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诉讼时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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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追诉期是多久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追诉期是多久
内容:在道路交通事故索赔实务中,诉讼时效应当根据以下情况确定:对于因交通事故造成的与人身体无关的损失,例如车辆损失,车载货物损失等,诉讼时效为两年。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那么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追诉期是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1.12.06614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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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1.你跟对方私了结案是在哪里办理的?如果在公安局,那么可以跟交警反应一下,并一定要拿到事故责任认定书,如果对方不理会,那么你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赔偿。 2.跟对方协商一下,要求对方尽快赔偿,否则你可以起诉对方,要求赔偿误工费,财产损失费等所有费用。 你的事情有一点复杂,你可以电话给我下单,我需要了解几个问题,结合你的具体情况,然后电话指导你怎么争取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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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时限及诉讼时效的相关问题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处理时限及诉讼时效的相关问题
内容:[交通事故处理时限]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经过勘验、检查现场的交通事故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10日内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的期限为10日。[交通事故诉讼时效]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那么交通事故处理时限及诉讼时效的相关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2.03146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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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为多久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为多久
内容:第一百三十六条 下列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一年。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那么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为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2021.12.06132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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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诉讼时效是多久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诉讼时效是多久
内容:根据《民法通则》第135条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中止的条件1、诉讼时效的中止必须是因法定事由而发生。那么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诉讼时效是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1.12.06264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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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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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调解的时效,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起算点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调解的时效,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起算点
内容:交通事故调解的时效:当事人在交通事故调解未达成协议的情况下,应在法定诉讼时效内,即交通事故受伤或死亡者应在交管部门下达书后一年内,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者应在交管部门下达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后两年内,向法院提起民事损害赔偿诉讼。以明确侵权人以及赔偿义务人之日起算。那么交通事故调解的时效,人身损害赔偿诉讼时效起算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2.01.09155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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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财产损失的诉讼期限为多长时间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中财产损失的诉讼期限为多长时间
内容: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那么交通事故中财产损失的诉讼期限为多长时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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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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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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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诉讼时效如何确定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如何确定
内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对于交通事故当事人未向公安机关提出调解申请的,2、在实务中,时效起算时间如下确定:道路交通事故赔偿案件的诉讼时效期间自治疗终结之日或损失确定之日起算。那么交通事故诉讼时效如何确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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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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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起诉有效期为多久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起诉有效期为多久
内容: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第一百三十八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车辆贬值损失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因车辆的损害导致车辆价值的降低。综上所述,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起诉有效期为二年。那么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起诉有效期为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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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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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诉讼时效为多久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诉讼时效为多久
内容: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第一百三十八条 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第一百三十九条 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那么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诉讼时效为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1.12.06218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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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诉讼时效怎么计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诉讼时效怎么计算
内容:交通事故致身体受伤、残疾或死亡的,其民事诉讼的时效为1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既有人身伤害又有财产损失的,诉讼时效应分别计算。再次,权利人向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报案或者控告,请求保护其民事权利的,导致诉讼时效中断。那么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诉讼时效怎么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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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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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起诉时效怎么规定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起诉时效怎么规定
