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约金和损失

2021-12-10 12:4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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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金保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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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 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实际损失的,当事人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机构予以增加,二者并不矛盾。 因此,我国合同法并未否定违约金与损失赔偿金并用,违约金请求权和损失赔偿请求权是两个独立的请求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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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赵金保
2024-07-26 23:36:52
赵金保律师,本科学历法学专业;;电话:010-58698547;执业证号:11101201910105695; 目前就任于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业务领域:专注交通事故及人身损害纠纷,自入职以来认真负责,勤奋、探索、尝试推进执行的各种方式方法,始终为实现当事人的最大权益而努力,接触过他的当事人都对他的人品和工作态度交口称赞。同时让每一个当事人如期如数获得赔偿款也是其不懈的追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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