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损伤与疾病关系鉴定费用 #

被浏览:112

张旭律师 2022-07-28 112 人收看
并不是所有的工程造价争议都必须委托鉴定的,《施工合同纠纷司法解释》第二十二条明确规定:当事人约定按照固定价结算工程价款,一方当事人请求对建设工程造价进行鉴定的,不予支持,《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第一条也规定了当事人约定工程款实行固定价,而实际施工的工程量比约定的工程范围有所增减的,可在确认固定价的基础上,参照合同约定对增减部分进行结算,再根据结算结果相应增减总价款。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张旭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在线律师
  • 已服务269279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