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订劳动合同的老板能扣除工资吗?

2022-01-13 14:07:06
68人收看
律师
在线咨询
擅长领域:
  • 不可以。我国法律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第九十一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律师介绍
2024-07-26 20:20:15
展开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