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事故属于哪个部门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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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内发生撞车责任如何认定,是否属于交通事故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小区内发生撞车责任如何认定,是否属于交通事故
内容:我们认为在封闭式住宅小区不允许社会车辆进入或按照严格的登记制度的小区内发生车祸的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交警部门无权处理而应当由辖区所在派出所按治安案件进行处理。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7条规定“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因此交警部门接到像小区内等道路以外交通事故报案会参照道路内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进行处理。选择私了双方要把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事故形态、车损情况、双方车号车型等情况做详细记录。那么小区内发生撞车责任如何认定,是否属于交通事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1.27488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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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司机发生交通事故全责是否属于工伤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公司司机发生交通事故全责是否属于工伤
内容:第十七条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按照本条第一款规定应当由省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的事项根据属地原则由用人单位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时限内提交工伤认定申请在此期间发生符合本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该用人单位负担。那么公司司机发生交通事故全责是否属于工伤。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2022.01.29584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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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事故认定书属于证据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事故认定书属于证据吗
内容:交通事故事故认定书属于证据吗公安交管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是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也是当事人就民事损害赔偿问题向法院提交的重要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加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交通事故处理专用章,分别送达当事人,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期限和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交通事故的伤者在7天以外死亡的,虽然在统计上不作为重大交通事故统计,但对事故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追究却不受死亡时间的限制。事故的受伤者7天后死亡的,应依法对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肇事者追究刑事责任。那么交通事故事故认定书属于证据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2.0498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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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撞狗属不属于交通事故,责任又该如何划分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汽车撞狗属不属于交通事故,责任又该如何划分
内容:汽车撞狗属不属于交通事故,责任又该如何划分需要由交警根据事故现场作出责任划分。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适用过错原则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适用严格责任原则。为此也有些地方的交警部门对此类事故不予作出事故责任认定。由事故双方当事人直接起诉到法院进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那么汽车撞狗属不属于交通事故,责任又该如何划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1.28211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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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否属于鉴定结论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否属于鉴定结论
内容:但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在证据体系中归于哪个证据门类却有多种说法。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承办人仅是处理交通事故案件的承办人而已对外他们并不对该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承担责任。(五)鉴定结论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书面表现形式不同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处案警官依职权所作出的职务行为其作出责任认定书的行为代表的是该国家行政机关所以该认定书用章时加盖的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印章。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否属于鉴定结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2.01.29384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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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后逃逸属于肇事罪吗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后逃逸属于肇事罪吗
内容:交通事故后逃逸是否属于肇事罪1、不构成犯罪条件造成交通事故情节较轻危害较小没有因为逃逸行为引发人身伤亡或财产损失的重大不利后果。按照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分别视有关情形予以处罚对造成交通事故后逃逸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9条的规定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15日以下拘留。对发生重大交通事故构成犯罪并且逃逸的除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外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01条第2款的规定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终生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那么交通事故后逃逸属于肇事罪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1.27562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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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什么部门处理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在什么部门处理
内容:交通事故要在什么部门处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处理管辖区域内发生的交通事故。具体处理事宜由交通(巡)支(大)队的事故科或者执勤队的事故组负责。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交通事故不仅是由不得特定的人员违反交通管理法规造成的;也可以是由于地震、台风、山洪、雷击等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构成交通事故应当具备下列要素必须是车辆造成的。若当事人心理状态处于故意,则不属于交通事故。那么交通事故在什么部门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2.02.04555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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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园内被车撞伤属于交通事故吗
陈宗琼律师
校园内被车撞伤属于交通事故吗
内容: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第五款规定:“‘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而学校是教书育人的场所,不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所以,在校园范围内被车辆撞伤确实不是交通事故。在校园内发生车祸虽不是交通事故,但是,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七条规定:“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有关规定办理。”为此,你可以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进行处理。那么校园内被车撞伤属于交通事故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2.02.04730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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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级部门处理交通事故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哪级部门处理交通事故
内容:哪级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哪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涉及到管辖问题包括地域管辖和级别管辖。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公安机关是同级人民政府处理本行政区域内交通事故的主管机关。老鲍如果实在搞不清楚事故属于哪个机关管辖他可以要求接到报案的机关先期处理事故。上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处理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管辖的交通事故或者指定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限时将案件移送其他下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那么哪级部门处理交通事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1.27364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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肇事人处于故意属于交通事故吗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肇事人处于故意属于交通事故吗
