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车门被撞后能否做安全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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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能否做营养费鉴定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能否做营养费鉴定
内容: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那么交通事故能否做营养费鉴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04659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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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工程质量能否做鉴定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劳务分包工程质量能否做鉴定
内容:劳务分包工程质量能否做鉴定建筑工程进行劳务分包当事人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鉴定的可以进行鉴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条当事人对工程造价、质量、修复费用等专门性问题有争议人民法院认为需要鉴定的应当向负有举证责任的当事人释明。第条人民法院准许当事人的鉴定申请后应当根据当事人申请及查明案件事实的需要确定委托鉴定的事项、范围、鉴定期限等并组织当事人对争议的鉴定材料进行质证。那么劳务分包工程质量能否做鉴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10476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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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袁某的配偶刘某因患病前往医院治疗,经抢救无效死亡后,在当地派出所及卫生部门工作人员的主持下,召集双方进行调解达成的补偿协议,不违反我国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袁某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在签订协议前对协议内容明确知晓,对协议签字后产生的法律后果也清楚。协议签订后,袁某按协议向医院领取了补偿款,因此,医院与袁某就刘某死亡签订的协议,是双方当事人真实意思的体现,协议已履行完毕。袁某以逼迫、显失公平为由要求行使撤销权,无法律依据,很难获得支持。
大律云律师团律师 2022.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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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做亲子鉴定能否推定亲子关系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拒做亲子鉴定能否推定亲子关系
内容:《婚姻法解释(三)》出台后,实际是“亲子鉴定”在法律上得到认可,案中的女方不配合鉴定,法院将判她败诉。这警示那些家庭观淡漠的人,不注意维护婚姻法“一夫一妻”的严肃性,可能会自食其果。关于拒做亲子鉴定能否推定亲子关系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2022.02.14236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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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求亲子鉴定能否获得支持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请求亲子鉴定能否获得支持
内容:请求亲子鉴定能否获得支持对双方自愿要求做亲子鉴定的,依法应予支持。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第一千零九十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一)重婚;(二)与他人同居;(三)实施家庭暴力;(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五)有其他重大过错。那么请求亲子鉴定能否获得支持。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
2022.02.16393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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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车交通事故方未处理能否赔偿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两车交通事故方未处理能否赔偿
内容:两车交通事故方未处理能否赔偿是否需要赔偿主要看交警部门作出的事故认定书若认定书认定有责任那么就得按相应的比例进行赔偿。关于赔偿问题双方可以协商解决要是协商解决不了可以向法院起诉按照法律程序来处理。另外不同的保险赔偿的范围会有所不同因此保险赔付会和保险险种有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现场勘验、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及时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交通事故认定书应当载明交通事故的基本事实、成因和当事人的责任并送达当事人。那么两车交通事故方未处理能否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09947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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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感谢你的信任和咨询,针对你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你可以详细讲述一下事情的经过和原因,以便帮你分析判断。2你可以致电咨询我们,我们有专业人员帮你解答。
大律云律师团律师 2022.0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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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事故的鉴定流程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安全事故的鉴定流程
