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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采取了财产保全措施的债权就被保全的财产优先于其他债权受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 第一百零九条 对破产人的特定财产享有担保权的权利人,对该特定财产享有优先受偿的权利。第一百一十条 享有本法第一百零九条规定权利的债权人行使优先受偿权利未能完全受偿的,其未受偿的债权作为普通债权;放弃优先受偿权利的,其债权作为普通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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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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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人要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方式可以为申请人交纳保证金、担保单位出具保证书等。申请人交纳保证金的,保证金数额为保全财产的金额;申请冻结银行账户,查封不动产、机动车辆产权或股权的,保证金数额不得低于保全财产金额的70%.除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之外的担保单位出具保证书的,申请人还应交纳不低于保全财产金额25%的保证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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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诉前财产保全流程是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出财产保全的申请,这是他的权利;在他申请诉讼保全的同时,必须向人民法院提供担保,这是他的义务。只要当事人的申请符合诉讼保全的条件,并且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都应当作出财产的裁定。人民法院在作出裁定时,没有必要作调查,但必须对当事人的申请认真进行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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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当事人可以在仲裁前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根据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十八条一方当事人因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可能使裁决不能执行或者难以执行的,可以申请财产保全。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的,仲裁委员会应当将当事人的申请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提交人民法院。申请有错误的,申请人应当赔偿被申请人因财产保全所遭受的损失。《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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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防范财产保全风险的措施是:向有管辖权的法院申请财产保全,并提供相应的担保。如果法院经审查后,认定符合保全的条件的,裁定予以保全的,并立即予以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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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人要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方式可以为申请人交纳保证金、担保单位出具保证书等。申请人交纳保证金的,保证金数额为保全财产的金额;申请冻结银行账户,查封不动产、机动车辆产权或股权的,保证金数额不得低于保全财产金额的70%.除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之外的担保单位出具保证书的,申请人还应交纳不低于保全财产金额25%的保证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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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可以。车子被财产保全,但把车子又给别人卖了,算犯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一条 诉讼参与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伪造、毁灭重要证据,妨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胁、贿买方法阻止证人作证或者指使、贿买、胁迫他人作伪证的(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已被查封、扣押的财产,或者已被清点并责令其保管的财产,转移已被冻结的财产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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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人要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方式可以为申请人交纳保证金、担保单位出具保证书等。申请人交纳保证金的,保证金数额为保全财产的金额;申请冻结银行账户,查封不动产、机动车辆产权或股权的,保证金数额不得低于保全财产金额的70%.除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之外的担保单位出具保证书的,申请人还应交纳不低于保全财产金额25%的保证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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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申请财产保全申请人要提供相应的财产。担保方式可以为申请人交纳保证金、担保单位出具保证书等。申请人交纳保证金的,保证金数额为保全财产的金额;申请冻结银行账户,查封不动产、机动车辆产权或股权的,保证金数额不得低于保全财产金额的70%.除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之外的担保单位出具保证书的,申请人还应交纳不低于保全财产金额25%的保证金。《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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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必须受理并保全。1、对于当事人的财产保全申请,法院不能不受理,而是应当受理。2、如果法院在受理当事人的财产保全申请后,因当事人的申请不符合财产保全要求(如未提供规定的担保),法院可以裁定驳回申请,并应向当事人送达书面的裁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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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必须受理并保全。1、对于当事人的财产保全申请,法院不能不受理,而是应当受理。2、如果法院在受理当事人的财产保全申请后,因当事人的申请不符合财产保全要求(如未提供规定的担保),法院可以裁定驳回申请,并应向当事人送达书面的裁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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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债权人申请财产保全是有一定风险的。其主要风险包括:1、保全措施不完备,致使财产保全落空;2、申请财产保全过限,给被申请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3、保全后未在法定期间起诉致财产保全解除,引发赔偿诉讼;4、保全措施不当致使判后无法执行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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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这种情况下,为避免势单力薄,开发商以大欺小,业主可以组团进行维权,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在协商过程中注意维权方式的合法性,不能采取过激行为,更不能采取围堵等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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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民间借贷纠纷起诉费用需要多少钱依据实际情况而定,民间借贷纠纷一般会涉及到财产,按一定比例缴纳受理费用。法院判决以后还是不还可以去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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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除了有法律、法规赋予强制执行权的行政机关、法院以外,普通的公司、个人是没有强制执行权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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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实际上所谓的财产保全,就是诉前保全,也就是银行在持卡人逾期之后,起诉持卡人之前,可能会采取的一种措施。银行向人民法院起诉持卡人之前,可以先申请财产保全,不过前提是持卡人名下有一定的财产例如房产、车产、存款等,而且银行必须支付一笔不菲的财产保全费用。信用卡是属于与案件有关的财产,或者是申请保全的范围,人民法院是可以查封、冻结信用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第一百零二条 保全限于请求的范围,或者与本案有关的财物。第一百零三条 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财产已被查封、冻结的,不得重复查封、冻结。第一百零四条 财产纠纷案件,被申请人提供担保的,人民法院应当裁定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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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分为诉前与诉讼保全,如果无法证明紧急情况可以先起诉立案,提交诉讼保全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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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立案后的财产保全需要当事人提出保全申请,人民法院来进行裁定,认为符合条件的,准许保全。申请保全的当事人需要提供一定的担保,保全错误给被保全人财产造成损失的需要承担赔偿责任。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具体执行方式是由法院来进行裁定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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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的财产保全二种方式,所以需要根据保全的方式来确定对外地的财产如何保全: 1、如果是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应该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并根据法院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和交纳保全申请费,再由受理法院到财产所在地办理保全措施。