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事故必须追加车辆所有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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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必须放置保险标志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车辆必须放置保险标志吗
内容:车辆必须放置保险标志吗保险标志是新的道路交通安全法中规定的证明车辆已经投保的标志,在强制三责险出台之前,应该就是商业保险的保险的保险证,强制三责险出台后,会有专门的保险标志。根据相关规定,上道路行使的机动车应该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而是否投保了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其最显著的标志便是保险标志。在机动车上放置保险标志是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的义务。当事人按照公安机关道路交通管理部门的要求,提供保险标志或者办理了相应的手续后,则公安机关应及时退还扣留的机动车。那么车辆必须放置保险标志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2.02.04103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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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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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须等伤好后才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必须等伤好后才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
内容:必须等伤好后才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不是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肇事逃逸案件在查获交通肇事车辆和驾驶人后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对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检验、鉴定结论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到底有何作用一、便于交通事故的处理,防止矛盾纠纷的扩大。交通事故发生后,作为交通事故的责任认定部门交通警务部门来说,对于一起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是一门很严谨的科学依据。那么必须等伤好后才出具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2.04620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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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保全对方车辆后必须起诉吗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保全对方车辆后必须起诉吗
内容:不是必须的,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队出具事故认定书,当事人可以在五日内提车,如果对方申请法院财产保全的话,当事人提车时需要找法院办理案件的法官,提交与对方保全价值相当的财产作为担保,才可以去交警队提车。对方有申请法院财产保全,扣押车辆的权利。若当事人心理状态处于故意,则不属于交通事故。那么交通事故保全对方车辆后必须起诉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1.12.03133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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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所有人在他人借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下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陈宗琼律师
车辆所有人在他人借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下应否承担赔偿责任
内容:车辆所有人在他人借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下应否承担赔偿责任车辆所有人如果明知车辆使用人有明显的违规情况下仍将机动车出借给他人其就对交通事故的发生存在明显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九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一致时的侵权责任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那么车辆所有人在他人借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情形下应否承担赔偿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2.01.27710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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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辆误工费怎么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车辆误工费怎么算
内容:交通事故车辆误工费怎么算1、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要证明其有固定收入必须有合法的证明如须有劳动合同、领取工资的工卡或工资条、银行对帐单等证据相互印证。对于是否存此种情况可申请法院向受害人供职单位进行调查。如国家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部门单位对因病请假的职员或员工并不停发工资而是根据各地的规定相应扣减部分工资。那么交通事故车辆误工费怎么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2.09378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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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追加夫妻共同责任人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追加夫妻共同责任人
内容:在申请追加夫妻共同责任人时,受害人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债务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产生的,并且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二、交通事故追加夫妻共同责任人的案例分析李某与王某于 2021 年 10 月结婚,婚后李某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 20 万元用于购买汽车,并将该车辆用于家庭日常生活,在该案例中,李某以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 20 万元用于购买汽车,并将该车辆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符合《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的夫妻共同债务的条件。
姚平律师2023.11.08660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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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交通事故必须报警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哪些交通事故必须报警
内容:哪些交通事故必须报警遇下列情形的当事人不仅不能“私了”还应当主动保护现场并立即报警1、机动车无号牌、无检验合格标志、无保险标志的2、驾驶人无有效机动车驾驶证的3、驾驶人饮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的4、当事人不能自行移动车辆的5、碰撞建筑物、公共设施或者其他设施的等。那么哪些交通事故必须报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2.02.09828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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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所有人与使用人不致交通事如何定责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车辆所有人与使用人不致交通事如何定责
