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协议如何写

2022-02-01 17:08: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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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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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领域:交通事故
  • 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的协议书内容是:首先写明标题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协议书,其次写明甲乙双方所商议的合作方式、合作期限、入股的基本情况以及结算方式,最后双方签字盖章写明订立协议时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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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介绍
大律云律师团
2024-07-26 19:31:14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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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是什么?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是什么?

    内容: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是证明拥有土地使用权的一种凭证。我国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包括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入股这四种方式。第一种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取得方式的划拨土地使用权。首先,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指的是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依法缴纳相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该土地归其使用,或者无偿交付该土地给使用者使用的行为。此时应当由市、县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向企业颁发《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决定书》,当事人可依法进行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出租或抵押等行为。那么国有土地使用证证书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
    2021.12.29448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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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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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铺产权和使用权是一个意思吗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商铺产权和使用权是一个意思吗

    内容:商铺产权和使用权是一个意思吗,相关知识:与产权式商铺比,固定年限使用权买断具有以下显著优势:1、在合同期内,使用权(或经营权)具有独占性和排他性,商铺产权和使用权不是一个意思,产权会有使用权,有使用权不一定有产权,这样商铺所有权人与使用权人的利益在该固定使用权期限内永远绑在一起,只有共同把市场做旺才能达到共赢共荣,土地使用权是指单位或者个人依法或依约定,对国有土地或集体土地所享有的占有、使用、收益和有限处分的权利,同样通过一定法律契约,非房屋所有权人也可获得房屋的使用权。

    周春花律师
    2023.07.10370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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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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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商标专有权所有人可以,商标被许可使用人不可以的。根据法律规定,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由此可见,因非货币财产应是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而商标使用权不能依法转让,所以商标使用权不能出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否一样?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否一样?

    内容: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不一样的:(一)房屋所有权是永久的,没有期限限制,只要房产没有完全毁损灭失就能一直享有,“房产证里是没有期限登记栏的”;土地使用权是有期限的。国家通过土地有期出让方式,授予用地人40年、50年、70年不等的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是中国土地使用制度在法律上的体现,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有土地的使用人依法利用土地并取得收益的权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三)续期的性质: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与土地使用权的出让同其性质,也就是说土地使用权的续期也是土地使用权的出让。那么土地使用权与房屋产权是否一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1.12.29893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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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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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什么是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什么是违法转让土地使用权

    内容:3、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是指在没有得到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并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的行为,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非法倒卖土地使用权是指在没有得到国家土地管理部门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将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并以牟取非法利益为目的的行为,什么是非法转让土地1、非法转让土地使用权是指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以非法手段获得土地使用权或者在未批准转让的情况下,将所持有的土地使用权转让给他人获取经济利益的行为,属于犯罪行为。

    王学瑞律师
    2023.10.11298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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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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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我公司营业执照是2021年5月24号注册的是个人独资注册资本260万当时合伙人刘某入资15万签了合伙人协议并伍职公司5s站长在2022年7月18日汉有我公司法人及部分合伙人同意私自搬空搬走公司财产我报了警警察叫他归还给公司他至今没全部归还他还勾结我们的上面推荐我们加盟上市公司的公司一起设计了一个圈套叫我将他入股15000的现金写成退股打欠条15000元给他在2022年7月23日至2022年8月23日归还由推荐公司口头骗我的负责找资金来还结果一年后起诉我还欠款我败诉了关键是刘某转给我15万我收到了又转给公司经理谢某了我也没得这个钱我败诉了我现是黑户也没有钱我该怎么办而且刘某又在2022年7月25号叫我又写了一张11万的业务发放及公资补贴我转了一些给他由于当时股本退的写的欠条有惫注叫他三天内公司财产全部归还现他归还了四样花盆个橙子五个水机一台桌子一张公司还有四台2000元电现L瓶车7块电池3000元合计21万及我个人私人的空气制水机换电柜公司的合同票据股票协议没有归还及刘某向我个人微言转账借款2000元未还现我在法院回质上写的是我对法院判决有异议此案还有争议刘某至今仍是公司合伙人仍在打着公司合伙人身份做事从未退股现我要向法院起诉刘某归还我借款2000元及刘某职位侵占赔偿对公司造成的损失您帮帮我看看这起诉状要怎么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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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股东合作协议需要公证吗,入股合作协议书需要公证吗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股东合作协议需要公证吗,入股合作协议书需要公证吗

