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答你好,可能需要根据你的合同来看具体是什么情况,请问你们当时有签订合同吗?合同是怎么约定的呢?可以跟我说说具体情况,我会尽可能帮助你。
-
答您好,可以的2你可以致电咨询我们,我们有专业人员帮你解答。
-
答工程款是否可以找甲方,需要根据不同情形,具体分析,一般分如下情况:1.业主建设方作为发包方的时候,如果欠付总承包方工程款,承包方是可以直接根据施工承包合同要求其支付欠付工程款的。2.业主建设方虽然作为发包方签定施工总包合同,并已将工程款,按照双方总包合同约定支付完毕,但是总包方将工程分包给分包人,而总包方却未按照与分包方签订的分包合同进行工程款支付,这种情况下分包方是不能找业主建设方要求支付工程款的。3. 业主建设方作为发包方与总包方签订施工总包合同,约定了付款条件,按照合同约定还未满足业主付款条件,但是作为总包方的承办方与分包人签订的分包合同已经满足工程款付款条件,这个时候总包欠付分包人工程款,这种情况下分包方是不可以要求业主建设方支付工程款的。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 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
-
答你好,如果建设方工程款不足,可能用商品房抵工程款,这种情况并不少见。这样的房子只要是产权清晰,可以办理过户就能购买,需要注意的是,在买房的时候和开发商签订书面合同,将违约责任规定好。
-
答律师函是由律师事务所的专业律师所出具,在出具律师函之前,我们首先要明确本律师函的目的以及要解决的问题是什么,其次需要当事人提供跟该事项有关的所有证据材料并做审查,最后理清事件之间的逻辑关系,构建律师函的整体架构。以索要工程款为例,律师函应当包含以下几部分内容:第一、表明委托关系,如某某律师事务所受甲公司委托,指派某律师就贵公司拖欠甲公司工程款相关事宜出具本律师函;第二、载明双方之间的合同关系,如某年某月某日,贵公司与甲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摘要合同中关于“工程价款”、“付款时间”、“违约责任”等条款内容;第三、讲述双方之间的合同履行情况,比如甲公司已完成的工程量和应付工程款,贵公司已付工程款情况;第四、对方公司的违约情况及违约责任;第五、表明律师函的目的,如要求贵公司收到律师函后多少日内支付剩余工程款和违约金。上述五个要点是一封工程款律师函应当涵盖的内容,且具有很强的专业性,应当委托专业的律师出具。法律依据:《律师法》第二十九条律师担任法律顾问的,应当按照约定为委托人就有关法律问题提供意见,草拟、审查法律文书,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者仲裁活动,办理委托的其他法律事务,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
答承包人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要求发包人支付工程款,发包人主张将其已向合法分包人、实际施工人支付的工程款予以抵扣的,不予支持,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生效判决、仲裁裁决予以确认或发包人有证据证明其有正当理由向合法分包人、实际施工人支付的除外。法律依据:《合同法》第二百八十六条规定:“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公道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按照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的以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申请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筑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
答您好,建议注意诉讼时效,及时主张,及时催款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答您好,款项支付时间一般再服务合同约定,若超出支付期限,建议及时起诉主张,注意时效问题
-
答你好,感谢你的信任和咨询,针对你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你可以详细讲述一下事情的经过和原因,以便帮你分析判断。2你可以致电咨询我们,我们有专业人员帮你解答。
-
答跟您的合同相对方协商尽快追回工程款
-
答律师回复中...
