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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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股票财产如何分配,离婚股票财产如何分配给对方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股票财产如何分配,离婚股票财产如何分配给对方
内容: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涉及分割夫妻共同财产中以一方名义在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额,另一方不是该公司股东的,按以下情形分别处理:1、夫妻双方协商一致将出资额部分或者全部转让给该股东的配偶,过半数股东同意、其他股东明确表示放弃优先购买权的,该股东的配偶可以成为该公司股东,离婚股票算共同财产吗离婚股票财产的分配方式为股票所得的收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2、夫妻双方就出资额转让份额和转让价格等事项协商一致后,过半数股东不同意转让,但愿意以同等价格购买该出资额的,人民法院可以对转让出资所得财产进行分割。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4.03.04346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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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刑法对欺诈发行股票罪的处罚规定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我国刑法对欺诈发行股票罪的处罚规定
内容: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非法募集资金金额百分之二十以上一倍以下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第一款的规定处罚。必须是既制作了虚假的上述文件,且已发行了股票和公司、企业债券的才构成本罪。
张嘉娱律师2022.03.27616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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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证券法》的规定,证券投资咨询业务只能由经过相关部门批准、有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的规定,未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批准非法经营证券、期货、保险业务,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构成非法经营罪。因此,你们以个人身份向他人推荐股票,收取费用,可能构成非法经营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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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中股票的约定和处理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协议中股票的约定和处理
内容:离婚协议中,当事人一般只会笼统地约定一方名下股票的总市值,这样,如果一方不履行给付义务,而另一方再起诉到法院,由于不知对方的具体股市信息,查询起来就会比较麻烦和困难。因此,在离婚协议时,如果写明股东代码、账号,以及在何证券交易所开户,将会大大省去不必要的麻烦。很多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中注意到这一点,并明确约定这部分股金为共同财产。因此,在离婚协议中上,制订必要的条款让代炒人签字,甚至另行制订一个关于股票情况的协议由三方签字,是完全必要的。那么离婚协议中股票的约定和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2022.02.12242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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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投资股票算共同财产吗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婚前投资股票算共同财产吗
内容:一方以婚前财产购买的股票,婚后也只是自己操作,夫妻的另一方没有参与,认定股票及股票增值部分都属于一方的婚前所有。所以,离婚时的股票分割仍应当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分割的原则来处理。关于婚前投资股票算共同财产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2.11527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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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买股票详细步骤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怎么买股票详细步骤
内容:在购买股票之前,您需要了解市场的投资风险、了解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选择适合自己的股票等,第二步:了解投资风险以及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在购买股票之前,您需要了解自己的风险承受能力,并且明确投资风险,投资者需要掌握投资知识并理解市场风险,了解市场变化的因素,如政治、经济和社会因素等,在评估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同时,您也需要了解投资的风险,在下单之前,您需要对股票进行充分的研究和分析,并掌握股票的市场价值和交易情况,在选择股票之前,您需要了解以下几个关键点:了解基本面:了解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市值、市盈率、市净率等情况。
冯清琴律师2023.06.1975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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欺诈发行股票罪既遂量刑处罚是怎样的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欺诈发行股票罪既遂量刑处罚是怎样的
内容: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行为人必须实施了发行股票或公司、企业债券的行为。