内容:安全事故的鉴定流程1、鉴定的申请和决定在事故处理过程中当事人和代办代理人有权向公安机关提出鉴定和重新鉴定的申请。事故调查所需的鉴定由公安机关决定事故调解所需的鉴定当事人可以自行选择已在省级公安机关存案的鉴定部分鉴定。当事人对自行委托的检修、鉴定、评估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接到检修、鉴定、评估结论后日内另行委托检修、鉴定、评估并告知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公安机关交通治理部分予以存案。那么安全事故的鉴定流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10560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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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卫生部门签发的出生医学证明显示小力的父亲为蓝某。出生医学证明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生人口的法定医学证明,能够初步证明蓝某和小力是父子关系。为进一步查实蓝某与小力之间是否存在亲子关系,肖某又申请了亲子关系鉴定,但蓝某不同意鉴定,拒不配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二条第二款规定,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作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因此,可以推定蓝某与小力之间存在亲子关系,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肖某主张蓝某承担小力抚养费的请求应当获得支持。
大律云律师团律师 2022.08.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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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类白细胞抗原作亲子鉴定问题的批复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类白细胞抗原作亲子鉴定问题的批复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类白细胞抗原作亲子鉴定问题的批复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 你院关于当事人要求作亲子鉴定的情况和处理意见的请示报告收悉。鉴于亲子鉴定关系到夫妻双方、子女和他人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对于双方当事人同意作亲子鉴定的,一般应予准许;一方当事人要求作亲子鉴定的,或者子女已超过三周岁的,应视具体情况,从严掌握,对其中必须作亲子鉴定的,也要做好当事人及有关人员的思想工作。人民法院对于亲子关系的确认,要进行调查研究,尽力收集其他证据。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在审判工作中能否采用人类白细胞抗原作亲子鉴定问题的批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12625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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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性鉴定单位(安全鉴定或评定)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安全性鉴定单位(安全鉴定或评定)
内容:做房屋安全性鉴定、可靠性鉴定、抗震鉴定等结构主体鉴定需要有建设厅颁发的检测综合类资质的第三方独立检测机构,房地产管理局房屋检测部门是主管单位的下属事业单位,是不能做的,目前福州做的较多的有建筑科学研究院下属的检测公司,福建省永正工程质量检测有限公司,市建科所,屋顶光伏承重安全检测怎么办理安全鉴定报告找哪些单位屋顶光伏承重安全检测一般是由第三方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办理,广东省机电建筑设计研究院东莞分院建议您找住房建设厅、房管局等部门认定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经过他们认定的房屋安全鉴定公司更加专业正规,建筑是否安全哪个部门鉴定问题比较泛泛,基础、结构安全、消防安全、建筑材料中的有毒有害物质等都属于建筑安全的范畴,检测、鉴定单位各不相同,有质检站、安检站、消防、检测中心等部门,厂房安全可靠性检测鉴定哪些单位专业办理您好:只有具备国家认可的检测鉴定资质才能办理厂房安全可靠性检测鉴定,这类检测单位一般都要求有自己的实验室,深圳地区这类检测单位较多,住建工程是比较权威的机构,内地较少,房屋安全鉴定找郑州哪家单位,希望可以帮到您,谢谢。
郭铭芝律师
2023.02.23841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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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能否申请精神鉴定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诉讼中能否申请精神鉴定
内容:离婚诉讼中能否申请精神鉴定一方婚前隐瞒有精神病婚后经治不愈的可以认定夫妻感情破裂以前提起离婚诉讼的可以申请精神鉴定。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诉讼离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那么离婚诉讼中能否申请精神鉴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01207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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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下做的亲子鉴定能否成为必要证据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私下做的亲子鉴定能否成为必要证据
内容:私下做的亲子鉴定能否成为必要证据一般不可以,因为私下做的亲子鉴定无法保证标本的确切性、及鉴定程序和亲子鉴定机构资质合法性,而不被对方当事人所认可。所做出的亲子鉴定结果才是真实,可信的。该亲子鉴定技术简便易行,准确率几近百分之百,但有的当事人一方出于利益关系的综合考虑,拒绝做亲子鉴定。当事人一方起诉请求确认亲子关系,并提供必要证据予以证明,另一方没有相反证据又拒绝做亲子鉴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推定请求确认亲子关系一方的主张成立。那么私下做的亲子鉴定能否成为必要证据。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2022.02.12124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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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能否做亲子鉴定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医院能否做亲子鉴定