-
答可以协商,但对方要求按照合同约定也是合法合理的
-
答与欠款人进行协商。在欠款人比较强势的情况下,被欠款人一般都会主动与发包人、转包人、违法分包人等进行协商解决,争取能够达成还款协议。被欠款人为尽快能够拿到工程款,往往会做出较大的让步,只要不亏本甚至少亏本的情况下,都可以达成协议,但即便这样,欠款人也不一定会领情,多数情况下,欠款人希望达到的目的是能不给就不给、能拖就拖。因此,实践中,协商解决有时无法起到作用。 或者选择到当地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到当地法院起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第二百三十九条 申请执行的期间为二年。申请执行时效的中止、中断,适用法律有关诉讼时效中止、中断的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间,从法律文书规定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规定分期履行的,从规定的每次履行期间的最后一日起计算;法律文书未规定履行期间的,从法律文书生效之日起计算。
-
答欠付工程款是建筑施工合同中常见的纠纷,因为支付工程款的特殊性,工程款欠条除了需要具备欠条的基本要素外还要有几项特殊的约定。1、当事人信息;2、欠款事实;3、工程的验收情况,交付使用,质保期的约定,是否有工程延期等;4、还款计划;5、违约责任;6、担保约定;7、争议解决方式;如果工程款欠条把这些基本要素都完整体现的话,对于固定工期欠款债权债务是比较严谨的做法,一般如果没有还款计划或者还款日期的话,一般不会容易过时效问题,只有最长不超过20年诉讼时效期间问题。但是如果有明确的还款计划或者时间超过时效,这种情况下只能再要求出具欠条方同意债务继续履行,否则可能失去胜诉权,无法再获得工程款,现在时效为3年,需要注意不要错过时效。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
答你好,这需要了解具体情况,但是领导的做法肯定是不妥的,你可以主张人格尊严受到了侵犯,可以主张精神赔偿
-
答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答你好,如果双方存在承揽工程款项纠纷,应当通过法院诉讼解决;如果拖欠的是人工人工资,则应由劳动监察受理。
-
答你好,请详细描述具体情况
-
答情况比较复杂,如需帮助,可点击我的头像获取联系方式,与我联系面谈详情,本律师对处理此类案件拥有丰富的实务经验和娴熟的业务技能,为您提供最佳的法律建议和诉讼策略,尽最大努力维护和保障您的合法权益。
-
答有约定按约定,无约定按实际做的工程量结算。
-
答工程款要不下来的处理方式是:先进行催告;催告不成的可以申请基层组织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法院起诉;当事人有签订仲裁协议或仲裁条款的,可以申请仲裁机构进行仲裁。行为人也可以直接诉讼或仲裁。法律其他规定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七十条合同的内容由当事人约定,一般包括下列条款:(一)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二)标的;(三)数量;(四)质量;(五)价款或者报酬;(六)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七)违约责任;(八)解决争议的方法。当事人可以参照各类合同的示范文本订立合同。《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
答如果你的工作内容只是装饰和装修,则不符合优先受偿权的要求。优先权是法律上基于特殊政策性考虑而赋予某些特种债权或其他权利的一种特殊效力,以保障该项权利能够较之普通债权而优先实现。优先权并非单独存在的一类权利,而仅是对某些权利的法律效力的加强,其性质仍未完全脱离其所强化的权利本身的性质。《物权法》第一百七十九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第二百零八条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第二百三十九条,在同一财产上已经设立抵押权或者质权,该动产又被抵押的,留置权优先受偿。这里针对的只是动产,因为不动产不能用于留置。《担保法解释》规定,抵押权与质权并存时,抵押权人优先于质权人受偿
-
答工程款拖欠诉讼需要当事人携带起诉状、工商登记资料、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工程验收凭证等材料向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立案;法院通知双方受理案件;当事人备好证据资料;法院送达开庭公告并在七个工作日内通知双方开庭时间;开庭当日当事人带齐资料到庭辩论质证。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六条人民法院对决定受理的案件,应当在受理案件通知书和应诉通知书中向当事人告知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或者口头告知。
-
答您好,可以通过诉讼协议或者主张你可以致电咨询我们,我们有专业人员帮你解答。
-
答你想咨询什么问题?已经申请强制执行法院会查封冻结对方的财产。
-
答接的,我们经常处理类似案件,我们的客服会联系您,看能否提供帮助。
-
答工程款纠纷受专属管辖约束。工程款纠纷属于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即一般的合同纠纷,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为管辖地,合同履行地为工程所在地,即按照不动产纠纷确定管辖。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三条下列案件,由本条规定的人民法院专属管辖:(一)因不动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二)因港口作业中发生纠纷提起的诉讼,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三)因继承遗产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继承人死亡时住所地或者主要遗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第三十四条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法院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
答我先向您了解两个基本细节:首先,该93万工程款是否已经过结算?其次,该93万工程款已拖欠了多长时间?