段建国律师2022.04.02362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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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前股票收益算婚后财产吗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婚前股票收益算婚后财产吗
内容:婚前的股票、基金在婚后的增值或贬值部分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债务,但本金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存款在婚后的而利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关于婚前股票收益算婚后财产吗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2022.02.11232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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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法律实务中律师如何开展股票交易信息调查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法律实务中律师如何开展股票交易信息调查
内容:目前,中国证券登记结算公司有上海和深圳两个分公司,其中,上海分公司目前的地址在上海浦东陆家嘴保险大厦,可以在该处查询到所有沪市的股民股票交易信息。知道对方的身份证号后,律师向法院申请调查令,或申请法院直接去中国证券上海结算公司或中国证券深圳结算公司调查对方的股票交易明细。律师如何撰写调查令申请书为公平审理案件,节约诉讼成本,缩短审限,有些地区实行了调查令制度。有权持调查令收集证据的主体在上海目前是律师,且一般需要两名律师共同进行调查,并向法院提供申请律师的律师执业证复印件。那么离婚法律实务中律师如何开展股票交易信息调查。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2.11517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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变造股票债券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变造股票债券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
内容:一、变造股票债券罪既遂的量刑标准是怎样的1、伪造、变造股票或者公司、企业债券,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2、单位犯前两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两款的规定处罚;3、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八条。
段建国律师2022.04.168111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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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协议书中股票的约定和处理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离婚协议书中股票的约定和处理
内容:离婚协议中,当事人一般只会笼统地约定一方名下股票的总市值,这样,如果一方不履行给付义务,而另一方再起诉到法院,由于不知对方的具体股市信息,查询起来就会比较麻烦和困难。因此,在离婚协议时,如果写明股东代码、账号,以及在何证券交易所开户,将会大大省去不必要的麻烦。很多当事人在离婚协议中注意到这一点,并明确约定这部分股金为共同财产。那么离婚协议书中股票的约定和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2.12632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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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法典》规定,股票收入为婚后营业收入的,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奖金、劳动报酬、生产经营、投资收入、继承或赠与的财产和知识产权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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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名下的股票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双方名下的股票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
内容:双方名下的股票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那么双方名下的股票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个人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2.11115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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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婚前取得的股票是否是婚前财产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中婚前取得的股票是否是婚前财产
内容:协议书的内容一般包括:当事人的姓名、性别、职业、住址等个人基本情况、财产的名称、数量、价值、状况、归属,上述婚前财产的使用、维修、处分的原则等。委托他人代理或是一个人来办婚前财产公证,是不会被受理的。至此,婚前财产公证的办证程序履行完毕。那么民法典中婚前取得的股票是否是婚前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2.11255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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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时如何分割公司股权,及购买的股票、证券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时如何分割公司股权,及购买的股票、证券
