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强制法中的期限是否含法定假日?

2022-03-25 14:5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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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律云律师团
2024-07-26 19:15:59
擅长处理建筑工程、债权债务、婚姻家庭、交通事故、合同纠纷、房产纠纷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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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或者调解书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申请再审案件立案程序的规定》第一条 再审申请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再审申请人是生效裁判文书列明的当事人,或者其他因不能归责于本人的事由未被裁判文书列为当事人,但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2、受理再审申请的法院是作出生效裁判的上一级人民法院;3、申请再审的裁判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九十条规定的生效裁判;4、申请再审的事由属于行政诉讼法第九十一条规定的情形。第二条 申请再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不予立案:1、再审申请被驳回后再次提出申请的;2、对再审判决、裁定提出申请的;3、在人民检察院对当事人的申请作出不予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抗诉决定后又提出申请的;前款第一项、第二项规定情形,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检察建议或者抗诉。
  • 过了抵押合同约定的期限合同还有效吗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过了抵押合同约定的期限合同还有效吗

    内容:同日,胡某为该笔贷款提供了抵押担保,某信用社与胡某还签订了一份抵押担保合同,约定抵押期限自该抵押合同登记之日起至2012年8月16日止。被告胡某辩称,约定的抵押担保期间早已经过,某信用社没有及时主张权利,故其对抵押房产不再享有优先受偿权。若抵押权根据合同当事人约定就可消灭,则有违物权法定原则。据此,认定抵押合同中当事人约定的抵押期限无效,对于登记机关设立的抵押期限,因该登记设定系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需要当事人另行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在民事诉讼中不宜直接通过判决确认其是否合法有效。那么过了抵押合同约定的期限合同还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10921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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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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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追究行政违法行为的法定时效,一般为两年。如果行政机关在两年内未发现违法行为的,不能再处罚行为人;如果违法行为对公民生命健康安全或金融安全造成危害后果的,则追诉时效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六条 违法行为在二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涉及公民生命健康安全、金融安全且有危害后果的,上述期限延长至五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五十一条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二百元以下、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三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的,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六十条 行政机关应当自行政处罚案件立案之日起九十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 财产担保债权应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吗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财产担保债权应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吗

    内容:财产担保债权应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吗财产担保债权应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债权申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三十日,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第四十八条债权人应当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第五十六条在人民法院确定的债权申报期限内,债权人未申报债权的,可以在破产财产最后分配前补充申报;但是,此前已进行的分配,不再对其补充分配。为审查和确认补充申报债权的费用,由补充申报人承担。债权人未依照本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依照本法规定的程序行使权利。那么财产担保债权应在法定期限内申报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2022.02.08108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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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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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机关在实施具体行政行为时超出了法规赋予其职权的范围的,不对行政相对人发生法律效力。行政机关超越职权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违反行政机关的分工职责;(2)超越行政机关行使权力的地域范围;(3)行政机关超过了一定的时间行使权力;(4)行政机关超越了法律、法规规定的数额进行管理。具体到本案,陈某未申报和缴纳税款,属于违法行为,应当由税务机关依法处理。镇政府并非法定的征税和稽税主体,以自己名义对陈某所作的扣押行为违反了行政职权的分工负责原则,属于超越职权行政行为,不对陈某发生法律效力,不得扣押变卖陈某财产充抵税款。陈某据此可以向县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县政府和法院应当撤销镇政府的行为,要求镇政府返回陈某三轮车,但亦当将陈某未申报和缴纳税款行为移送税务机关处理。
  • 做法定代表人的风险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做法定代表人的风险

    内容:6.企业作为被执行人,因不予配合法院的调查和执行工作,其法定代表人可能面临的罚款、拘留等处罚甚至刑事责任7.因企业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其法定代表人的个人信息被同步公开8.因企业欠缴税款,其法定代表人可能会被限制出境9.因企业存在未了结的涉外商事纠纷案件,其法定代表人可能会被限制出境10.企业进入破产程序后,其法定代表人未经许可不得离开住所地11.曾担任破产清算企业或者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的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并负有个人责任的,在一定期限内不得担任企业法人的法定代表人第三部分:行政责任12.因企业违反行业相关法律法规,其法定代表人可能被处以罚款、拘留等行政处罚措施第四部分:刑事责任13.单位犯罪中,法定代表人作为&ldquo。

    许瑞林律师
    2023.07.12600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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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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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刑事复议期限是多少天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杨一凡