内容:车辆所有人与使用人不致交通事如何定责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车辆所有人与实际使用人不致造成交通事故的由车辆的使用人承担赔偿的责任所有人有过错的承担连带责任。第条转让机动车未办理登记时的赔偿责任当事人之间已经以买卖等方式转让并交付机动车但未办理所有权转移登记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那么车辆所有人与使用人不致交通事如何定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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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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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所有人是否为交通事故赔偿主体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机动车所有人是否为交通事故赔偿主体
内容:机动车保有人就是车辆的所有权人即对车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的人。机动车已转让他人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规定汽车买卖必须办理过户手续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视为买卖尚未成立。挂户车主是否是车辆所有人争议最大。因此如把这种车队做为车辆所有人而列为被告显然是不妥的而应以实际所有者的个人为所有人。如是车队与个人合资购买的汽车挂在车队名下在经营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则应把车队和个人作为车辆的共同所有人。那么机动车所有人是否为交通事故赔偿主体。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2.01.27660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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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车撞人属于交通事故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自行车撞人属于交通事故吗
内容:自行车撞人属于交通事故吗《道路交通安全法》中指的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事件。构成道路交通事故必须具备以下条件:事故必须是车辆造成的,其中至少一方是车辆。这里所指的车辆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交通事故以有交通违章行为为前提,并且行为人主观上只能是过失。所以如果自行车撞人发生在交通法规明确规定的公路、城市街道和胡同,以及公共场所、公共停车场等地点,并且有损害的,加上自行车所有人主观上有过失的,自行车撞人就属于交通事故。那么自行车撞人属于交通事故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2.04608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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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的,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具体到本案,裴某在明知管某没有考取驾驶证的情况下仍将摩托车出借给管某,对交通事故的发生及阮某之死存在明显过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阮某家属要求裴某承担相应赔偿责任能够获得法律上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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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被盗出现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应承担吗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车辆被盗出现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应承担吗
内容:李某于2011年购买了一辆汽车,不久被盗了。后来,盗窃之人张某在骑该汽车时发生了交通事故,撞伤了被害人肖某,花去医疗费两万多元。现张某发生交通事故后逃逸在外,被害人肖某起诉张某进行索赔时,并追加李某为共同被告,要求其承担垫付责任。第二种意见认为,被盗车辆所有人李某本身也是受害人,而其在交通事故中又无过错,故不应追加为共同被告,其不应承担垫付责任。那么车辆被盗出现交通事故赔偿责任应承担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1.12.03792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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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不是肇事司机的可以财产保全吗吗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车不是肇事司机的可以财产保全吗吗
内容:交通事故车不是肇事司机的可以财产保全吗吗肇事者并不是肇事车辆的所有人交通事故的受害人也以申请对肇事车辆进行保全但需要提供担保。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百零条诉前财产保全利害关系人因情况紧急不立即申请保全将会使其合法权益受到难以弥补的损害的可以在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前向被保全财产所在地、被申请人住所地或者对案件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采取保全措施。人民法院接受申请后必须在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日内不依法提起诉讼或者申请仲裁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那么交通事故车不是肇事司机的可以财产保全吗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2.10523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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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调解当事人必须参加吗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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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调解当事人必须参加吗
内容:相关知识交通事故怎样进行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受理了当事人的调解申请后应当按照法定程序对交通事故进行调解。通知一般采用书面形式采用口头形式的要计入调解笔录损害赔偿的调解参加人包括交通事故的当事人交通事故伤亡者的近亲属或者监护人交通事故车辆所有人交通事故当事人的法定代理人或者委托代理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认为有必要参加的人员。其中委托代理人参加调解必须向办案人员出具由委托人签名或者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权限。调解参加人必须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同意之后才能参加调解且一方人数不得超过3人。那么交通事故调解当事人必须参加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1.271082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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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车主要赔吗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被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车主要赔吗
