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地保险能死吗?

2021-11-27 12:40:00
47人收看
黄东洁 律师
在线咨询
擅长领域: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 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按现行法规,参保职工无论是退休前、还是退休后死亡,其个人账户资金都并不存在还没有领完就充公的问题。若是退休前死亡,个人账户资金当然全部可继承,而若是退休后死亡,余额同样可依法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七十四条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通过业务经办、统计、调查获取社会保险工作所需的数据,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及时、如实提供。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为用人单位建立档案,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人员、缴费等社会保险数据,妥善保管登记、申报的原始凭证和支付结算的会计凭证。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应当及时、完整、准确地记录参加社会保险的个人缴费和用人单位为其缴费,以及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等个人权益记录,定期将个人权益记录单免费寄送本人。用人单位和个人可以免费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查询、核对其缴费和享受社会保险待遇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

提示:法律咨询具有特殊性,律师回复仅供参考,如需更多帮助,请咨询律师
我也要问>
律师介绍
黄东洁
2024-07-27 00:16:21
2013年开始进入法律领域工作,执业以来办过600余起案件,积累了众多办案经验。她将“为当事人争取合法利益最大化“准则进行到底,用结果说话,获得众多当事人的认可。
展开全部
  • 失地农民没有办理农转非的还是属于农业户口,城镇户口是指在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集镇注册登记的户口。农民失去土地后,既有别于农民,又不同于城市居民,成为一个边缘群体,因此称为失地农民。《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三条 户口登记工作,由各级公安机关主管。城市和设有公安派出所的镇,以公安派出所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和不设公安派出所的镇,以乡、镇管辖区为户口管辖区。乡、镇人民委员会和公安派出所为户口登记机关。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分散居住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居住在军事机关和军人宿舍的非现役军人的户口,由各单位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农业、渔业、盐业、林业、牧畜业、手工业等生产合作社的户口,由合作社指定专人,协助户口登记机关办理户口登记。合作社以外的户口,由户口登记机关直接办理户口登记。
  • 如何计算公司债务的追偿期以及追偿权的范围有哪些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如何计算公司债务的追偿期以及追偿权的范围有哪些

    内容:根据债权债务法规的内容,公司债务的追偿期限为三年。没有法定或者约定的义务为避免他人利益受到损失进行管理或服务的,有权要求受益人偿付由此而支付的必要费用。有效期从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应当及时通知保证人,若债务人违反通知义务导致保证人无过失地重复向债权人履行的,保证人可行使追偿权,债务人不能免除补偿的义务,债务人可请求债权人返还不当得利部分。那么如何计算公司债务的追偿期以及追偿权的范围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09497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00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与单位购买的社保能同时拥有,但是只能享受一份保险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第五十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三十日内为其职工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自愿参加社会保险的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应当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国家建立全国统一的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个人社会保障号码为公民身份号码。
  • 征地拆迁与政府角色定位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周春花

    征地拆迁与政府角色定位

    内容:征地拆迁补偿政策设计,必须在兼顾各利益相关群体的前提下,保证失地农民和被拆迁人的基本利益,合理的、优化的征地拆迁补偿政策应当是在利益均衡的条件下使失地农民和被拆迁人利益最大化。那么征地拆迁与政府角色定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
    2022.01.02977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64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不可以,对于男性年龄在60周岁以上,女性年龄在55周岁以上的失地农民,地方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每年养老保险金水平,按15年期限,从政府土地征用收益中扣除一部分资金用于养老保险费用的支付,个人不负担缴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六十一条 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应当依法按时足额征收社会保险费,并将缴费情况定期告知用人单位和个人。第六十二条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申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按照该单位上月缴费额的百分之一百一十确定应当缴纳数额;缴费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按照规定结算。第六十三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其限期缴纳或者补足。
  • 先行赔偿人如何行使追偿权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先行赔偿人如何行使追偿权

    内容: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应及时通知债权人,若债务人违反通知义务导致担保人无过失地向债权人重复履行的,担保人可行使追偿权。我们需要依据法律的规定来合法行使权力,才能受到法律的支持与保护,对于自己的合法利益才能起到帮助。那么先行赔偿人如何行使追偿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2022.02.09272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77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一、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办理条件政府统一征收农村集体土地承包权导致农民全部或部分失去土地,年满16周岁记以上失地农民可参保失地养老保险。二、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办理材料1、土地二轮承保合同;2、征地协议;3、个人身份证;4、户口薄;5、近期2寸彩照;6、《失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申报表》。三、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办理流程1、符合参保失地农民养老保险的参加养老保险;2、村委会召开会议表决;3、公示7日;4、填写《申报表》记花名册(需签字盖章);5、上报人民政府、公安局、国土资源部门审核;6、复核并办理登记手续。《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第十七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在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因病或者非因工致残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可以领取病残津贴。所需资金从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支付。
  • 保证人还款追偿管辖权是怎样的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保证人还款追偿管辖权是怎样的

