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证行政处罚多久?

2021-12-03 13:59: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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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平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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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根据相关的法律的规定,被处罚人要求举行听证的,应该在行政机关告知的三天内提出,但什么时候出听证结果是没有规定的。所以这个时间是无法确定的,但是一般来说时间都会很快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 行政处罚应当由具有行政执法资格的执法人员实施。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执法人员应当文明执法,尊重和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听证依照以下程序组织,(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三日内提出,(二)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三)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外,听证公开举行,(四)听证由行政机关指定的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当事人认为主持人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五)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六)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七)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审核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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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姚平
2024-07-26 22:33:29
婚姻家事部负责人、高级合伙人、主任律师,北京广播电视台《第三调解室》特邀专家律师、杂志《方圆律政》特邀嘉宾、《家和律师说家事》主编、著名婚姻和解专家律师、金牌财富规划师、多个知名机构优秀讲师、《天赋密码•情感危机化解》、《婚姻家庭与财富传承》公益讲座创始人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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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税务行政处罚举行听证的范围包括:国税机关拟对公民作出二千元(含)以上、对法人或其他组织作出一万元(含)以上罚款的,必须在作出税务行政处罚决定前,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法律依据:《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 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一)较大数额罚款; (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 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听证程序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听证程序

    内容:当事人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由听证主持人在笔录中记明; 6、主持人在听证会结束后,填写《房屋拆迁裁决听证意见书》,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听证结束。那么房屋拆迁行政裁决听证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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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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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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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拆迁行政强制与违法强拆有何不同?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拆迁行政强制与违法强拆有何不同?

    内容:拆迁行政强制与违法强拆最大的不同在于前者合法,而对于合法是不合法的;合法强拆的法律程序:其次,强制拆迁前必须先调解。最后,强制拆迁前召开两次听证会。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还必须经领导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向政府提出行政强制拆迁申请。司法强制拆迁的执行主体是法院,动用的是司法力量,拆迁的法律责任由法院承担。行政强制拆迁由作出裁决的房地局直接向政府申请执行,政府其他部门很难进行有效监督。被执行人若认为裁决或者执行裁决的强迁不当,因无阻止行政强制拆迁的法律救济渠道,以致行政强制拆迁过程中被执行人与政府的对立和冲突时有发生。那么拆迁行政强制与违法强拆有何不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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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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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我国,可以就其要求听证的行政处罚的具体种类包括: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以及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一)较大数额罚款;(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 交通事故听证会有什么程序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交通事故听证会有什么程序

    内容:交通事故听证会有什么程序依据我国行政处罚法的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时要告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要举行听证。相关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处罚有异议的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法有关规定执行。那么交通事故听证会有什么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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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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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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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主要包括:先由当事人申请听证;然后由行政机关组织听证,告知当事人听证会的举办时间、地点;再由主持人主持听证,由各当事人进行陈述和申辩;最后制作听证笔录,由行政机关根据听证笔录依法作出处罚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 听证应当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 (七)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八)听证应当制作笔录。 笔录应当交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由听证主持人在笔录中注明。 第六十五条 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决定。
  • 违法建筑强拆是否需要听证?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违法建筑强拆是否需要听证?

    内容:违法建筑强拆不一定需要听证,对违法建筑进行强制拆除的,听证并不是必经的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当事人可以在接到违章建筑的行政处罚通知书之日起60日内提起行政复议,或者在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个月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那么违法建筑强拆是否需要听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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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1.12.29934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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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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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许可中的听证程序如下:先由行政机关通知申请人等相关人员听证事项,然后依法举行听证,由申请人等相关人员陈述申辩,举证,行政许可机关进行审查,再制作听证笔录,最后行政许可机关作出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八条 听证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 (二)听证应当公开举行; (三)行政机关应当指定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为听证主持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主持人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四)举行听证时,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审查意见的证据、理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证据,并进行申辩和质证; (五)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 拆迁人、被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应当提交哪些资料?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拆迁人、被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应当提交哪些资料?