内容:私人鉴定无需提供照片或指纹,整个采样过程可以完全保密。关于医院能否做亲子鉴定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14871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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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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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后能否再主张医疗费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后能否再主张医疗费
内容: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后能否再主张医疗费1、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条第款规定受害人因伤致残的其因增加生活上需要所支出的必要费用以及因丧失劳动能力导致的收入损失包括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赔偿义务人也应当予以赔偿。但根据医疗证明或者鉴定结论确定必然发生的费用可以与已经发生的医疗费并予以赔偿。(后续治疗费是指“对损伤治疗后体征固定而遗留后遗功能障碍需要再次治疗的费用或伤情尚未恢复需要次治疗所支付的费用”。那么交通事故伤残鉴定后能否再主张医疗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10360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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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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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鉴定能否强制进行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亲子鉴定能否强制进行
内容:亲子鉴定既涉及人与人之间亲情关系的变化,又关系到婚姻家庭关系的稳定。对双方自愿要求做亲子鉴定的,依法应予支持。亲子鉴定关系到夫妻双方、子女和他人的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因此,在一方拒绝做亲子鉴定的案件中,提出亲子鉴定主张的一方应当承担与其主张相适应的证明责任。鉴于亲子鉴定中的情况异常复杂,目前尚难以确立统一的标准。那么亲子鉴定能否强制进行。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12212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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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诉讼中心理疾病能否鉴定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诉讼中心理疾病能否鉴定
内容:离婚诉讼中心理疾病能否鉴定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以对方有心理精神疾病为由提起离婚诉讼的在离婚诉讼中可以申请精神疾病鉴定的。相关法律规定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如何认定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若干具体意见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准予或不准离婚应以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作为区分的界限。7因感情不和分居已满3年确无和好可能的或者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又分居满1年互不履行夫妻义务的。8一方与他人通奸非法同居经教育仍无悔改表现无过错一方起诉离婚或者过错方起诉离婚对方不同意离婚经批评教育处分或在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过错方又起诉离婚确无和好可能的。那么离婚诉讼中心理疾病能否鉴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01843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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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子鉴定结果能否成为离婚事由
陈宗琼律师
亲子鉴定结果能否成为离婚事由
内容:亲子鉴定结果能否成为离婚事由法院在审理案件时讲究的是证据,也就说只要是合法取得的证据就可以采纳。亲子鉴定的手段1、血型检验,即血液中各种成分的遗传多态性标记检验。DNA亲子鉴定实验操作步骤第一步:DNA提取把样本细胞核中所含有DNA提取出来,然后进行一定的纯化,化除样本中的杂质。那么亲子鉴定结果能否成为离婚事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16136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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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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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典案例分享,没有工程确认单,没有对方签字,到底能否拿到满意的判决,所有的细节都在这个突破点上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849评论 -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543评论 -
2022年7月23日,在北京市昌平区某小区院内,50多岁的赵女士和儿子、儿媳、孙子一家人晚饭后悠闲散步。 赵女士在踩到一个看起来外观完好的井盖时,不料井盖竟然发生了180度翻转,致使赵女士坠入7米深的污水井中。 赵女士家人立即向消防队求助,将赵女士从深井中解救出来并送往医院抢救。经诊断,坠落深井造成赵女士胸椎骨折、腰椎骨折、胫骨平台骨折、踝关节骨折等全身多处损伤。 出院之后,赵女士及家属多次找物业公司沟通赔偿款的事情,但是物业公司认为“赵女士要的赔偿款过高,而且物业公司已经垫付了医疗费28万元”,不同意对赵女士进行合理赔偿。 委托专业人员才能安心休养 赵女士的家人对于物业公司拒绝赔偿的态度非常气愤,但是也无计可施。一家人为了赔偿的事情急得焦头烂额,导致赵女士无法安心养伤,子女也无法安心工作。 经过一家人商量后,一致决定委托律师来办理,这样既能更快速地要回赔偿款,伤者及家人也能节约时间,各自安好。 经过充分的咨询沟通,在2022年9月2日,赵女士正式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帮助自己拿到应得的赔偿。 元甲律所专案组研究案情,积极指导赵女士准备录音、现场照片、医疗费用票据等各类证据材料,将物业公司诉至法院主张合理赔偿。 03物业公司担责 获得满意赔偿 为了避免物业公司对赵女士伤残情况不认可,元甲律师为赵女士申请了诉中伤残鉴定和三期鉴定。 经鉴定赵女士的伤情构成一处九级伤残,一处十级伤残,伤残赔偿指数25%;建议误工期为210日、护理期为120日、营养期为120日。 庭审过程中,物业公司为了逃避自身责任,辩称“赵女士作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应当对损害后果承担部分责任”。 