    刑事复议期限是多少天

    内容:案情重大、复杂的,经刑事复议、复核机构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但是延长时限不得超过三十日,并书面告知申请人。法院拥有司法拘留的决定权。行政复议期限是多少天行政复议期限是六十天,但是,因不可抗力或其他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那么刑事复议期限是多少天。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2.04.287876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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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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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理由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行政诉讼法》第三十七条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三十九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应当在知道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三个月内提出。法律规定三个月的诉讼期限,而不允许行政机关在此期间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意在给被执行人提供更多的司法救济机会,以更好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只有公民、法人其他组织在法定期限内,既不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也不履行具体行行政行为确定的义务行政机关才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具体行政行为由具有行政执法权的行政机关作出,法律赋予它公定力、确定力、执行力,这是无庸置疑的,具体行政行为一经作出,即具有执行力。行政复议期间或行政诉讼期间,不停止执行的执行主体应该是具有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而不是人民法院。据此,获嘉县城建局于2012年1月10日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于同年3月20日向获嘉县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尚在法定的起诉期限内,获嘉县人民法院不应受理。
  • 超环评标准排放被行政处罚可以行政复议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超环评标准排放被行政处罚可以行政复议吗

    内容:另外,申请复议还必须在法定申请复议期限内提出。行政复议需要满足相关条件,比如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了警告或者是罚款或者要求有关经营单位进行停工停产的,那么有关主体是可以申请进行行政复议的。

    张旭律师
    2022.04.06586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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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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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本案适用5年最长起诉期限的规定。本案的关键是如何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中“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司法解释对“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的具体范围没有进一步明确,司法实践中对此问题也有很多不同观点。有人认为只要和不动产相关的具体行政行为都属于“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有人认为对此应进行限制。一般来说,“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包括两种情形:一是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直接指向的权利客体是不动产物权,比如颁发土地证、房产证,土地和房产抵押登记等;二是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权利义务关系虽然不直接指向不动产物权,但该权利义务关系指向的权利客体是形成不动产物权的基础或前提,比如作出土地权属确权决定,颁发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施工许可证等。较有争议的是颁发采矿权许可证是否属于“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矿藏在未开采时因其必须依赖土地而存在,属于不动产,被开采之后称为矿产或矿产品,则属于动产。由于颁发采矿许可证是国家许可矿藏由不动产变为动产,与二十四条的立法本意不符,所以一般认为颁发采矿许可证不适用“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规定。本案被诉的具体行政行为是矿山企业的法定代表人变更登记,虽然该变更登记可能会引起该企业土地、房产等不动产所有人的变动,但是该登记本身不会引起不动产物权的变化,不属于“涉及不动产的具体行政行为”。此外,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登记是对公司民事行为的行政确认,不涉及经营权的问题
  • 离婚诉讼涉及的法定期限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离婚诉讼涉及的法定期限

    内容:了解有关离婚诉讼受理时间规定期限,对于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该条同时规定了例外情况,即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受上述条件限制。六、再次起诉的期限限制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一条规定,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不予受理;被告起诉的,不受该期限限制。那么离婚诉讼涉及的法定期限。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11245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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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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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2年内提出。 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赔偿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规定的,可以在2年内申请再审。行政案件也是两审终审制的,就在一般的情况下对案件做出二审判决之后,这就是终审判决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 第五十七条 人民法院对起诉行政机关没有依法支付抚恤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和工伤、医疗社会保险金的案件,权利义务关系明确、不先予执行将严重影响原告生活的,可以根据原告的申请,裁定先予执行。当事人对先予执行裁定不服的,可以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裁定的执行。
  • 借款人逾期不还,法院强制执行是否有期限限制?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借款人逾期不还,法院强制执行是否有期限限制?

    内容: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借款人逾期不还,法院强制执行是否有期限限制?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未提出申请的,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以实现实体权利的权利。申请人是公民的,申请执行的期限为1年,申请人是行政机关、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为180日。根据《解释》第八十八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那么借款人逾期不还,法院强制执行是否有期限限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09695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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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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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强制法》中十日以内期限不含法定节假日。如果期限较长,而不含法定节假日,不仅会给计算期满日期带来诸多不便,同时会造成期限的实际长短差距很大,不利于对当事人权益的保护。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六十九条 本法中十日以内期限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第三十四条 行政机关依法作出行政决定后,当事人在行政机关决定的期限内不履行义务的,具有行政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依照本章规定强制执行。
  • 民事纠纷案件法院强制执行是否有期限限制?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学瑞

    民事纠纷案件法院强制执行是否有期限限制?