    内容:保证人清偿债务后,应当向债务人追偿。保证人还款追偿管辖权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百二十九条主合同和担保合同发生纠纷提起诉讼的,应当根据主合同确定案件管辖。担保人行使追偿权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应当及时通知保证人,若债务人违反通知义务导致保证人无过失地重复向债权人履行的,保证人可行使追偿权,债务人不能免除补偿的义务,债务人可请求债权人返还不当得利部分。那么保证人还款追偿管辖权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09345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289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一般来说,是不可以的。失地农民养老保险,一般是指因当事人的户口所在地整体规划而征收集体土地使用权后,失地农民才能根据当地的政策参加相应的养老保险;当事人主动迁移户口而交回土地使用权的,可以获得相应的补偿,但是一般来说,不能缴纳“失土”养老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条 国家实行土地用途管制制度。 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规定土地用途,将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控制建设用地总量,对耕地实行特殊保护。 前款所称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建设用地是指建造建筑物、构筑物的土地,包括城乡住宅和公共设施用地、工矿用地、交通水利设施用地、旅游用地、军事设施用地等;未利用地是指农用地和建设用地以外的土地。 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 农村土地补偿费归谁拥有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农村土地补偿费归谁拥有

    内容:农村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征用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其中,土地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针对被征土地上的附着物,安置补助费针对失地农民。前二项对象为物,系对物因征地受到的损失的补偿,基于损失与补偿的法律因果。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对这些补偿费的权属亦作出规定,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土地补偿费归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费归地上附着物及青苗的所有者所有。那么农村土地补偿费归谁拥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1.03386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72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按规定是不可以的。要么自己土地换社保,要么不要社保只要补偿,转让不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二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本单位职工工资总额的比例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记入基本养老保险统筹基金。
  • 失地农民每月补偿标准,失地农民每月补偿标准河南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失地农民每月补偿标准,失地农民每月补偿标准河南

    内容: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府补贴标准1、按比例补贴:全部失地的,政府承担费用为被征地农民参加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最高缴费档次乘以补缴年限计算得到的应缴费总额的60%,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标准分为三类:1、按月缴费 20元、40元、60元、80元四个档次,三、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标准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标准分为三类:1、按月缴费: 20元、40元、60元、80元四个档次,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陈宗琼律师
    2023.09.15868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299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失地农民能够每月领取一定的养老金,让农民老来无忧。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则是对土地被征收的农民,在原有的养老保险基础上,又一次补贴。具体数额需要具体情况具体而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七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社会保险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其他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有关的社会保险工作。
  • 担保人实现追偿权的条件有哪些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元甲交通律师

    担保人实现追偿权的条件有哪些

    内容:担保人追偿权是指保证人代表主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在保证责任范围内向主债务人请求赔偿的权利。目前担保人在行使追偿权时存在诸多误区,影响了该权利的实现。担保人行使追偿权超过诉讼时效期间的,人民法院应当驳回其请求。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应当及时通知保证人,若债务人违反通知义务导致保证人无过失地重复向债权人履行的,保证人可行使追偿权,债务人不能免除补偿的义务,债务人可请求债权人返还不当得利部分。那么担保人实现追偿权的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2.02.09225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0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两者并不冲突。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享受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失业人员应当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从失业保险基金中支付,个人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 失地农民补偿标准是多少钱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失地农民补偿标准是多少钱

    内容: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国务院根据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在特殊情况下,可以提高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二、失地农民补偿标准最新失地农民补偿标准最新规定:政府征用或征收有集体土地的,必须支付有关补偿费用,具体包括三项:土地补偿费、安置费、青苗补偿费,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邢颖律师
    2021.12.041155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174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丧葬补助金标准统一为4000元,抚恤金标准按死亡的参保人员缴费年限(含视同缴费年限)确定,不满1年的发给2000元;1年(含)至15年(含)的统一为10000元;超过15年的,在发给10000元的基础上,每满1年(不满1年按1年计算)增发1000元,最多增发15000元。《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
  • 因失地安置的房屋可以继承吗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因失地安置的房屋可以继承吗

    内容:因失地安置的房屋可以继承吗《民法典》于2021年1月1日生效,《继承法》生效日期为2020年12月31日止,届时此条例被《民法典》所替换,相关的司法解释也会失效,《民法典》生效前的规定:1、有遗嘱的按遗嘱,无遗嘱的父母,子女,配偶均为第一继承人,按人均分。那么因失地安置的房屋可以继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1.31444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12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丧葬费要根据当地的经济条件,以及工亡职工的工资标准等来计算。一般为6个月的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三条 社会保险制度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方针,社会保险水平应当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 债务人贷款成立可以成为代理诉讼吗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债务人贷款成立可以成为代理诉讼吗

