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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要看具体的情况,如果是协议离婚就会有离婚冷静期,如果是诉讼离婚就没有要求。冷静期制度和是否分居没有关系。离婚冷静期有两种例外情况,一种是婚内出轨,另一种是家庭暴力,这两种可以直接上法院诉讼离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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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法典》规定,一方不离婚,另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认为夫妻关系破裂的,不经另一方同意,判决离婚。根据有关法律,法院判决离婚无需领取离婚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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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离婚冷静期是民法典明文规定,全国人大会议通过,更改是需要按照法律修改程序进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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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离婚冷静期是民法典明文规定,全国人大会议通过,更改是需要按照法律修改程序进行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离婚冷静期】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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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不可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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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离婚冷静期制度的概念是: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在三十日的冷静期过后的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
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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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离婚冷静期的法律规定主要出于新法《民法典》,根据《民法典》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七条 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婚姻登记条例》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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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感谢您的信任起诉离婚不适用离婚冷静期。离婚冷静期只适用于协议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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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大家好,我是华律网会员律师韦红露由于《民法典》的出台,里面的“离婚冷静期”引起了人们的热议。实际上,离婚冷静期的初衷是为了避免夫妻冲动型离婚,那么具体什么是离婚冷静期呢?离婚冷静期是指夫妻离婚时,政府强制要求双方暂时分开考虑清楚后再行决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一个月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申请。那么离婚冷静期有怎样的作用呢?我们先来看一个案例:齐某起诉郝某要求法院依法判决离婚,法官审理过程中发现夫妻双方并没有不可调和的矛盾,于是决定给双方当事人一个星期的“离婚冷静期”。这期间,法官多次进行调解,开导当事人。经过一段时间的冷静思考,双方当事人意识到婚姻并非儿戏,不能一时冲动而草率的决定婚姻存续问题。最终,小两口提交撤诉申请书,携手走出法庭,并对法官的耐心调解和给予冷静期表示感谢。离婚冷静期是《民法典》之家庭婚姻篇的一项新规,主要适用于协议离婚,在诉讼中借鉴这一原则,对于当事人一时冲动离婚,矛盾不大,感情基础仍在的情况,一般法官会建议他们冷静一段时间,回归理性,慎重对待来之不易的婚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