    内容:被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应当提交下列资料:(一)裁决申请书;(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三)被拆迁房屋的权属证明;(四)申请裁决的理由及相关证明材料;(五)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认为应当提供的与行政裁决有关的其他材料。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较多或比例较高的,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应当进行听证。那么拆迁人、被拆迁人申请行政裁决,应当提交哪些资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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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2248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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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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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对行政处罚决定进行听证的条件:行政机关拟作出较重的行政处罚;行政机关告知了当事人其享有听证的权利;而当事人提出听证的请求的。其中行政机关拟作出的较重的行政处罚包括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 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一)较大数额罚款; (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第六十五条 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决定。
  • 行政诉讼第三人与行政第三人有什么区别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行政诉讼第三人与行政第三人有什么区别

    内容:网友提问行政诉讼第三人与行政第三人概念的区别律师解答行政第三人又称“暗示第三人”10其定义为对已做出的行政行为有间接利害关系受行政权间接作用或约束在行政法律关系中潜在的或暗含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7日本学者也强调在建筑确认等复效性行政行为中行政第三人在行政程序中的地位能否参加听证程序在撤销诉讼中能否享有原告的资格等问题都值得研究。行政第三人与行政相对人是行政法上的一对概念是实体法上的概念而行政诉讼第三人是行政诉讼法上的概念是程序法上的概念。行政第三人在行政诉讼中可能以原告的身份存在也可能以行政诉讼第三人的身份存在。那么行政诉讼第三人与行政第三人有什么区别。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1.31268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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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关于行政许可中的听证程序的规定:1、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2、听证应当公开举行;3、举行听证时,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审查意见的证据、理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证据,并进行申辩和质证等。法律依据:《行政许可法》第四十八条 听证按照下列程序进行: (一)行政机关应当于举行听证的七日前将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通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必要时予以公告; (二)听证应当公开举行; (三)行政机关应当指定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以外的人员为听证主持人,申请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主持人与该行政许可事项有直接利害关系的,有权申请回避; (四)举行听证时,审查该行政许可申请的工作人员应当提供审查意见的证据、理由,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以提出证据,并进行申辩和质证; (五)听证应当制作笔录,听证笔录应当交听证参加人确认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 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 安全事故行政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安全事故行政处罚标准是怎样的?

    内容:安全事故行政处罚标准是对此进行行政罚款或者是行政拘留行政拘留。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在执行公务时,必须出示省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统一制作的有效行政执法证件。在交通不便地区,或者不及时查封、扣押可能影响案件查处,或者存在事故隐患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可以先行实施查封、扣押,并在48小时内补办查封、扣押决定书,送达当事人。当事人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告知书之日起3日内进行陈述、申辩,或者依法提出听证要求,逾期视为放弃上述权利。安全监管监察部门不得因当事人陈述或者申辩而加重处罚。

    郭铭芝律师
    2022.04.061052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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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许可法》第七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陈述权、申辩权。”第四十七条规定:“行政许可直接涉及申请人与他人之间重大利益关系的,行政机关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申请人、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行政机关对行政许可申请进行审查时,发现行政许可事项直接关系他人重大利益,应当告知该利害关系人,利害关系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告知利害关系人享有要求听证的权利。本案中,县政府在向陈某颁发建设用地许可证时,并未告知吴某依法享有的相关权利,违反了法定程序。根据《行政许可法》第六十九条规定,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县政府或者其上级行政机关市政府,可以根据利害关系人吴某的请求或者依据职权,撤销该建设用地许可证。
  • 那些房屋拆迁项目需召开听证会?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那些房屋拆迁项目需召开听证会?

    内容:二、房屋拆迁管理部门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那么那些房屋拆迁项目需召开听证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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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2207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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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机关在行政处罚听证会上是不一定当场做出决定的,一般需要根据听证会的内容进行具体的审查进行决定。《行政处罚法》规定,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负责人在听证后应当集体讨论决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五十七条调查终结,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对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如下决定:(一)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以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三)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予行政处罚;(四)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对情节复杂或者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行政处罚,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集体讨论决定。
  • 行政处罚包括哪些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行政处罚包括哪些

    内容:听证的法定程序:&emsp,行政机关拟作出像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较重的行政处罚时,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要点三、行政处罚作出前可申请听证一般来讲,在行政处罚作出前,行政机关告知当事人拟作出的行政处罚内容及事实、理由、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申辩、要求听证等权利。

    姚平律师
    2023.06.29598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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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强制拆迁的程序是?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行政强制拆迁的程序是?

