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伤残疾鉴定在什么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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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清琴律师 2022-07-25 765 人收看
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生活有困难的),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职工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职工没有被宣告死亡的,其直系亲属可以获得的赔偿项目有:供养亲属抚恤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50%,2、造成伤残的赔偿 医疗费、伤者住院期间的伙食补助费、生活护理费、工伤期间的工资、交通食宿费、辅助器具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3、造成死亡的赔偿 丧葬补助金、一次性伤亡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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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认定下来后用人单位不配合做伤残鉴定的,劳动者可以自己申请进行伤残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可向用人单位要求赔偿,用人单位不赔偿的,可申请通过劳动仲裁来维护自己合法权益。《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工伤认定申请表;(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 鹰嘴骨骨折伤残鉴定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姚平

    鹰嘴骨骨折伤残鉴定

    内容:尺骨鹰嘴粉碎性骨折做伤残鉴定的最佳时间法律分析:用人单位应该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个月内申请工伤鉴定,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八条 〔提出申请〕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用人单位、工伤职工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姚平律师
    2024.03.211049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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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骨折了吗?如果骨折了一般是可以评上伤残的
  • 工伤事故中伤残鉴定与责任划分有关系吗

    许瑞林律师

    许瑞林

    工伤事故中伤残鉴定与责任划分有关系吗

    内容:《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而且在工伤事故中,认定劳动者是无责的,也就是说,即使劳动者在操作过程中出现了过错,劳动者也不会承担任何责任。

    许瑞林律师
    2022.03.28518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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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伤残鉴定时效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 工伤鉴定的费用谁出钱负责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赵金保

    工伤鉴定的费用谁出钱负责

    内容: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初次伤残鉴定的费用由用人单位来承担,购买了工伤保险且足额缴纳保险费的,该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总之,工伤鉴定的费用应当由受伤的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承担,如果受伤的劳动者或者其近亲属无力承担工伤鉴定费用,由单位承担,一般情况下,以下两种情况可能发生:雇主承担:在一些国家或地区,雇主通常需要承担工伤鉴定费用,工伤鉴定的费用,由受伤者本人承担,但在特殊情况下,由劳动者或被保险人承担,工伤鉴定费用谁承担工伤鉴定费用的承担通常由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来决定。

    赵金保律师
    2023.10.20462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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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工伤鉴定完了之后如果单位不依法支付赔偿的,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方法维权:与用人单位协商;向基层人民调解组织、企业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等组织申请调解;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就可以依法去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律依据:《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除本法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工伤伤残鉴定程序如何走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工伤伤残鉴定程序如何走

    内容:工伤伤残鉴定程序如何走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3)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5)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6)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那么工伤伤残鉴定程序如何走。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10356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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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伤残鉴定需要单位盖章吗_工伤鉴定材料是否需要进行盖章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工伤伤残鉴定需要单位盖章吗_工伤鉴定材料是否需要进行盖章

    内容: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进行工伤鉴定需哪些材料进行工伤鉴定需要下列材料: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登记证书;法人代表和劳动者的身份证明;工伤认定申请表;书面的劳动合同;以及工伤事故的诊断证明或职业病的诊断证明。

    张芸律师
    2022.05.087178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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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单位破产的,工伤职工可以预先申报解决工伤待遇享受。公司宣布破产的,应该破产财产内优先向员工支付经济补偿金。经济补偿金以员工本人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基数,按员工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一百一十三条 破产财产在优先清偿破产费用和共益债务后,依照下列顺序清偿: 1、破产人所欠职工的工资和医疗、伤残补助、抚恤费用,所欠的应当划入职工个人账户的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支付给职工的补偿金; 2、破产人欠缴的除前项规定以外的社会保险费用和破产人所欠税款; 3、普通破产债权。 破产财产不足以清偿同一顺序的清偿要求的,按照比例分配。
  •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必需本人填写签名吗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必需本人填写签名吗

    内容: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经审查决定受理的申请,可以根据鉴定情况,选择以下程序:①将申请书及报送材料分类、分科整理、登记;②通知用人单位和被鉴定人有关鉴定事宜。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那么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必需本人填写签名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1.09572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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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属于工伤的,伤残等级评定在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做;属于其他情形的,到具有相关资质的当地司法鉴定所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三十六条 职工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且经工伤认定的,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其中,经劳动能力鉴定丧失劳动能力的,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应当简捷、方便。
  • 工伤鉴定一季度可以鉴定几次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工伤鉴定一季度可以鉴定几次