内容:使用盗窃的机动车辆肇事造成被害人物质损失的肇事人应当依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被盗机动车辆的所有人不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不是同人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方责任的由盗窃人、抢劫人或者抢夺人与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连带责任。保险人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的有权向交通事故责任人追偿。有前款所列情形之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造成受害人的财产损失保险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那么被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车主要赔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2.10582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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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所有人为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机动车所有人为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内容:机动车保有人就是车辆的所有权人即对车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四项权能的人。机动车已转让他人但未办理过户手续根据规定汽车买卖必须办理过户手续未办理过户手续的视为买卖尚未成立。挂户车主是否是车辆所有人争议最大。因此如把这种车队做为车辆所有人而列为被告显然是不妥的而应以实际所有者的个人为所有人。如是车队与个人合资购买的汽车挂在车队名下在经营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则应把车队和个人作为车辆的共同所有人。那么机动车所有人为交通事故如何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1.28715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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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女士于2022年1月7号发生交通事故,事故为单方事故。司机因为避让前方车辆猛打方向盘导致史女士右肩撞到车门处,后经医院诊断伤者伤情为锁骨骨折。因为司机没有买车上人员座位险,三者险也报销不了。导致双方谈判赔偿款陷入僵局。史女士无奈之下委托了我们准备走诉讼。但是漫长的诉讼时间成本另史女士也很懊恼,我们最终选择诉讼谈和解同时进行。最终经过我们跟案律师的专业和耐心的司机谈判,成功说服了司机并且令伤者拿到了满意的赔偿款。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 617评论 -
师某的爱车发生交通事故,肇事方只同意赔偿修车费,不同意赔偿车辆贬值损失,经过多次沟通无果后委托元甲,在元甲律师的争取下法院全额支持了车辆贬值损失,元甲律师的专业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
元甲交通律师 244评论 -
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元甲交通律师 258评论 -
车辆被撞,法院支持折旧费吗? 2023年3月,吴某驾驶一轻型栏板货车因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张某驾驶的一轻型箱式货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当地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吴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在其车辆维修完成后提起诉讼,以其车辆受损导致严重贬值,且今后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的保养和修车将产生重大损失等为由,要求赔偿其折旧费30000元等费用。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 因车辆折旧费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对该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之规定,本案中,张某诉请的车辆折旧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且该车辆使用多年,张某亦未提交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折旧费30000元系如何计算认定的。因该项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审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车辆折旧费(即贬值损失)不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车辆折旧费的认定持谨慎态度,原则上不予支持,仅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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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上人员受伤的赔偿责任: 1、车辆驾驶员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车辆驾驶员的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驾驶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车辆所有人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车辆所有人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除非能够证明交通事故发生时车辆处于被盗、被抢、被骗等情况下。 3、第三者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第三者的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第三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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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交通事故主责和次责怎样赔偿 1、主责方需负担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主责方需要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责方的赔偿责任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财产损失:包括车辆受损、财产物品受损等。 (2)人身损害:包括医疗垫付、工资损失、死亡赔偿金等。 (3)精神抚慰金:包括事故过程中的精神折磨、人身受辱等。 2、次责方的赔偿责任 次责方需要对主责方造成的部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主责方也在肇事中有一定过错的情况下,次责方根据过错大小对主责方的部分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赔偿定额的界定 交通事故赔偿的定额问题是一个关键问题,它直接决定了赔偿数额的大小。法律法规规定,轻微交通事故,按照双方车辆所受损失精神赔偿费、医药费、误工费等进行赔偿,不设定法定定额。一般事故的责任比较明确,不需要法院来裁决,则当事人协商好赔偿金额,由责任方实际赔付。如当事人协商不一致,事故属于涉及案件的,需要由法院出具相应的判决,按照判决来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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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小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对于小区内的道路发生的交通事故,原则上应当作为普通民事侵权行为,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辖和职责范围。其损害赔偿事宜,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当事人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公安机关原则上也可以接受。为了方便事故当事人及时解决纠纷,如果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的,公安机关可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指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应当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交通事故等相关规定处理,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进行现场处理,搜集证据,进行相关鉴定;根据事故现场勘察、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接受当事人的请求,对当事人之间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进行调解,赔偿标准参照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执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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