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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男方以结婚为目的,向女方交见面礼1万7(万里挑妻含 义) +男方父母各给两千共计两万多见面礼;并承诺跟 随女方到外地发展,但期间男方未履行口头承诺,跟随 女方去外地,期间关系出现破裂,见面礼是否要退回答律师回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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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行贷款使用规定目的是什么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银行贷款使用规定目的是什么
内容:贷款的发放和使用应当符合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行政规章,应当遵循效益性、安全性和流动性的原则。第四十八条贷款人对实行股份制改造的借款人,应当要求其重新签订借款合同,明确原贷款债务的清偿责任。为了企业的发展或者是自身的用途需要,一些人往往会选择银行贷款来促进目的的完成。进行贷款之后,需要按照规定的时间来完成贷款的偿还以及行驶贷款的义务。那么银行贷款使用规定目的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2.02.10263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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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性学校提供担保有效吗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性学校提供担保有效吗
内容:依据《民法典担保编》的规定,以公益为目的的非营利性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养老机构等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担保合同无效。
姚平律师2022.04.153424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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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人可以作为反担保人以及反担保目的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哪些人可以作为反担保人以及反担保目的
内容:当第三人行使追偿权时,有可能因债务人无力偿还而使追偿权落空,为了保证追偿权的实现,第三人在为债务人作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为其提供担保,这种债务人反过来又为担保人提供的担保叫反担保。在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作担保的情况下,反担保是保证担保人利益不受损害的有效方式,反担保也是担保活动中普遍使用的方法。反担保目的反担保是确保第三人追偿权的实现。我国《担保法》第4条规定:第三人为债务人向债权人提供担保时,可以要求债务人提供反担保。反担保适用本法担保的规定。按照我国《担保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规定。那么哪些人可以作为反担保人以及反担保目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2.02.09582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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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什么为目的偷盗婴儿以绑架罪论处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以什么为目的偷盗婴儿以绑架罪论处
内容:以什么为目的偷盗婴儿以绑架罪论处以勒索财物为目的偷盗婴幼儿以绑架论处应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拐卖妇女、儿童是指以出卖为目的有拐骗、绑架、收买、贩卖、接送、中转妇女、儿童的行为之一的。第四百一十六条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负有解救职责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接到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及其家属的解救要求或者接到其他人的举报而对被拐卖、绑架的妇女、儿童不进行解救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李楠楠律师2022.03.03707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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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各项目的计算标准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赔偿各项目的计算标准
内容:交通事故赔偿各项目的计算标准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年度城镇居民(农村居民)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5、住院伙食补助费国家机关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7、误工费误工月收入误工时间8、护理费交通事故发生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劳务报酬标准护理那么交通事故赔偿各项目的计算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2.02.10710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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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担保的目的!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民间借贷担保的目的!