    内容:工伤鉴定一季度可以鉴定几次按实际情况,对于工伤鉴定并不会有时间期限和次数限制,只要符合规定情形的,可以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工伤鉴定。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为了做好新时期工伤认定工作,我们主要做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一是严格按规范程序操作。依据《工伤保险条例》、《河北省工伤保险实施办法》、《工伤认定办法》的规定和省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工伤认定工作程序和文书的通知》为依据,做到了文书的统一化、格式化,按规定程序逐级审核进行认定。

    冯清琴律师
    2022.03.28124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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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工作的时候发生工伤事故,并且还有伤残、影响劳动能力的,那么就要去申请伤残鉴定了。跟工伤鉴定一样,伤残鉴定也可以让公司去申请。不过,有些公司担心自己会承担更多的责任,就会不管工伤职工,不肯申请伤残鉴定。事实上,在工伤保险条例中,并没有强制要公司才能申请伤残鉴定,所以,一旦发现公司不肯给你申请的时候,你可以自己或是你的近亲属去申请,这都是可以的,有法律规定的。《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工伤伤残鉴定的程序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段建国

    工伤伤残鉴定的程序

    内容:工伤伤残鉴定的程序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3)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5)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6)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那么工伤伤残鉴定的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10939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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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轻重伤鉴定一般出院后就可以鉴定,涉及关节等功能问题的出院后三个月到六个月才能鉴定,骨折有钢板固定的并且伤及关节功能的,要等到钢板取出治疗终结后3-6个月才能鉴定,残疾等级鉴定一般在治疗终结出院后3个月到6个月才能鉴定,受理鉴定后7天内出鉴定书,有疑难的15天内完成,需要补充材料的从补充完成当天另算,鉴定书由委托单位(如交警大队)领取。这跟您离职与否没有关系,但是可能会影响报销赔付哦《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四)患职业病的;(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 工伤鉴定个人申请流程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工伤鉴定个人申请流程

    内容:(一)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二)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三)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五) 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那么工伤鉴定个人申请流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1.09418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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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具体发半月板损伤达到工伤伤残标准,可向当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鉴定。《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一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 工伤鉴定结果单位不给怎么办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邢颖

    工伤鉴定结果单位不给怎么办

    内容:关于工伤鉴定结果单位不给怎么办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刑事辩护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1.11.22794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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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时间),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 工伤单位怎么赔偿多少钱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郭铭芝

    工伤单位怎么赔偿多少钱

    内容: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工伤职工治疗期间,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医疗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工伤职工治疗期满,经鉴定构成残疾的,按照伤残等级,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到四级伤残的伤残津贴、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评残后生活护理费、残疾器具补助费和工伤康复费用;工伤工伤死亡的,有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用人单位没有给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法律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项目,也全部由用人单位支付。那么工伤单位怎么赔偿多少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1.09122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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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可以到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没有规定期限,但在实际操作中早些鉴定对被鉴定人有利,伤情相对稳定后就可以去进行鉴定。如果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工伤保险条例》 第五条 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全国的工伤保险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工伤保险工作。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称经办机构)具体承办工伤保险事务。
  • 交通事故工伤如何鉴定,鉴定时间是多久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交通事故工伤如何鉴定,鉴定时间是多久

    内容:向劳动者工作所在地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鉴定申请。申请因病致残或非因工致残的等级评定和其他鉴定的,按照相关规定的时限提出申请。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1)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那么交通事故工伤如何鉴定,鉴定时间是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1.12.07314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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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单位不申请工伤鉴定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在一年内自行向劳动局提出申请;在认定为工伤后,还可以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的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七条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 工伤鉴定等级适用于交通事故赔偿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旭

    工伤鉴定等级适用于交通事故赔偿吗

    内容:当事人委托伤残评定、财产损失评估的费用由当事人承担。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5)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那么工伤鉴定等级适用于交通事故赔偿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1.29122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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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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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鉴定伤残一般几个月才鉴定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鉴定伤残一般几个月才鉴定

    内容:法律分析:伤残鉴定并没有严格需要几个月后才能做,只是一般要等到治愈或者临床治疗稳定后才能进行,法律主观:伤残鉴定并没有严格需要几个月后才能做,只是一般要等到治愈或者临床治疗稳定后才能进行,5、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法律主观:单位为职工申请工伤伤残鉴定的有效期是三十日内,从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被依法诊断为职业病之日算起,为什么工伤非要六个月做鉴定1、法律分析:根据伤情而定的。

    陈明月律师
    2024.01.15632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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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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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伤残鉴定是3个月还是6个月(伤残鉴定必须三个月以后做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伤残鉴定是3个月还是6个月(伤残鉴定必须三个月以后做吗)

    内容:法律客观:《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2、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职散码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冲羡哪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

    黄东洁律师
    2024.01.30828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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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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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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