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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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父母子女的关系类型包含哪些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继父母子女的关系类型包含哪些
内容:法律上并没有规定继父或继母对未成年继子女的抚育义务,是否抚育应以自愿为前提。或者成年继子女在事实上对继父母长期进行了赡养扶助,亦视为形成了抚育关系。关于继父母子女的关系类型包含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2.02.14524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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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父母子女还有什么关系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后父母子女还有什么关系
内容: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父母子女关系通常基于子女出生的事实而发生,也可因收养而发生。其中包括生父母和婚生子女的关系、生父母和非婚生子女的关系。自然血亲的父母子女关系,只能因依法送养子女或父母子女一方死亡的原因而终止。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张嘉娱律师2022.04.07353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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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应该是怎样的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应该是怎样的
内容: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即使是子女因违法犯罪而被判刑,父母要求与亲生子女脱离关系的行为也是违背法律规定的,是一种推卸责任的做法。父母子女关系父母子女关系亦称亲子关系,是家庭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于父母和子女之间的关系应该是怎样的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2.14356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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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法典》规定认定继父母和继子女间形成抚养教育关系应当满足继子女未成年且与继父母生活在一起。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形成抚养关系的继子女拥有继承权。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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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有什么情形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有什么情形
内容: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有什么情形继父母与继子女的概念及类型,由于父母一方死亡或父母离婚,父或母再行与他人结婚而形成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子女对父母的再婚配偶称为继父母,夫或妻称其再婚配偶的子女称为继子女。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那么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有什么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2.14166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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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法律规定继父母子女关系的证明:1、需要证明继父母对继子女有抚养事实;2、需要有证据证明抚养事实持续足够长的时间,即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长时间生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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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子女关系如何理解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父母子女关系如何理解
内容:父母子女关系如何理解父母子女关系亦称亲子关系,是家庭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父母与子女之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方或母方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即使是子女因违法犯罪而被判刑,父母要求与亲生子女脱离关系的行为也是违背法律规定的,是一种推卸责任的做法。父母与非婚生子女关系非婚生子女即私生子,其生父生母不具有夫妻身份。继父母与继子女关系继父母和继子女的关系,是由于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带子女再婚,或者父母离婚后另行再婚而形成的。那么父母子女关系如何理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2.02.13253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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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可以和未成年子女断绝关系吗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父母可以和未成年子女断绝关系吗
内容:按照法律规定,抚养子女既是父母应尽的义务,也是子女应享有的权利。赡养父母是成年子女的一项法定义务,子女不能以任何理由拒绝履行这项义务,而且,赡养是不能附加任何条件的。当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因此,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可以离开父母一个人单独居住。那么父母可以和未成年子女断绝关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2.15318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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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父母与子女的关系不会因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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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离婚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怎样的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父母离婚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怎样的
内容:父母离婚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怎样的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规定,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这是离婚后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基本原则,也就是说子女与父母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受影响。在父母离婚以后,无论子女随父或随母生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而且与父母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在父母离婚前后也不会变化,是一致的。《民法典》规定:国家保护合法的收养关系。养父母和养子女间的权利和义务,适用本法对父母子女关系的有关规定。那么父母离婚后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2.14495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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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法典》规定离婚后父母子女之间的抚养关系,若是有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原则上由母亲直接抚养。若是两周岁以上的子女,应当协商,协商不了的,应当起诉,并提供自己抚养孩子比对方抚养更有利于孩子的证据。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二十七条父母是未成年子女的监护人。未成年人的父母已经死亡或者没有监护能力的,由下列有监护能力的人按顺序担任监护人:(一)祖父母、外祖父母;(二)兄、姐;(三)其他愿意担任监护人的个人或者组织,但是须经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或者民政部门同意。《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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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没有抚养关系是否可以断绝父母子女关系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中没有抚养关系是否可以断绝父母子女关系