内容:肇事人处于故意属于交通事故吗发生交通事故的肇事方主观上是“过失”而故意撞车的行为人在主观上是“故意”故意撞车如果主观上针对的是“人”则可能构成故意杀人或故意伤害如果针对的“物”则会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所以故意撞车的行为不应按交通事故处理。新道路交通管理法第77条规定“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案的参照本法的有关规定办理”这一规定扩大了适用交通规则认定事故责任的范围也就相应扩大了交通肇事罪的范围。因此不论车辆事故发生于何种场所只要交通管理部门适用交通安全法认定事故责任认为构成犯罪的一律按照交通肇事罪认定处罚。那么肇事人处于故意属于交通事故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2.01.27260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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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损害属于什么行为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损害属于什么行为
内容:1交通事故损害属于特殊的民事侵权行为.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3条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公安机关制作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主要起一个事实认定、事故成因分析的作用对法院而言这个认定书具有证据的效力而不是进行损害赔偿的当然依据。过去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是当事人受到处罚和承担赔偿责任的依据也是公安机关和司法机关追究当事人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的重要依据。那么交通事故损害属于什么行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1.29194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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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经同意走后,对方报警自己是否属于肇事逃逸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经同意走后,对方报警自己是否属于肇事逃逸
内容:交通事故经同意走后,对方报警自己是否属于肇事逃逸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发生交通事故后对方同意当事人离开现场的是不属于交通肇事逃逸的行为但需要当事人提供对方让自己走的证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一百一十二条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交通事故损害的调解是职责范围内的工作损害赔偿调解应在交通事故办案人员主持下进行。那么交通事故经同意走后,对方报警自己是否属于肇事逃逸。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赵金保律师2022.01.28618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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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属于行政确认吗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属于行政确认吗
内容: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二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自现场调查之日起十日内制作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第七十一条当事人对道路交通事故认定或者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有异议的可以自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或者道路交通事故证明送达之日起三日内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那么交通事故责任认定属于行政确认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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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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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认定行为属于什么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认定行为属于什么
内容:公安机关属于政府的职能部门,履行一定的行政管理职能,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经授权依法对交通安全实施管理职能取得依法处理交通事故的行政执法主体资格。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一经作出并送达当事人即对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产生影响。如果首先请求公安交警部门对交通事故进行调解则是以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为基础对赔偿问题作出调解。在刑事诉讼案件中法官同样是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作为重要证据通过对所有证据质证后作出有罪或无罪的判决。那么交通事故认定行为属于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2.01.28575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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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属于工伤死亡如何索赔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属于工伤死亡如何索赔
内容: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工伤死亡,按如下方式处理: 1、交通事故赔偿已给付了医疗费、丧葬费、护理费、残疾用具费、误工工资的,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不再支付相应待遇。但交通事故赔偿给付的死亡补偿费低于工伤保险的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由企业或者工伤保险经办机构补足差额部分。也就是说得先由交管部门处理完交通事故,才能办理上面提到的工伤死亡补助手续。那么交通事故属于工伤死亡如何索赔。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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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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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属于交通事故又属于工伤案件,应该怎么处理?元甲律师利用丰富经验专业谈判和解,双方签署和解协议,帮助当事人快速拿到赔偿款54万余元。当事人及家人对赔偿结果非常满意,再次委托工伤案件处理,顺利进行中!
元甲交通律师 971评论 -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
婚内财产协议 628评论 -
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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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交通事故主责和次责怎样赔偿 1、主责方需负担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主责方需要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责方的赔偿责任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财产损失:包括车辆受损、财产物品受损等。 (2)人身损害:包括医疗垫付、工资损失、死亡赔偿金等。 (3)精神抚慰金:包括事故过程中的精神折磨、人身受辱等。 2、次责方的赔偿责任 次责方需要对主责方造成的部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主责方也在肇事中有一定过错的情况下,次责方根据过错大小对主责方的部分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赔偿定额的界定 交通事故赔偿的定额问题是一个关键问题,它直接决定了赔偿数额的大小。法律法规规定,轻微交通事故,按照双方车辆所受损失精神赔偿费、医药费、误工费等进行赔偿,不设定法定定额。一般事故的责任比较明确,不需要法院来裁决,则当事人协商好赔偿金额,由责任方实际赔付。如当事人协商不一致,事故属于涉及案件的,需要由法院出具相应的判决,按照判决来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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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小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对于小区内的道路发生的交通事故,原则上应当作为普通民事侵权行为,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辖和职责范围。其损害赔偿事宜,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当事人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公安机关原则上也可以接受。为了方便事故当事人及时解决纠纷,如果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的,公安机关可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指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应当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交通事故等相关规定处理,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进行现场处理,搜集证据,进行相关鉴定;根据事故现场勘察、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接受当事人的请求,对当事人之间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进行调解,赔偿标准参照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执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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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交通事故对方全责不配合怎么办? 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一方,如果有伤者,先治疗,治疗费用方面,负全责一方如果不垫付,可以申请交警部门,要求其垫付医疗费,当然,这些措施仍然无效,只好自己先行垫付治疗了。 待伤者病情稳定,要求交警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或一方不服调解协议的,可以通过司法途径解决。 如果没有伤者,交通事故只造成物损,不承担交通事故责任的一方,可以根据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直接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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