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放假不满意

2021-12-09 08:2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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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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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 公司放假当然算全勤了,还有国家规定的么休。除非你有病假,事假那是不能全勒的。这里是否认定为全勤,在具体执行上会涉及二个问题:一是全勤奖、二是放假期间的工资 对于因工资问题非常明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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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刘晓红
2024-07-26 23:59:28
刘晓红律师,硕士学历法学专业;电话:18310026816;执业证号:11101201511566017;目前就任于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刘晓红律师擅长合同纠纷、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婚姻家庭纠纷、房产纠纷等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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