2、如果是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的,可直接向受理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交纳保全申请费,并按法院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再由受理法院到财产所在地办理保全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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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在购买房产后都会在房产证上写明房产所有人,并且在日后房产的分割都由房产所有人进行合理分割。那么,父子房产分割如何办理?办理房屋析产要提供什么证件?以下由为您一一解答关于父子房产分割如何办理的问题,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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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要问什么法律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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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规定,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88. 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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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的财产保全二种方式,所以需要根据保全的方式来确定对外地的财产如何保全: 1、如果是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应该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并根据法院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和交纳保全申请费,再由受理法院到财产所在地办理保全措施。2、如果是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的,可直接向受理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交纳保全申请费,并按法院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再由受理法院到财产所在地办理保全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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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那要你的借款合同是分期履行,还是一次性履行,欠了多少钱,借款人变卖房产是准备干什么,到底是转移财产还是为了偿还其他债务,你这边是否做了抵押,具体内容可以纤细联系我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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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财产保全分为诉前财产保全和诉讼中的财产保全二种方式,所以需要根据保全的方式来确定对外地的财产如何保全: 1、如果是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人应该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交诉前财产保全申请书,申请采取保全措施,并根据法院的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和交纳保全申请费,再由受理法院到财产所在地办理保全措施。2、如果是在诉讼中申请财产保全的,可直接向受理法院提交财产保全申请、交纳保全申请费,并按法院要求提供相应的担保,再由受理法院到财产所在地办理保全措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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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人民法院接到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并开始执行。财产保全的程序如下:一、申请诉前财产保全,由利害关系人在起诉之前向受诉法院提出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并裁定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以内不起诉的即解除裁定保全。诉讼财产保全可以在起诉同时申请也可以在起诉以后申请。二、提供明确的财产线索。三、担保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请求驳回。四、裁定当事人申请诉前保全的,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一旦作出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不服不得上诉,可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不停止对裁定的执行。五、解除财产保全裁定的效力至生效法律文书执行时止,如果诉讼过程中需要解除保全措施的,法院应及时作出裁定解除保全裁定,如财产保全的原因和条件发生变化,不需要保全的;被申请人提供相应担保的;诉前保全的申请人在30日内未提起诉讼的等。六、赔偿如果当事人申请财产保全有错误,被申请人因财产被保全而遭受损失的,申请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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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规定,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财产保全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必须是情况紧急,不采取财产保全将会使申请人的合法财产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2.必须由利害关系人向财产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不依职权主动采取财产保全措施;3.申请人必须提供担保否则法院将驳回申请。4.案件必须有给付内容,属给付之诉;5.必须是由当事人一方的行为可能使判决难以执行的;6.必须在诉讼过程中提出申请。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依职权裁定采取诉讼财产保全措施;7.申请人提供担保。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规定(试行)》88. 多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分别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执行法院采取执行措施的先后顺序受偿。 多个债权人的债权种类不同的,基于所有权和担保物权而享有的债权,优先于金钱债权受偿。有多个担保物权的,按照各担保物权成立的先后顺序清偿。一份生效法律文书确定金钱给付内容的多个债权人对同一被执行人申请执行,执行的财产不足清偿全部债务的,各债权人对执行标的物均无担保物权的,按照各债权比例受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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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诉前财产保全的条件具体如下:1、一方存在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的行为;2、一方在判决完毕有可能会被执行财产;3、需要向法院申请;4、申请人需要提供担保。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
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
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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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可以自己办理,也可以委托律师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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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必须受理并保全。1、对于当事人的财产保全申请,法院不能不受理,而是应当受理。2、如果法院在受理当事人的财产保全申请后,因当事人的申请不符合财产保全要求(如未提供规定的担保),法院可以裁定驳回申请,并应向当事人送达书面的裁定书。《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条 人民法院对于可能因当事人一方的行为或者其他原因,使判决难以执行或者造成当事人其他损害的案件,根据对方当事人的申请,可以裁定对其财产进行保全、责令其作出一定行为或者禁止其作出一定行为;当事人没有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在必要时也可以裁定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对情况紧急的,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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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采取诉前财产保全的申请必须具有给付内容。2、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3、由利害关系人提出诉前财产保全申请。4、申请人需要提供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零一条 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四十八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三十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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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申请财产保全的担保范围如下:1、担保范围首先由当事人约定;2、当事人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的情况下,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利息、违约金、实现债权的费用等全部债务;3、财产保全是法律规定的情形,当事人采取财产保全的措施的,所保全的财产价值不得超过诉讼标的额。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八十九条
担保物权的担保范围包括主债权及其利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保管担保财产和实现担保物权的费用。当事人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第三百八十六条
担保物权人在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担保物权的情形,依法享有就担保财产优先受偿的权利,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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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一条: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申请人应当提供担保,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根据你来信所述情况,你可以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但应提供担保。具体是应当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保全申请应当写明申请人和被申请人的姓名、申请保全的理由、保全金额、保全标的物及财产线索。申请人提供的保全标的物及财产线索应当明确、具体。另外,如你申请了诉前财产保全,必须在日内提起诉讼,否则人民法院会依法解除保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