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什么有些纠纷不能仲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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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律师 2022-07-14 534 人收看
由于双方当事人未在规定期限内共同选定或共同委托仲裁委员会主任指定本案首席仲裁员,仲裁委员会主任根据仲裁规则第24条的规定指定了×,为仲裁员,被申请人选定了×,中国的一家外贸公司作为被申请人提起仲裁,双方当事人围绕在订立合同时外商是否知道外贸公司与国内用户的代理关系这一焦点问题展开了激烈的争论,本案案情、仲裁庭意见和裁决分述如下: 一、案情 1999年10月18日,本案申请人美国A公司通过中国C公司和本案被申请人中国B国际贸易公司签订了99OQAI-6055号合同(下称本案合同),约定由申请人向被申请人出售其生产的润滑油,具体型号、数量、单价如附件清单所示,总金额为327434.46美元(CIF上海,包装费包含在内),付款方式为&ldqu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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