    内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必须在法定期限内提出。法定期限内当事人未提出申请的,即丧失了请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生效法律文书以实现实体权利的权利。根据《解释》第八十八条,行政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其具体行政行为,应当自被执行人的法定起诉期限届满之日起180日内提出。逾期申请的,除有正当理由外,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那么民事纠纷案件法院强制执行是否有期限限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09219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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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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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不支付工程款的行政处罚,不支付工程款的行政处罚标准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不支付工程款的行政处罚,不支付工程款的行政处罚标准

    内容:《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六十条 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单位未经批准立项建设、擅自扩大建设规模、擅自增加投资概算、未及时拨付工程款等导致拖欠农民工工资的,除依法承担责任外,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约谈建设单位负责人,并作为其业绩考核、薪酬分配、评优评先、职务晋升等的重要依据,甲方不支付工程款给项目部违法吗法律主观:施工单位完成建设单位交给的施工任务后,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提供必要条件并支付工程价款,(三)申请行政许可,行政机关拒绝或者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或者对行政机关作出的有关行政许可的其他决定不服的,可以先到监督部门去投诉,如果监督部门在规定时间内没有答复或者投诉人对于回复不满意,可以向法院起衫御诉拖欠工程款的政府,(四)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关于确认土地、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海域等自然资源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决定不服的,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

    陈宗琼律师
    2024.01.03668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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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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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强制法》中的期限仅仅指工作日,并不包含法定节假日在被。并且如果行政机关要实施行政强制执行行为的,一般不能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但是情况紧急的,则除外。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三条 行政机关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实施行政强制执行。但是,情况紧急的除外。 行政机关不得对居民生活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热、供燃气等方式迫使当事人履行相关行政决定。 第四十四条 对违法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等需要强制拆除的,应当由行政机关予以公告,限期当事人自行拆除。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又不拆除的,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强制拆除。 第六十九条 本法中十日以内期限的规定是指工作日,不含法定节假日。
  • 离婚诉讼中应遵守的几个法定期限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离婚诉讼中应遵守的几个法定期限

    内容:当事人了解离婚官司中的有关法定期限,对于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该条同时规定了例外情况,即女方提出离婚的,或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不受上述条件限制。关于离婚诉讼中应遵守的几个法定期限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11913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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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民法典债权申报的期限是多久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民法典债权申报的期限是多久

    内容:我国新破产法对债权申报期限实行法定范围内的法院酌定主义,即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确定债权人申报债权的期限;该期限自人民法院发布受理破产申请公告之日起计算,最短不得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3个月。债权人未依照破产法规定申报债权的,不得参加破产程序行使权利。至于债权的到期时间,不影响申报资格;根据破产法的规定,未到期的债权,在破产案件受理时视为已到期。债务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人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为我国破产法上的职工债权。那么民法典债权申报的期限是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2.07598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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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行政诉讼起诉要注意哪些情形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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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行政诉讼起诉要注意哪些情形

    内容:行政诉讼起诉要注意哪些情形当事人既提起诉讼又申请复议的处理。处理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关系时,当事人选择补救手段是一般原则,行政复议前置是例外,需要法律、法规的特别规定。同时,司法最终解决是一般原则,而行政复议裁决终局是例外。法律、法规未规定行政复议未提起行政诉讼必经程序,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向复议机关申请行政复议后,又经复议机关同意撤回复议申请的,在法定期限内对原具体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那么行政诉讼起诉要注意哪些情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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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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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对工伤认定的行政复议期限是多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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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

    申请对工伤认定的行政复议期限是多久

    内容:根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的期限应当自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起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在法定期限内不予答复其工伤认定申请,或者受理后未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行政不作为不服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工伤认定决定直接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不予受理。

    林艳英律师
    2022.03.28630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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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行政处罚标准有争议可以申请复议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对食品安全事故的行政处罚标准有争议可以申请复议吗

    内容:第十一条申请人申请行政复议,可以书面申请,也可以口头申请;口头申请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当场记录申请人的基本情况、行政复议请求、申请行政复议的主要事实、理由和时间。对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提交因具体行政行为造成的损害事实的证明;5、申请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法定复议申请期限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交有效的证据;6、申请人在申请复议时,有其他证据材料的,可一并提供;7、复议机关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陈明月律师
    2022.04.06278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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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申请行政复议有哪些程序?如何申请行政复议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申请行政复议有哪些程序?如何申请行政复议

    内容:(4)公民死亡,其近亲属申请行政复议的,除应当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外,还应提供申请人与死亡公民的关系证明,(7)申请人对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申请行政复议的,应提供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法律文书,(9)申请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超过法定期限申请行政复议的,应当提供有关证明和证据,(3)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参加行政复议,受委托人为公民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和身份证复印件,(10)申请行政复议时一并提出行政赔偿请求的,提供受具体行政行为侵害而造成损害的证明材料,被申请人作出具体行政行为时,未制作法律文书或未送达法律文书的,申请人应当提供证明具体行政行为存在的有关材料。

    张芸律师
    2023.07.04861人收看
  • 李维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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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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