    内容:债务人贷款成立可以成为代理诉讼吗债务关系中保证人和主债务人是同一方面的当事人是一个利益共同体在法律关系上是没有冲突的可以委托同一个代理人作为诉讼代理。我国法律对诉讼活动中代理人的限制条件是代理人不得同时代理纠纷双方因为一个纠纷的双方都委托同一代理人的时候在利益上存在着明显的冲突必然会损害一方当事人的利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当前形势下审理民商事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指出“合同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的表见代理制度不仅要求代理人的无权代理行为在客观上形成具有代理权的表象而且要求相对人在主观上善意且无过失地相信行为人有代理权”。那么债务人贷款成立可以成为代理诉讼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1.30350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1475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1.土地被依法批准征地后,人均耕地面积不足0.3亩(以村民小组为单位)的农业人口。2.失地时年满16周岁且未参加城镇基本养老保险的失地农民,同时提供能够证明是失地农民身份的原始材料,包括户籍、征地协议或合同及联产承包责任制土地承包合同书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 第二十六条 人寿保险以外的其他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赔偿或者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人寿保险的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向保险人请求给付保险金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五年,自其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起计算。
  • 保证人行使追偿权应该满足哪些条件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保证人行使追偿权应该满足哪些条件

    内容:如果保证人未征得债务人同意,在债务履行期届满之前承担了保证责任的,则在债务履行期满前不得行使追偿权。保证人在承担保证责任后,有义务及时通知债务人,若怠于通知致使债务人无过失地又向债权人履行债务的,保证人丧失追偿权,但可以不当得利请求债权人返还,债权人应予返还。那么保证人行使追偿权应该满足哪些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09607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3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婚姻家庭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失地保险就是失地农民养老保险。失地农民的产生是城市化进程中的正常现象,在工业化过程中,农民的农业土地转化为非农业用地是不可避免的,为了保障失地农民的权益国家出台了失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以保障农民的权益。对于男性年龄在45-60周岁之间,女性年龄在40-55周岁之间的失地农民应加入到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项目中。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与失地农民实际年龄之间的差额即为实际缴费年限。每年所需缴纳的费用由政府,集体,个人三方共同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如果债务人不能按时履行债务该怎么办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如果债务人不能按时履行债务该怎么办

    内容:如果债务人不能按时偿还贷款,债权人向债务人索赔并寻求担保人。如果保证人不预先追偿,等破产财产被分割完毕后,就会失去追偿对象,造成无法弥补的损失。债务中的代位追偿法债权人的代位追偿权,就是债权人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债务权利的权利。我国第七十三条规定: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债权,对债权人造成损害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的债权。债务人向债权人履行债务后,应当及时通知保证人,若债务人违反通知义务导致保证人无过失地重复向债权人履行的,保证人可行使追偿权,债务人不能免除补偿的义务,债务人可请求债权人返还不当得利部分。那么如果债务人不能按时履行债务该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2022.02.09500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520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失地农民补偿不是每月都可以领取的,一般是一次性补偿,具体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为该耕地被征收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六至十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第四十七条 国家征收土地的,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予以公告并组织实施。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拟申请征收土地的,应当开展拟征收土地现状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并将征收范围、土地现状、征收目的、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和社会保障等在拟征收土地所在的乡(镇)和村、村民小组范围内公告至少三十日,听取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的意见。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并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听证会情况修改方案。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应当在公告规定期限内,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办理补偿登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测算并落实有关费用,保证足额到位,与拟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就补偿、安置等签订协议;个别确实难以达成协议的,应当在申请征收土地时如实说明。相关前期工作完成后,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方可申请征收土地。
  • 拆迁补偿有三种长效模式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拆迁补偿有三种长效模式

    内容:本文讨论了拆迁补偿的三种长效模式。此前,《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因其相关内容与物权法抵牾而导致非议,并最终在2011年1月《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通过后被废止。所幸各地政府在探索征地拆迁的补偿机制时,也涌现出了一些较好的做法,大致可以归结为以下三种模式:广东“货币补偿与留地安置并行”模式在给予了较高货币补偿的同时采用留地安置办法,保障失地农民的基本生活。公司在按照法定标准给予村民拆迁补偿后,结余费用由全体村民共享。那么拆迁补偿有三种长效模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1.03627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77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女性年满五十周岁可办理退休手续,累计缴纳社保满十五年,可在退休后享受每月领取退休金的待遇。《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六条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满十五年的,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的,可以缴费至满十五年,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也可以转入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或者城镇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按照国务院规定享受相应的养老保险待遇。
  • 养老保险怎么交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养老保险怎么交

    内容:当地在新农保的试点地区,可以参加新农保。当地允许银行代缴的话,到协议银行办理自谋职业参保两险。属于失地人员等情况,可以参加当地的农村养老保险。那么养老保险怎么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1.08521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54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 农村山地征收补偿标准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农村山地征收补偿标准

    内容:2、法律主观:我国对于失地农民的补偿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土地前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4、失地农民的补偿有: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土地前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4、国家征用荒山赔偿标准,依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对农村集体的荒山荒地进行征收的,经济补偿的项目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杨一凡律师
    2023.09.25490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 帮助过 47
    • 好评率 99.3%
    • 5 分钟响应

    擅长:交通事故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

    用户这样评价她:

    • 非常细心
    • 专业负责
    • 很有耐心
    • 放心律师
    • 经验丰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