内容:担保担保的范围一般包括主债权及利息、违约金和实现债权的费用。就民间借贷而言,一般情况都是设立连带担保,只要担保人具有履行债务的能力,出借方基本上就能实现债权。民间借贷提供虚假担保属于犯罪吗《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合同诈骗罪的客观表现形式有如下五种:(一)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同。合同诈骗罪行为人是否虚构事实,隐瞒真相,其客观鉴别标准,关键是看行为人有无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所以合同诈骗,简言之,就是行为人明知自己没有履行合同的实际能力或担保,故意制造假象使与之签订合同的产生错觉,自愿地与行骗人签订合同,从而达到骗取财物的目的。那么民间借贷担保的目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2.09565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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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以对下落不明的人申请宣告失踪或申请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2、可以对下落不明的人申请宣告失踪或申请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内容: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满仍无音讯的人民法院将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夫妻中的方被宣告为失踪人后另方再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按照婚姻法第32条的规定“方被宣告失踪另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第23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死亡。公告期届满人民法院作出宣告死亡的判决。夫或妻中的方被宣告死亡的婚姻关系自宣告死亡之日起自动解除。那么2、可以对下落不明的人申请宣告失踪或申请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2.02.08629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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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可以要求返还吗
陈宗琼律师
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可以要求返还吗
内容:以结婚为目的赠与的财产结婚未成能否要求返还赠与财产不能要求返还。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关于以结婚为目的的赠与可以要求返还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2.02.11224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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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确权的目的是什么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房屋确权的目的是什么
内容:房屋确权面积需要开发商在房屋竣工签订购房合同后提交登记注册般是3个月左右合同内的房屋建筑面积就是房产证确权面积也是购买的房屋面积房屋确权维护购房者的利益为了防止房屋被恶意侵占如果实际的建筑面积与房屋的确权面积不相符合的时候可以依合同权利与义务要求开发商赔偿或是解除合同。旦确定房屋的建筑面积没有问题之后就与开发商没有关系了以后的交易也是依照房产证上的面积销售房屋确权证抵押贷款房屋确权完成之后政府会给你发布相关确权证件利用房屋确权证可以到银行去贷款般银行会根据你房屋所处的位置、面积等综合因素来考虑你到底能贷到多少钱。那么房屋确权的目的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2.02.10431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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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对下落不明的人申请宣告失踪或申请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可以对下落不明的人申请宣告失踪或申请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
内容:可以对下落不明的人申请宣告失踪或申请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宣告失踪人民法院依法受理宣告失踪案件后应当发出寻找下落不明人的公告公告期为3个月公告期满仍无音讯的人民法院将作出宣告失踪的判决。夫妻中的方被宣告为失踪人后另方再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方被宣告失踪另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3据我国民法通则第23条规定公民下落不明满4年或因意外事故下落不明从事故发生之日起满2年的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宣告失踪人死亡。那么可以对下落不明的人申请宣告失踪或申请宣告死亡以达到解除婚姻关系的目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2.0871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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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人代位权诉讼制度的目的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权人代位权诉讼制度的目的
内容:在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损害了债权人利益的场合,如果不允许债权人为自己的利益代位诉讼,不仅会纵容债务人的恶意行为,使债权人的利益无法得到应有的保护,而且久而久之,会培植不良的市场经济秩序和商业道德。其次,债权人代位权是债之固有权,是以行使他人权利为内容的管理权,是债的保全制度的发展。因此,代位诉讼制度通过将债务人的诉权赋予债权人来体现对债权人的保护,保全债权人的债权,并限制债务人的诉权,让债务人承担必要费用,以示对债务人的惩罚。代位诉讼的司法实务应当从该制度的目的出发来操作。那么债权人代位权诉讼制度的目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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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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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目的是什么
许瑞林律师
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目的是什么
内容:在按揭贷款中,有经营性物业按揭贷款的形式,这是我们很少见到的。经营性物业是指完成竣工验收并投入商业运营,经营性现金流量较为充裕、综合收益较好、还款来源稳定的商业营业用房和办公用房,包括商业楼宇、星级宾馆酒店、综合商业设施等商业用房。经尽职调查后,评估其房产价值2800万且抵押物无任何债务纠纷,因此设计和实施了如下解决方案:先以860万元帮助其从典当行解压股权,再以该房产作为抵押物帮助其从银行贷款1300万元。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是指银行向经营性物业的法人发放的,以其所拥有的物业作为贷款抵押物,还款来源包括但不限于经营性物业的经营收入的贷款。那么经营性物业抵押贷款目的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2.02.09881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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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存单质押贷款目的有哪些?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企业存单质押贷款目的有哪些?