    内容:3、合伙协议不需要公证,只要各方签字并约定生效条件,待生效后即对签字人有法律约束力,建议委托律师代书,可避免法律风险,4、合伙协议不需要公证,只要各方签字并约定生效条件,待生效后即对签字人有法律约束力,建议委托律师代书,可避免法律风险,入股合作协议书需要公证吗1、所以,合伙协议可以进行公证,但不是必须公证,是否需要公证要由协议当事人协商确定,合作协议需要公证吗1、法律没有规定合同必须进行公证才具有法律的效力,依法签订的合同均具有法律效力,只要不是《合同法》规定的无效情形,合同都有效力,2、不是所有的合同都要经过公证部门公证才具有法律效力,大家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选择是否需要进行公证,如果想签订的合伙合同更具备法律效力,可以请律师进行公证,所以,合伙协议可以进行公证,但不是必须公证,是否需要公证要由协议当事人协商确定。

    刘晓红律师
    2023.12.22795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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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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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的协议书内容是:首先写明标题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协议书,其次写明甲乙双方所商议的合作方式、合作期限、入股的基本情况以及结算方式,最后双方签字盖章写明订立协议时间。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  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 (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二)标的; (三)数量; (四)质量; (五)价款或者报酬; (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七)违约责任; (八)解决争议的方法。
  • 土地使用权投资涉税的项目包括什么?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土地使用权投资涉税的项目包括什么?

    内容:土地、房屋权属以下列方式转移的,视同土地使用权转让、房屋买卖或者房屋赠与征税:(一)以土地、房屋权属作价投资、入股;(二)以土地、房屋权属抵债;(三)以获奖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四)以预购方式或者预付集资建房款方式承受土地、房屋权属。对股权转让不征收营业税。土地使用权投资是需要缴纳相应的税费的,这在我国的法律中有明确的规定,按照相关的计算规则计算之后缴纳即可。那么土地使用权投资涉税的项目包括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1.12.29272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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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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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权作价入股是指国家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改组后的新设企业。国家以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入股),是指国家以一定年期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改组后的新设企业,该土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 建设单位使用国有土地,应当以有偿使用方式取得;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以划拨方式取得的除外。国有土地有偿使用的方式包括:1、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2、国有土地租赁;3、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或者入股。
  • 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之后怎么办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之后怎么办

    内容:综上所述,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之后的处理方法有多种选择,包括续期使用、出售土地和与相关部门进行谈判等,其次,当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权利人也可以选择出售该土地,与相关部门保持良好的沟通可以帮助权利人更好地了解处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的具体流程,同时也能够及时获取最新的政策和规定,为了更好地处理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的问题,权利人需要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另外,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权利人还可以选择与土地管理部门进行谈判,以寻求更好的解决方案,这些法律文件对于建设用地使用权到期后的处理方式和流程有着详细的规定,权利人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3.07.11500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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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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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国有土地使用权限范围是什么?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国有土地使用权限范围是什么?

    内容:国有土地使用权限范围是包括划拨、出让、租赁、作价出资或者是入股方式。第一种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取得方式的划拨土地使用权。首先,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指的是经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准,在土地使用者依法缴纳相关补偿、安置等费用后该土地归其使用,或者无偿交付该土地给使用者使用的行为。此种方式下的土地使用权即是划拨土地使用权,系一种无偿的政府行政配置方式,且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不受使用年限的限制,因而,划拨用地的范围受到法律的严格限制。第二种是出让土地使用权,是通过招标、拍卖、挂牌或者协议的方式取得的一种国有土地使用权。那么国有土地使用权限范围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1.12.29256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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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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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大连市房地产交易手续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张嘉娱