内容:所以,你们可以协商或按市价分配婚姻存续期间购买的股票等有价证券,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数量按比例分配。《公司法》规定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时,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王女士和丈夫离婚,对于股权分割可以有以下处理方式:一、约定股权仍然由其丈夫持有,协商好股权价格,其丈夫对王女士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偿;二、双方就出资份额和价格协商一致后,将部分出资额转让给王女士,公司股东过半数同意,其他股东又不行使优先购买权的,王女士可以成为公司股东;如果其他股东行使优先购买权的,则转让所得的出资款归王女士所有。那么离婚时如何分割公司股权,及购买的股票、证券。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2.02.11140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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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凭证,股票是债权凭证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权凭证,股票是债权凭证
内容:股票是上市公司为筹集资金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的一种有价证券,是公司资本所有权的表示,每股股票都代表股东对企业拥有一个基本单位的所有权,股票持有者享有上市公司的权利,相应也承担一部分责任,股票是上市公司为筹集资金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的一种有价证券,属于金融资产,5、股票与债券的区别:发行机构不同:股票由上市公司发行,上市公司为筹集资金发行给各个股东作为持股凭证的一种有价证券,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是股份公司在筹集资本时向出资人发行的股份凭证,代表着其持有者(即股东)对股份公司的所有权。
王学瑞律师2023.11.24296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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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婚内财产协议 29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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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暖陪伴当事人每一个艰难的时刻,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律师详细梳理5套房产情况(包括海外房产)、上百万存款、基金、股票等各类财产,几十次谈判、无数次修改和解协议,最终以和解方式圆满解决离婚纠纷。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945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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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暖陪伴当事人每一个艰难的时刻,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律师详细梳理5套房产情况(包括海外房产)、上百万存款、基金、股票等各类财产,几十次谈判、无数次修改和解协议,最终以和解方式圆满解决离婚纠纷。元甲婚姻家事 53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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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法律规定,并不是婚前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所有收益都归双方共有,那么哪些不是呢?】 第一,银行利息。 第二,锁在保险箱里的金条、珠宝、古玩等。 如果你没去倒腾惦记,却一不小心价值翻倍。这两种收益,法律上叫“孳息和自然增值”,都不必归双方共有。而用婚前财产“投资”产生的婚后收益,才属于共同所有。 至于股票这类金融资产的收益,到底是不是“投资收益”,如何判定,我只问一句话:婚后,你对股票操作了吗?比如:卖出、买进、加仓、换股等。 如果没有任何操作,那么这部分收益,属于“自然增值”,法律真就认为这是属于你的个人财产。比如你婚前买了100万股票,要是真的十年不动,翻了十倍,那这多出来的900万,就是你的,跟你的配偶没有关系。 但是,如果你婚后你投入了大量时间精力,研究基本面、技术面,每天盯盘盯得颈椎都出毛病了,好不容易把账户做到翻倍,挣了100万。可恰恰是因为你是在婚后投入了时间心血,这就是一种投资行为,法律就默认这里面有配偶的支持和功劳,就会界定这多出来的100万是夫妻共有的。 说得通俗一点,人结了婚,钱跟时间,就都不是自己一个人的了。 其他理财产品,也基本上是一样的道理。
宋官骐|元甲律所 543评论 -
【🚩🚩按照法律规定,并不是婚前财产在婚后产生的所有收益都归双方共有,那么哪些不是呢?】 第一,银行利息。 第二,锁在保险箱里的金条、珠宝、古玩等。 如果你没去倒腾惦记,却一不小心价值翻倍。这两种收益,法律上叫“孳息和自然增值”,都不必归双方共有。而用婚前财产“投资”产生的婚后收益,才属于共同所有。 至于股票这类金融资产的收益,到底是不是“投资收益”,如何判定,我只问一句话:婚后,你对股票操作了吗?比如:卖出、买进、加仓、换股等。 如果没有任何操作,那么这部分收益,属于“自然增值”,法律真就认为这是属于你的个人财产。比如你婚前买了100万股票,要是真的十年不动,翻了十倍,那这多出来的900万,就是你的,跟你的配偶没有关系。 但是,如果你婚后你投入了大量时间精力,研究基本面、技术面,每天盯盘盯得颈椎都出毛病了,好不容易把账户做到翻倍,挣了100万。可恰恰是因为你是在婚后投入了时间心血,这就是一种投资行为,法律就默认这里面有配偶的支持和功劳,就会界定这多出来的100万是夫妻共有的。 说得通俗一点,人结了婚,钱跟时间,就都不是自己一个人的了。 其他理财产品,也基本上是一样的道理。宋官骐|元甲律所 412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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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要挂名对方公司的法人、高管或股东。 离婚时,对方可以把大额债务都解释成用于公司经营。这就是典型的“共同经营”,属于共同债务。 🚩取消手机指纹开机,设置锁屏密码和sim卡的PIN码。避免对方用你手机或拔出sim卡插到其它手机里使用——搞网络借贷,向债权人发出确认/追认债务的短信。这样个人债务就变成共同债务了。 🚩要掌握对方的银行账户、保险单、股票账户。 离婚时,如果没有这些财产线索,等于分割不了对方的财产。除非你能找到有资源的人,花重金查询。
姚平 216评论 -
🚩不要挂名对方公司的法人、高管或股东。 离婚时,对方可以把大额债务都解释成用于公司经营。这就是典型的“共同经营”,属于共同债务。 🚩取消手机指纹开机,设置锁屏密码和sim卡的PIN码。避免对方用你手机或拔出sim卡插到其它手机里使用——搞网络借贷,向债权人发出确认/追认债务的短信。这样个人债务就变成共同债务了。 🚩要掌握对方的银行账户、保险单、股票账户。 离婚时,如果没有这些财产线索,等于分割不了对方的财产。除非你能找到有资源的人,花重金查询。张嘉娱 254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