内容: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但是收养关系可以通过合法途径解除。具有血缘关系的亲生父母子女是最近的直系血亲,其亲属关系是基于血缘形成的。自然血亲的亲属关系因出生而产生,因死亡而消灭。即使双方签订了断绝父子关系的协议,该协议也是不具有法律上的效力的。那么民法典中没有抚养关系是否可以断绝父母子女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2.02.18219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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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一方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父母一方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那么父母一方可以要求变更子女抚养关系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2.19126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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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法典》规定离婚后父母与子女关系没有变换。双方仍然具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也应当赡养双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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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否会因离婚解除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父母与子女的关系是否会因离婚解除
内容:离婚后,养父母对养子女仍有抚养教育的权利和义务。有些人出于利己主义目的,为了再婚,都不愿抚养子女,这不仅有悖于我国尊老爱幼的传统美德,而且也是违法的。关于父母子女关系可否因父母离婚而解除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2.14303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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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法典》规定离婚后父母子女关系若是亲生的,则没有任何变化。双方仍然具有抚养子女的义务,子女也应当赡养双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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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可以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的情形有哪些
内容:可以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的情形包括:第一,没有形成长期共同生活和抚养教育关系的继父母子女间仅存在姻亲关系,在生父与继母或生母与继父的婚姻关系终止时,继父母子女关系自然解除。生父母中的另一方将未成年子女领回的,该继子女与继父或继母的关系解除。但解除关系后,对年老体弱、生活困难的继父母,成年的原继子女仍应承担赡养扶助的义务。一方如要求解除关系,必须通过诉讼的途径,由人民法院视具体情况作出是否解除的调解或判决。那么可以解除继父母子女关系的情形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2.02.12678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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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法典》规定离婚后的父母子女关系是没有变化的,父母仍然对于子女具有抚养的义务,子女也需要赡养父母。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不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应当支付抚养费。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九条抚养费的数额,可以根据子女的实际需要、父母双方的负担能力和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确定。有固定收入的,抚养费一般可以按其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的比例给付。负担两个以上子女抚养费的,比例可以适当提高,但一般不得超过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五十。无固定收入的,抚养费的数额可以依据当年总收入或者同行业平均收入,参照上述比例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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继父母子女的关系类型包含哪些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继父母子女的关系类型包含哪些
内容:继父母子女关系是指由于生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带子女再婚或生父母离婚后另行再婚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根据继子女与继父母之间是否形成了抚养关系,其可分为以下两类:一是由共同生活的法律事实形成的拟制血亲的继父母子女关系;二是直系姻亲的继父母子女关系,这仅是一种伦理上的意义。关于继父母子女的关系类型包含哪些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2.14190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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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继父母子女间存在抚养关系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如何认定继父母子女间存在抚养关系
内容:如何认定继父母子女间存在抚养关系根据我国现行法律,仅凭生父母再婚这一法律事实,并不必然导致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产生父母子女间的权利与义务。现实生活中,有的继子女已经成年并可独立生活,在法律层面上,继父母对继子女不再具有抚养义务。即使继父母在生活上仍对其照料或资助,也不会形成法律意义上的抚养关系。(三)抚养事实持续时间足够长不论继父母与继子女是否生活在一起,只要继父母承担了继子女的生活、教育等抚养费用,照料、教育和保护继子女,且持续时间足够长,并同时满足上述两个条件,就应认定存在继父母子女关系。那么如何认定继父母子女间存在抚养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2.02.17136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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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法典》规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拟制血亲关系是指相当于亲生父母子女关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此时双方互为彼此的第一法定继承人。继子女应当赡养继父母。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三条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父或者母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或者否认亲子关系。对亲子关系有异议且有正当理由的,成年子女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确认亲子关系。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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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认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抚育关系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怎么认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抚育关系
内容:分歧:第一种观点认为,甲乙二人在刘某再婚时均未满18周岁,刘某有抚养二子女的义务,刘-张再婚后,张某自然和甲乙建立了教育抚养关系,根据民法典规定,建立了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之间可以相互继承,故,甲乙有权继承张某的遗产;第二种观点认为,甲乙在刘-张再婚时已接近成年,且未与刘-张某在一起生活,他们之间没有建立教育抚养关系,故不能依照父母子女的关系享有继承权。继父母子女之间是一种拟制血亲关系,其权利义务是建立在事实的教育抚养关系成立基础的。对于赠与行为,即使继父母赠与继子女的财物较多,可能超出继子女所需的抚养教育费用,也不能认定双方形成了抚养教育关系。那么怎么认定继父母与继子女之间的抚育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2.13142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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父母子女的关系在什么情况下是可以解除的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父母子女的关系在什么情况下是可以解除的
内容:父母子女的关系在什么情况下是可以解除的父母子女的关系在一般情况下,如父母离婚等,是不能结束的,但是,如果依照法律程序或法律规定,父母子女的关系在某些情况下是可以解除的。同样,生子女与亲生的祖父母、外祖父母,与同胞兄弟姐妹之间也没有了任何权利义务关系。未成年养子女与养父母的关系解除后,养子女与生父母的关系自动恢复,与其他亲属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也随之恢复。那么父母子女的关系在什么情况下是可以解除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2.02.14148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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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被告与被继承人属于再婚夫妻,继承案件中,被告提出追加其再婚前所生育的女儿作为本案继承人参与分割遗产。经查,其女儿在被告再婚时已成年,并未与被继承人形成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法院予以驳回被告该项请求。判断继父母子女之间是否享有继承权,以是否形成抚养关系为标准。周春花 647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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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要与继父母共同生活过,就形成继父母子女关系吗?就能继父母子女的财产吗?财产分割律师 242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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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相爱容易却相处不易?为什么婚姻坎坷、感情不顺?如何正确处理婆媳关系? 如何更好地教育子女?9月23日9:00,优天赋讲座现场给你答案!人际关系中,懂比爱更重要!一场讲座,教你破译生命密码、看懂人生说明书!