    内容: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必须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后,方可向政府提出强制拆迁申请。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力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实施行政强制拆迁时,应当组织街道办事处(居委会)、被拆迁人单位代表到现场作为强制拆迁证明人,并由公证部门对被拆迁房屋及其房屋内物品进行证据保全。那么行政强制拆迁的程序是?。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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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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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征地拆迁过程中由谁组织听证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征地拆迁过程中由谁组织听证

    内容:依据国土资源听证规定的要求,征地拆迁过程中进行听证的,应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听证。依照本规定具体办理听证事务的法制工作机构为听证机构;但实施需报政府批准的事项可以由其经办机构作为听证机构。那么征地拆迁过程中由谁组织听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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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1.03351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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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施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需要满足下列条件:行政机关拟作出较大数额罚款、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等较重的行政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其享有听证的权利;而当事人要求组织听证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三条 行政机关拟作出下列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一)较大数额罚款; (二)没收较大数额违法所得、没收较大价值非法财物; (三)降低资质等级、吊销许可证件; (四)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 (五)其他较重的行政处罚; (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 第六十五条 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决定。
  • 房屋拆迁是否需要听证?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房屋拆迁是否需要听证?

    内容:对于面积较大或者户数较多的拆迁项目,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应当在核发拆迁许可证前,就拆迁许可有关事项召开听证会,听取拆迁当事人意见。需听证项目的面积或者户数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和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制定。听证意见作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核发拆迁许可证的重要参考依据。那么房屋拆迁是否需要听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1.021011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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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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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计算行政处罚的听证时限的办法:从行政机关正式举行听证的当天计算至听证结束时止。如果当事人要求听证的,需要在行政机关告知后的五日内提出;如果行政机关举办听证的,则需要提前七天告知当事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 听证应当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 (七)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八)听证应当制作笔录。笔录应当交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由听证主持人在笔录中注明。 第六十五条 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决定。
  • 限期拆除违章建筑需要听证吗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限期拆除违章建筑需要听证吗

    内容:除了上述部门,其他部门都没有权利查处违章建筑。听证是指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在作出决定前,由非本案调查人员主持,听取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与法律依据,并听取当事人的陈述、举证、质证和申辩及意见的程序活动。《行政处罚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行政机关作出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组织听证。当事人不承担行政机关组织听证的费用。那么限期拆除违章建筑需要听证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1.03693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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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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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税务行政处罚听证是税务机关作出重大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在税务机关派出专门人员或者机构的主持下,由直接参与案件调查取证的税务人员或部门为之一方,被认为违法的当事人为一方,有关证人等共同参加,由税务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以进一步澄清事实,核实证据的法定程序。《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七条实施行政处罚,适用违法行为发生时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但是,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时,法律、法规、规章已被修改或者废止,且新的规定处罚较轻或者不认为是违法的,适用新的规定。
  • 房屋拆迁过程必须举行听证阶段?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房屋拆迁过程必须举行听证阶段?

    内容: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对于拆迁项目面积较大或者户数较多的拆迁项目,在核发拆迁许可证前,就拆迁许可有关事项召开听证会,听取当事人意见。听证意见作为房屋拆迁管理部门核发拆迁许可证的重要参考依据。房屋拆迁管理部门在受理裁决申请前,应当对拆迁申请人提交的资料认真的审查,对于未达成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户数较多或是比例较高,应当自行组织听证。房屋拆迁管理部门申请行政强制拆迁前,应当邀请有关管理部门、拆迁当事人代表以及具有社会公信了的代表等,对行政强制拆迁的依据、程序、补偿安置标准的测算依据等内容,进行听证。那么房屋拆迁过程必须举行听证阶段?。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1.02811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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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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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行政机关要采用听证程序来作出行政处罚的,至少需要十二天。因为当事人要求听证的时间,是行政机关告知后的五日内;而行政机关举办听证会的,需要提前七日通知各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参加。至于具体的期限,则要根据实际情况来定。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四条 听证应当依照以下程序组织: (一)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五日内提出; (二)行政机关应当在举行听证的七日前,通知当事人及有关人员听证的时间、地点; (七)举行听证时,调查人员提出当事人违法的事实、证据和行政处罚建议,当事人进行申辩和质证; (八)听证应当制作笔录。 笔录应当交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核对无误后签字或者盖章。当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拒绝签字或者盖章的,由听证主持人在笔录中注明。 第六十五条 听证结束后,行政机关应当根据听证笔录,依照本法第五十七条的规定,作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