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警对方全责怎么处理 #

被浏览:147

郭铭芝律师 2022-07-27 147 人收看
代位追偿 代位追偿的书面解释为:被保险物品发生保险责任范围内的由第三者造成的损失,保险人(保险公司)向被保险人(车主)履行赔偿责任后,保险人(保险公司)有权在其已经赔付金额的限度内取得被保险人(车主)在该项损失中向第三责任方要求赔偿的权利,事故认定为张某全责,事故发生后,张某与李某就车辆赔偿金额意见不一,但张某由于没有购买保险,所以小汽车车主李某选择代位追偿的形式去报保险,事后只需要协助保险公司的相关工作,对这次事故的责任方黄某实行追偿权利。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郭铭芝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在线律师
  • 已服务269279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