内容: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起诉时效怎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章、诉讼时效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第一百三十八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第一百三十九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那么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起诉时效怎么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1.29327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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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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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内容:《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由以上可知,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那么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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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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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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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
内容:第137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经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当事人未达成协议或者调解书生效后不履行的,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诉讼时效的起算时间此类案件诉讼时效期间是一年,法律有明确规定,这一点没有任何争议。但诉讼时效从何时起算,是长期以来民事审判中颇有争议的一个问题,目前尚无定论。第二种观点,诉讼时效自治疗终结之日或损失确定之日起算。那么交通事故诉讼时效从什么时候开始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2.01.07153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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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诉讼时效如何计算
内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如果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轻微,双方能就事故责任达成一致意见,不需要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的,一般自事故发生日起起算一年诉讼时效。
李孟阳律师2021.12.30124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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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诉讼时效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诉讼时效
内容:3、对于交通事故,如果涉及到人身伤害的,诉讼时效是一年,没调解的自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第二天计算,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后双方参加调解的,自调解终结之日起第二天计算,1、诉讼时效不是从事故发生之日起算的,而是从当事人知道自己的权利被侵害之日起算的,只要你一直在向侵权者主张权利,时效就不开始计算,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2年,2、对于赔偿的诉讼时效,的规定是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伤情当时不能发现的,应从伤情被发现之日起计算,当然,得有相关的证据证明后发现的伤情为交通事故所致。
翁玉素律师2022.01.16257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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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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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被撞,法院支持折旧费吗? 2023年3月,吴某驾驶一轻型栏板货车因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张某驾驶的一轻型箱式货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当地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吴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在其车辆维修完成后提起诉讼,以其车辆受损导致严重贬值,且今后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的保养和修车将产生重大损失等为由,要求赔偿其折旧费30000元等费用。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 因车辆折旧费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对该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之规定,本案中,张某诉请的车辆折旧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且该车辆使用多年,张某亦未提交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折旧费30000元系如何计算认定的。因该项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审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车辆折旧费(即贬值损失)不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车辆折旧费的认定持谨慎态度,原则上不予支持,仅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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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上人员受伤的赔偿责任: 1、车辆驾驶员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车辆驾驶员的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驾驶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车辆所有人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车辆所有人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除非能够证明交通事故发生时车辆处于被盗、被抢、被骗等情况下。 3、第三者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第三者的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第三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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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拒不赔偿后果: 交通事故全责拒不赔偿的,可能会被起诉,起诉至法院后,法院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经法院判决生效后,仍然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受害人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肇事人的财产用以赔偿。 全责不赔钱首先需要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对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后仍不还款,情节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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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1、交通事故三方同等责任。三方交通事故两方同等责任一方次要责任,其中负同等责任一方死亡一人,其他两方交强险分别最高可以赔偿身故方11万的死亡赔偿限额。有产生医疗费用,还可以分别赔偿最高1万元的医疗费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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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电瓶车闯红灯被撞了怎么划分责任? 电瓶车闯红灯被撞的交通事故人们普遍关心的是如何划分责任。根据相关规定,如果对方没有任何违法行为,那么闯红灯的一方(电瓶车)将需要承担全部责任。 对于非机动车闯红灯被机动车撞的情况,也适用同样的原则。如果对方在事故中有违法行为,如超速或酒驾,那么对方将负次要责任,而闯红灯的一方则负主要责任。然而,如果对方没有任何违法行为,闯红灯的一方将承担全部责任。 骑车闯红灯是一种危险行为,很容易导致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我国相关规定,电瓶车、非机动车以及骑车闯红灯的行为都需要承担相应的责任。尽管在不同情况下,责任划分有所不同,但这些规定的目的是为了减少违规行为的发生,以确保交通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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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交通事故主责和次责怎样赔偿 1、主责方需负担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主责方需要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责方的赔偿责任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财产损失:包括车辆受损、财产物品受损等。 (2)人身损害:包括医疗垫付、工资损失、死亡赔偿金等。 (3)精神抚慰金:包括事故过程中的精神折磨、人身受辱等。 2、次责方的赔偿责任 次责方需要对主责方造成的部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主责方也在肇事中有一定过错的情况下,次责方根据过错大小对主责方的部分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赔偿定额的界定 交通事故赔偿的定额问题是一个关键问题,它直接决定了赔偿数额的大小。法律法规规定,轻微交通事故,按照双方车辆所受损失精神赔偿费、医药费、误工费等进行赔偿,不设定法定定额。一般事故的责任比较明确,不需要法院来裁决,则当事人协商好赔偿金额,由责任方实际赔付。如当事人协商不一致,事故属于涉及案件的,需要由法院出具相应的判决,按照判决来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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