北京法律咨询 426评论 -
儿子欠钱不还可以要求父母偿还吗: 自古以来无论是“父债子偿”还是“子偿父债”都被道德约束为一种天经地义的行为,也深受社会广泛认可。但随着现代社会法制的不断完善,是否要“子偿父债”,还要根据债务纠纷的具体情况而定。 ●子女在世● 首先,子女借钱是子女与债券人之间的行为,无法对父母产生约束。 我国《合同法》规定: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可以看出,借款合同的约束力仅限于合同双方,是谁的债务就该谁还,父母并无义务偿还。 ●子女离世● 如果子女早逝,同时给父母留下一笔遗产被父母继承,那么父母就需要在继承财产价值范围之内,对“儿子”的债务具有相应偿还责任。 子女成年后欠下的债,在没有担保人的情况下,债权人只能要求其个人偿还,父母不具有连带责任。 但现实中,一些债主往往抓住孩子父母对于子女的疼爱,对方欠钱不还就去找对方父母要钱,甚至使用极端手段,其实这种做法往往无法获得法律支持,有些极端的讨债还会给家庭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405评论 -
北京法院 二审 民事案件 近一年 改判率7.71%,本案女方父母出资给子女购房,一审出资性质没有被认定为借款,二审成功撤销一审判决认定购房出资为借款实属不易✊ 除结合各方存在亲属关系且男女双方尚在离婚诉讼的背景外,还要结合各方对于借款或赠与过程、动机的陈述性意见,看能否得出出资系赠与大额财产的推断。 从价值导向角度看,成年子女购房不是父母的义务,特别是在当前高房价背景下,因子女经济条件有限父母在其购房时给予资助属于常态,除明确表示赠与的以外,应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负有偿还义务。
姚平 455评论 -
北京法院 二审 民事案件 近一年 改判率7.71%,本案女方父母出资给子女购房,一审出资性质没有被认定为借款,二审成功撤销一审判决认定购房出资为借款实属不易✊ 除结合各方存在亲属关系且男女双方尚在离婚诉讼的背景外,还要结合各方对于借款或赠与过程、动机的陈述性意见,看能否得出出资系赠与大额财产的推断。 从价值导向角度看,成年子女购房不是父母的义务,特别是在当前高房价背景下,因子女经济条件有限父母在其购房时给予资助属于常态,除明确表示赠与的以外,应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负有偿还义务。
王熙 504评论 -
北京法院二审民事案件近一年改判率7.71%,本案女方父母出资给子女购房,一审出资性质没有被认定为借款,二审成功撤销一审判决认定购房出资为借款实属不易✊ 除结合各方存在亲属关系且男女双方尚在离婚诉讼的背景外,还要结合各方对于借款或赠与过程、动机的陈述性意见,看能否得出出资系赠与大额财产的推断。 从价值导向角度看,成年子女购房不是父母的义务,特别是在当前高房价背景下,因子女经济条件有限父母在其购房时给予资助属于常态,除明确表示赠与的以外,应视为以帮助为目的的临时性资金出借,子女负有偿还义务。
黄东洁 106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