其中一项无效不影响其余有效条款的成立,分居协议在离婚时只能作为证明双方分居多久的证明而已。建议委托律师书写规范的协议书。在法定分居情况下,双方当事人可通过自愿协商或法庭判决的方式对财产分割、配偶赡养费、子女抚养费等问题作出安排。那么夫妻争吵的情况下所写分居协议的法律效力怎么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20400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6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商标注册收费专用收据申领与发放的规定是什么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商标注册收费专用收据申领与发放的规定是什么

    内容:商标注册收费专用收据申领与发放的规定是什么商标代理机构应建立相应的专用收据申领、使用、保管制度,指定专人负责专用收据的申领、保管,并报商标局备案。如发生变动,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并将变动情况报商标局。专用收据实行分次限量申领制度。商标代理机构缴回已用的专用收据,并经检查符合要求后,方可领取新的专用收据。申领人须认真检查专用收据有无缺页、破损、错页、重号等。专用收据是商标注册收费的法定凭证和会计核算的原始凭证,是财政、税务、审计等部门进行检查监督的重要依据。那么商标注册收费专用收据申领与发放的规定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07549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916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民间借贷出现多个债务人的情况下,债务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民间借贷出现多个债务人的情况下,债务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

    内容:但是,债权人与债务人对清偿的债务或者清偿抵充顺序有约定的除外。我国《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对债的抵销制度作出了规定,但对清偿抵充制度没有明确规定.这使得当人民法院遇到一个债务人对一个债权人负数笔同种类债务时,在给付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的情形下,如何决定清偿顺序处于无法可依的状况。为规范人民洼院在债的清偿抵充顺序时的法律适用标准,有必要根据《民法通则》和《合同法》关于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对此问题加以解释。那么民间借贷出现多个债务人的情况下,债务的清偿顺序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09171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借款转移如何写情况说明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借款转移如何写情况说明

    内容: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不应以其与丙方之间、与任何第三方之间的任何其他合同或债权债务的无效、撤销或解除为由,拒绝履行本合同。六、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一切诉讼,均由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所以在上面的债务转移合同中存在三方当事人,这个合同就是为了规范这三者之间的权利义务而签订的。那么借款转移如何写情况说明。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2.07281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0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的量刑标准是什么

    内容:本罪的犯罪对象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假冒注册商标罪的犯罪对象是他人注册的商标。本罪在客观方面主要表现为行为人销售明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假冒注册商标罪却表现为行为人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种商品上使用与他人已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我们认为,这种情况下,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的行为是假冒注册商标共同犯罪的一个组成部分,只能以假冒注册商标罪一罪认定,销售这类商品的人实际上是假冒注册商标罪的共犯。

    王学瑞律师
    2022.04.163375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174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依据我国商标法的规定,申请人申请商标注册的时候,如果申请注册的商标与已经注册或者通过初审的商标相同、近似的,商标申请就会被驳回。《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 第三十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凡不符合本法有关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者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由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
  • 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规范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规范

    内容:上海市房屋管理局二○一八年三月三十日附件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规范窗口规范:1、周一至周日每日提供不少于8小时的业务接待服务;2、全天24小时受理居民报修,全年每日提供维修服务;3、公开办事制度、办事纪律、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4、办公场所整洁、有序;5、服务窗口醒目位置设置上海市住宅小区物业服务监督公示牌,公示物业服务企业营业执照、企业信用情况、物业服务合同复印件、住宅专项维修资金和公共收益的收支账目、项目经理的姓名和照片、小区物业管理处电话、24小时报修电话、企业监督电话、962121物业服务热线等。那么上海市住宅物业服务规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09700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使用注册商标,可以在商品、商品包装、说明书或者其他附着物上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R。 使用注册标记,应当标注在商标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八条 任何能够将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商品与他人的商品区别开的标志,包括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均可以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第九条 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当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并不得与他人在先取得的合法权利相冲突。商标注册人有权标明“注册商标”或者注册标记。
  • 公司债务法人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公司债务法人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承担法律责任!

    内容:现如今,国家对市场经济的规范力度加强,司法实践中公司法定代表人被判决承担民事责任、追究刑事责任的案件也越来越多,公司法定代表人的法律风险防范问题引起了众多需要长久发展、持续盈利公司的高度重视。行政责任:《公司法》第200条规定,对于虚假出资的公司发起人,股东,由公司登记机关责令改正,并处以虚假出资金额5%以上10%以下罚款的行政处罚。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在此情况下,法人和法人代表都要承担必要的责任。那么公司债务法人在什么情况下需要承担法律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09574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00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这是非常典型的商标侵权案例,这是因为商标法对商标侵权具备行为规范。中国商标法和商标法实施细则以及司法解释所规定的商标侵权,大多都是按照商标侵权行为的内容或者类型来确定案件管辖和案件主体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均属于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1)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的;(2)未经商标注册人的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近似的商标,或者在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标,容易导致混淆的;(3)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商品的;(4)伪造、擅自制造他人注册商标标识或者销售伪造、擅自制造的注册商标标识的;(5)未经商标注册人同意,更换其注册商标并将该更换商标的商品又投入市场的;(6)故意为侵犯他人商标专用权行为提供便利条件,帮助他人实施侵犯商标专用权行为的;(7)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其他损害的。
  • 民间借贷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是无效的!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民间借贷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是无效的!

    内容: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中明确规定无效民间借贷行为的具体情形,有利于规范我国的金融秩序;引导民间借贷的健康有序发展;为审判实践准确认定无效民间借贷合同提供规范依据。因为民间借贷合同主要以金钱为标的,故返还借款并不存在法律上的不能返还和事实上的不能返还之情形。那么民间借贷合同在什么情况下是无效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09446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62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什么情况下法院要民事拘留被执行人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什么情况下法院要民事拘留被执行人

    内容:什么情况下法院要民事拘留被执行人人民法院对诉讼参与人有法定情形的,依法可以司法拘留。拘留,是指扣留,拘禁。行政拘留是最严厉的行政处罚。司法拘留还有一种: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对严重违反民事法律规范应负民事责任的行为的人,可以予以训诫、责令具结悔过、收缴进行非法活动的财物和非法所得,并可以依照法律规定处以罚款、拘留。由此可见,民法通则所规定的拘留,是人民法院以国家的名义,对严重违反民事法律规范的行为人的人身自由加以短期限制的一种惩罚方法。那么什么情况下法院要民事拘留被执行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07910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商标权纠纷管辖是哪个,怎么确定商标侵权管辖法院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商标权纠纷管辖是哪个,怎么确定商标侵权管辖法院

    内容:5. 律师建议在确定商标侵权管辖法院时,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侵权行为地、被告住所地、案件的复杂程度、当事人的意愿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甲公司可以选择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起诉,例如,如果甲公司认为案件比较复杂,需要进行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或者乙公司提出了管辖权异议,那么甲公司可以选择向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的上级法院起诉,作为一名律师,我可以明确告诉大家,商标权纠纷管辖法院是由侵权行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但是具体情况需要根据案件情况进行分析。

    杨一凡律师
    2023.11.10519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64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律师回复中...
  • 不构成商标权侵权的情况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不构成商标权侵权的情况

    内容:但是有哪些情况是在不经商标注册人允许的情况下使用注册商标权利人又无权禁止的呢1、注册商标中含有的本商品的通用名称、图形、型号或者直接表示商品的质量、主要原料、功能、用途、重量、数量及其他特点或者含有的地名注册商标专用权人无权禁止他人正当使用。超出这个概念的使用给他人的注册商标专用权造成损害的都属于侵犯商标权的行为。

    于海明律师
    2022.03.03629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12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