内容:企业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是由银行发行的单位定期存单是记载企业单位一定的存款金额、利率、期限,并且可以流通的一种存款凭证。企业借贷人凭借未到期的单位定期存单做抵押,就可以向银行机构申请企业贷款,这种方式就是单位定期存单质押贷款。企业结清贷款后,贷款行会将质押的单位定期存单退还存款行,存款行将开户证实书退还贷款行,贷款行会退还给借款人。企业办理定期存单质押贷款成功获贷后,一定要记得按时还款,因为一旦出现逾期,不仅会对企业信用记录造成影响,还会给个人信用记录造成严重的影响。那么企业存单质押贷款目的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2.02.101050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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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合同效力如何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合同效力如何
内容: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合同效力如何合同目的无法实现的不代表合同是无效的就是因为合同有效无法实现合同目的民法典才规定方当事人可以申请解除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百条合同法定解除有下列情形之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在履行期限届满前当事人方明确表示或者以自己的行为表明不履行主要债务()当事人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仍未履行()当事人方迟延履行债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以持续履行的债务为内容的不定期合同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那么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合同效力如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2.10325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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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情侣相互赠送财物,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双方成立赠与合同。在对恋爱期间财物来往关系性质进行判定时,主要取决于双方当时的意思表示,通过往来金额的大小、用途及各方经济能力等事实因素进行判定。一般赠与情况下,财产一旦交付或者转移登记,赠与合同即生效,在无法定撤销权事由情形下,一般不能要求受赠人返还。彩礼相较于一般赠与,赠与的金额超出表达爱意、增进情感一般性赠与金额的范畴,属于非生活必须消费且金额较大,且以结婚为目的,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实际上在赠与合同上附加了解除条件,一旦双方无法缔结婚姻,受赠人应返还受赠的财物。至于具体金额,可以结合双方是否共同生活、生活时间长短、彩礼的使用情况、双方是否存在过错及给付一方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咨询。林艳英 939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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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炙手可热的教培行业,在“双减”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项目投资人刚刚交费,还没来得及开展业务,就被狠狠“泼了一盆冷水”,这种情况下,加盟费还能退吗? 1加盟培训机构遇难题 步入退休年龄的张阿姨一直非常热爱教育行业,想着正好利用退休时间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与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张阿姨计划开展课外培训班,女儿刘女士对母亲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张阿姨与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签订《***美术中心特许经营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约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权张阿姨在约定期限内使用其经营资源在天津市某市区经营所许可的业务。张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许经营费15万元、两年特许权使用费共4万元,另支付培生项目定金1000元。但协议签订后没多久,2020年全国疫情暴发,线下培训班纷纷关门停业,行业势头不断下滑。而此时,张阿姨多次与项目负责人电话、微信沟通开业地点,教育有限公司始终未能确定张阿姨的经营场所位置,导致张阿姨无法按照协议约定正常经营。 2创业选择行业至关重要 屋漏偏逢连夜雨,疫情还未完全散去,国家又在2021年突然发布“双减”政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张阿姨无法取得开办运营加盟分中心所需的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等。培训班未开业就“凉凉”,张阿姨心里也开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发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总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复说会安排人员联系,但一直没有解除合同,也没有给张阿姨退费,就这样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时间里,此事就成了张阿姨的心病。为了减轻张阿姨的焦虑与无助,女儿刘女士主动承担解决问题的重任,积极帮助母亲寻求法律帮助。 3解决退费同时解决情绪问题 在2022年2月,刘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帮助母亲要回费用。天用律师仔细研究资料后,发现张阿姨与教育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中,有多个条款对我方当事人来说十分不利。与刘女士沟通情况后,她有点想要放弃,对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师鼓励她说:“毛主席曾说过,做最坏的打算,尽最大的努力。我们一定会全力争取,胜利的希望还是有的!你不信我,还不信毛主席吗?”天用律师的一番话点醒了刘女士,也激励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风险的,但要相信律师的专业能力,积极配合、共同努力,才能获得胜利。资料准备、立案程序在有序进行中,而在此期间,刘女士非常焦虑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虑一方面来自母亲对于本案的各种担忧与喋喋不休地唠叨,另一方面自己处于离婚状态,独自抚养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与抚养费,导致自己养育孩子经济压力非常大。两方面的心理压力使刘女士忧思过度,陷入轻微抑郁的状态。她频繁给天用律师发微信诉苦,言语间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难了,活着没意思……”这种危险的信号。天用律师在办案的同时,总是抽出空闲时间对刘女士给予暖心安慰和耐心开导,甚至在刘女士心情极度消极的时候,天用律师特意到刘女士所在地见面沟通。