-
答工程款结算的原则:1、按合同约定的计价标准或计价方法结算。尊重合同当事人的约定,充分体现了合同法中的意思自治原则。因工程量或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合同时当地建设主管行政部门发布的计价标准或计价方法结算,但施工合同有效而工程竣工验收不合格的,若经修复仍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承包人请求支付工程款,法院不予支持。2、施工合同无效,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仍可以参照合同约定结算。实践中,合同约定涉及的原则:1、价格标准,约定采用定额,或清单方法;2、工程量核定及调整的约定,特别是各种变更情况下的工程量调整原则;3、关于签证的原则,怎样才是有效的签证,其形式和内容的要件的约定,以及有效授权的要件,约定明确的管理流程。法律依据: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进行工程款结算: 1、该解释第二条规定,当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因此,当黑白合同都被认定为无效的,施工方已完工的建设工程经验收质量合格的,可以参照实际履行的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 2、根据该解释第三条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且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不合格的,按照以下情形分别处理: (1)修复后建筑工程验收合格的,发包人应该参照黑合同支付工程款,但可以要求施工方承担修复费用。 (2)修复后建筑工程验收依然不合格的,发包人可以不支付工程款。需要注意的是,建筑工程验收不合格造成发包人损失的,施工方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发包人有过错的,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减轻施工方的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三十五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
-
答建设工程款优先权是:发包人未付特定的建设工程价款、该建设工程价款确定且已届清偿期的,承包人履行催告义务后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就该折价优先受偿。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
答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
答属于违约行为,可以要求对方给付工程款,并承担违约责任
-
答律师回复中...
-
答根据合同内容约定看关于房屋修缮义务的规定,是否可以以此为依据,少给工程款
-
答律师回复中...
-
答工程款的结算方式法律规定:按完成工程目标进行结算;按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进行结算;按当月完成的有效工程量进行结算;完成工程后一次性付清款项。法律依据《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第十三条工程进度款结算方式:1、按月结算与支付。即实行按月支付进度款,竣工后清算的办法。合同工期在两个年度以上的工程,在年终进行工程盘点,办理年度结算。2、分段结算与支付。即当年开工、当年不能竣工的工程按照工程形象进度,划分不同阶段支付工程进度款。具体划分在合同中明确。
-
答承包人追要工程款需要注意收集和保存与施工相关的书面凭证,书写起诉状,向法院起诉;在起诉时可以提供担保申请法院采取财产保全措施,也可以及时行使法定留置权。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一条
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
(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等。
-
答尽快保存证据,诉讼解决
-
答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可以直接起诉。
-
答工程款难结可以与欠款人对工程欠款进行协商,达成还款协议;可以请求追债公司的帮助;可以要求建设单位提供按期付款的履约担保;可以到欠款人住所地或工程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
答跟对方协商要求还钱,或者准备证据起诉
-
答这是你们两个内部的事情,对外谁签合同,谁就是合同当事人,别人把钱给他没什么问题!你可以向合伙人讨要属于自己的钱
-
答律师回复中...
-
答建筑工程款优先受偿权的注意事项有:(一)必须存在合法有效的建设工程合同;(二)建设工程必须具有竣工验收证明;(三)建设工程价款确定且已届清偿期;(四)承包人已向发包人进行合理期限的催告;(五)优先受偿的范围仅限于承包人因承包工程实际支出的费用。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
答想索赔工程款要准备双方的工商登记资料;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施工过程中增减工程量的补充合同;工程预、决算报告、支付工程款的付收款凭证;工程验收、结算凭证、质检报告等。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九条当事人一方未支付价款、报酬、租金、利息,或者不履行其他金钱债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支付。第八百零七条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
-
答你好,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要求判令甲方按照约定支付工程款。起诉可以向工程所在地法院也可以向被告所在地法院起诉,起诉的同时最好申请财产保全,查封甲方账户和其他财产。前提是工程竣工了,兹事体大,您可以携带材料委托律师
-
答依据你与安装公司签订的工程合同,以及欠尾款事实等证据起诉对方,要求履行合同内容偿付工程尾款
-
答律师回复中...
-
答一般来说拉横幅属于违法行为,而且如果涉嫌损害诋毁对方声誉的,则单位可依照相关法律起诉你。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
-
答拖欠工程款双方可以协商解决。无法协商一致的,可采取诉讼或仲裁的形式来解决。在此要注意的是,除了协议中明确约定仲裁管辖的以外,一般都是向工程所在地法院起诉解决。工程款拖欠可以向法院起诉,拖欠工程款是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中的一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八百零七条 发包人未按照约定支付价款的,承包人可以催告发包人在合理期限内支付价款。发包人逾期不支付的,除根据建设工程的性质不宜折价、拍卖外,承包人可以与发包人协议将该工程折价,也可以请求人民法院将该工程依法拍卖。建设工程的价款就该工程折价或者拍卖的价款优先受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