    大连市房地产交易手续

    内容:房地产转让,是指房地产权利人通过合法方式将其房地产转移给他人的行为。房地产转让时,房屋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同时转让。房地产转让的合法方式包括:(一)买卖;(二)赠与;(三)以房地产作价入股,与他人成立企业法人,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四)一方提供土地使用权,另一方或者多方提供资金,合资、合作开发房地产,而是房地产权属发生变更的;(五)因企业被收购,兼并或合并,房地产权属随之转移的:(六)以房地产抵债的:(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八)房屋所有权连同所使用的土地互相交换时,是一种互相转让行为,应办理交易过户登记手续。那么大连市房地产交易手续。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
    2022.01.06145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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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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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简单的入股合作协议书的内容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简单的入股合作协议书的内容

    内容:二、股东及其出资入股情况:公司由甲、乙双方股东共同投资设立,总投资额为 元,详细情况如下:1、各方出资额及所占比例:(1)甲方出资 元,占公司注册资本的 %,甲方出资额由其现已拥有的设备、场地、原材料、库存成品、技术、管理及现金等综合估算组成(详细估算清单见附页),虽然协议中规定了初始股权比例,但随着公司的发展,每名股东在公司的作用也会发生变化,入股合作协议书(模板)甲 方:住 址:身份证号:乙 方:住 址:身份证号:甲、乙双方因共同投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事宜、特在友好协商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规定、达成如下协议:拟设立的公司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经营范围及性质1、公司名称: 有限责任公司2、住 所:3、法定代表人:4、注册资本:大写:人民币 元(小写:¥ 元)5、经营范围: 等(具体以工商部门批准经营的项目为准)。

    龙珊律师
    2023.07.12845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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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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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土地使用权可以赠予吗?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土地使用权可以赠予吗?

    内容:土地使用权赠与是土地使用权人将土地使用权无偿地转移给相对人,相对人予以接受的行为。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取得方式有划拨、出让、出租、入股等。集体所有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该幅国有土地的使用权方可有偿出让。那么土地使用权可以赠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1.12.29271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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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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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入股坟茔土地使用协议的内容有什么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入股坟茔土地使用协议的内容有什么

    内容:土地使用权入股协议甲方:某某乙方:某某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加农户土地入股承包法》和《中华人民共同国森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的规定,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就水田、旱地、荒地等以入股的方式合作的有关事宜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如一方当事人违约,应向守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为相应的经济损失。乙方违背合同规定,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赔偿全部损失。那么入股坟茔土地使用协议的内容有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1.12.29670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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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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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利作价入股的意思是指专利权人将专利权作为资本入股,由此获得股权收入的经营方式。接受专利权人将专利权作价入股也属于这种经营方式,以这种方式经营专利时首先需要对专利权的价值作出合理的评估。对作为出资的知识产权应满足以下基本条件:1、可以用货币估价;2、可以依法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十七条  股东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等可以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但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得作为出资的财产除外。 对作为出资的非货币财产应当评估作价,核实财产,不得高估或者低估作价。法律、行政法规对评估作价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什么意思

    内容:此外,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后,还需要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土地出让合同及附条件的规定行使土地使用权,承担相应的土地收益金等土地使用费用,综上所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是指在一定期限内,国家或集体授予企业或个人使用土地进行建设项目,因此,在进行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申请和使用过程中,特别需要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土地出让合同的规定,其中,比较有代表性的是2014年的&ldquo,一旦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可以在规定的时间内合法地使用土地,建设住宅、厂房、商铺等各类建筑物。

    吴梦云律师
    2023.06.26886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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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3年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与入股合同模板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楠楠

    2023年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与入股合同模板

    内容:2023年农村土地经营权出租与入股合同模板

    李楠楠律师
    2023.04.1432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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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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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获得土地使用权证条件是什么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获得土地使用权证条件是什么

    内容:3、国家出资、入股国有土地使用权是指国家以一定年限的国有土地使用权作价,作为出资投入改组后的新设企业,该土地使用权由新设企业持有,可以依照土地管理法律法规,关于出让土地使用权的规定转让、出租、抵押的行为。那么获得土地使用权证条件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1.12.29362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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