“你是女儿,也是母亲,要担负起家庭的责任,不能这样消极下去!面对困难也要坚强起来,给自己的孩子做一个好榜样!”......或许是天用律师的真诚解开了刘女士的心结,在精神上极大鼓舞了她,自此与她沟通案件情况,很明显看出她比之前变得乐观与积极。终于迎来了开庭的日子,刘女士与天用律师一同参加了庭审。天用律师在庭审中表明,自协议签订后,因教育有限公司无法确定我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许经营资质是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书的基础,但教育有限公司无相关资质及因“双减”政策落地后无法办理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致使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书》目的无法实现,所以教育有限公司应将相关费用退还给我方当事人。面对天用律师举证的协议、信息查询样本、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录音等十几项证据,法官十分认可,一审判决双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还张阿姨全部费用。 4是律师也是人生导师 在困难与挑战面前,天用律师表现出专业与不屈,最终获得了胜诉! 天用律师不仅解决了张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难题,同时也给了她们母女精神上的激励与振奋,让她们看到了生活充满阳光与美好的一面!张阿姨与刘女士特意为天用律师送来一面锦旗!律师的职责不仅是解决法律难题,更是对当事人的一种人生救赎!后续张阿姨又把自己亲戚遇到的法律难题委托给天用律所,这就是专业与口碑的魅力!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715评论 -
车辆被撞,法院支持折旧费吗? 2023年3月,吴某驾驶一轻型栏板货车因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张某驾驶的一轻型箱式货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当地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吴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在其车辆维修完成后提起诉讼,以其车辆受损导致严重贬值,且今后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的保养和修车将产生重大损失等为由,要求赔偿其折旧费30000元等费用。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 因车辆折旧费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对该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之规定,本案中,张某诉请的车辆折旧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且该车辆使用多年,张某亦未提交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折旧费30000元系如何计算认定的。因该项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审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车辆折旧费(即贬值损失)不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车辆折旧费的认定持谨慎态度,原则上不予支持,仅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元甲交通律师 471评论 -
近15年丰台法院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案件数据统计,可见,能解决的数量很是有限,即便到了法院,撤诉及调解也是主要解决方式,诉讼的目的终归还是调解。和解永远是解决民事纠纷的主旋律,毕竟,一纸判决的意义终究没有快速回款来的实在。
王熙 73评论 -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电瓶车闯红灯被撞了怎么划分责任? 电瓶车闯红灯被撞的交通事故人们普遍关心的是如何划分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对方没有任何违法行为,那么闯红灯的一方(电瓶车)将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对于非机动车闯红灯被机动车撞的情况,也适用同样的原则。如果对方在事故中有违法行为,如超速或酒驾,那么对方将负次要责任,而闯红灯的一方则负主要责任。然而,如果对方没有任何违法行为,闯红灯的一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骑车闯红灯是一种危险行为,很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我国相关规定,电瓶车、非机动车以及骑车闯红灯的行为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尽管在不同情况下,责任划分有所不同,但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以确保交通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 612评论 -
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条件: (1)行为必须齐备交通肇事罪的基本犯罪构成要件,这是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情节的基础条件。 (2)行为人主观上具有“逃避法律追究”的目的,这是认定“交通肇事后逃逸”的主观条件。逃避法律追究,包括逃避刑事责任、民事责任、行政责任追究。实践中,行为人如果没有正当的理由离开事故现场(包括但不限定于事故现场),应当认定行为人具有逃逸法律追究之主观目的。 (3)客观上有逃离的行为,且逃离行为可能影响到对被害人的救助、导致事故损失的扩大、妨害民警对事故的查处。如果行为人的“逃离”没有影响其对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之法定义务的履行,则不应认定其“逃离”行为构成“交通肇事后逃逸”情节,从而不应承担交通肇事罪加重之刑罚。
大律云律师团 453评论 -
什么情况下会被“终身禁驾”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的规定,终生禁驾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 一、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重大交通事故。对此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交通肇事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认定。 二、是构成犯罪。被终生禁驾者在重大交通事故中负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其行为构成交通肇事罪。特殊情况下,同等责任的也可以构成交通肇事罪。 三、是造成交通事故后实施了逃逸行为,其目的是故意逃避法律追究,逃离事故现场。 而对于一般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只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的规定对逃逸人进行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拘留15日的处罚。 而我们常见的驾驶人被处以“终身禁驾”处罚的,主要有两种情形:一是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构成犯罪的,二是饮酒后或醉酒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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