因此,本案最大的争议焦点为责任的承担问题。 针对责任问题,元甲律师专业解析,并具体分析事故发生过程: 事故发生时,虽然未天黑,但涉案井盖位于小区居民日常通行的道路上,外观完好,看不出任何异样,也没有放置任何的警示标识,任何人经过井盖都无法知悉井盖损害的情况,无法对此作出判断并采取措施,故赵女士作为小区居民不应当承担责任。 而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管理者,未进行安全排查,在明知井盖位于主干道常年被货车碾压损坏的情况下不作为,导致赵女士受到如此严重的伤害,理当承担全部责任。 法官十分认可元甲律师的庭审意见,一审法院判决物业公司承担全部责任,赵女士不承担责任,由物业公司除已垫付的医疗费28万元,另外赔偿赵女士52万余元。 赵女士以及家人对赔偿金额表示非常满意!历经一年的时间,元甲专案组温暖陪伴当事人及家人度过了每一个艰难的时刻,常常帮助、总是安慰,终于圆满解决了他们的难题! 律师点评 只有委托专业律师,对案件进行专业的分析,才能制定对当事人最有利的策略,最大限度为当事人争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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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驾司机驾车撞人,谁来担责? 2020年11月的一天晚上,马某赴宴饮酒后欲回家,因是开车来的,其便登陆某科技公司运营的出行小程序中的“代驾”板块发出订单,过了不久由某人力公司管理的代驾员赵某接单并赶来,按照订单路线送马某回家。 不料,车辆刚行驶到通州区某路段时,正遇胡某和朋友共三人横过道路,赵某刹车不及将胡某和朋友撞倒,造成车辆损坏,胡某等三人均受伤。 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赵某为全部责任,胡某等三人均为无责任。胡某伤情经过鉴定为轻度智能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极重度受限符合七级伤残;右上肢肌力IV级符合八级伤残;开颅术后符合十级伤残(综合赔偿指数50%)。 事发后胡某找到车辆使用人马某、代驾员赵某、出行小程序的运营方某科技公司、代驾平台的服务提供方亦即赵某的雇佣单位某人力公司、车辆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协商赔偿问题,但未达成一致意见,后胡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科技公司、某人力公司、赵某、马某、某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各项损失1187976.1元。 庭审中,某科技公司辩称自己仅是代驾交易平台的经营者,为用户和服务方提供信息服务,劳务公司为代驾服务提供方,根据相关规定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和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作出了明确的区分和规定。因此,某人力公司是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答辩人仅为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并非适格被告,亦非侵权人,不承担责任。 某保险公司辩称愿意在保险限额内赔偿,但是本次事故伤者较多,共用保险限额。某人力公司辩称先由保险公司理赔,司机赵某系职务行为,针对超出保险范围外,应由司机赵某承担的赔偿责任答辩人愿意承担。赵某、马某表示由法院依法处理。 法院审理 本案审理过程中,双方对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险和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金额并无异议,但是对于谁是超出保险理赔限额之外的赔偿责任主体、作为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经营者某科技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存在争议。 本案中某人力公司一方面作为平台内代驾服务的提供方应当承担服务提供者的民事责任,另一方面作为代驾司机赵某的雇佣单位,亦应当承担雇主责任。而关于某科技公司的责任认定,其作为某出行交易平台中为用户和服务方提供代驾信息服务的主体,主要起到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具有对平台内经营者资质进行审核的义务,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代驾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情况下需要与某人力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在本案中,代驾司机赵某所持驾驶证合法有效,且未有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不宜驾驶情况,代驾司机于事故发生之前亦处于平稳驾驶环境,故无证据证明某科技公司未尽到审核义务,某科技公司也无法预知事故的发生,故某科技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合理损失,应由赵某的用人单位也即平台内代驾服务提供方被告某人力公司赔偿。故某人力公司及肇事车辆保险公司应当对原告的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通州法院判决原告保险限额之外的合理损失费用由某人力公司承担,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判决做出后,原被告双方均未提起上诉。本案现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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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被撞,法院支持折旧费吗? 2023年3月,吴某驾驶一轻型栏板货车因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张某驾驶的一轻型箱式货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当地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吴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在其车辆维修完成后提起诉讼,以其车辆受损导致严重贬值,且今后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的保养和修车将产生重大损失等为由,要求赔偿其折旧费30000元等费用。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 因车辆折旧费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对该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之规定,本案中,张某诉请的车辆折旧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且该车辆使用多年,张某亦未提交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折旧费30000元系如何计算认定的。因该项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审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车辆折旧费(即贬值损失)不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车辆折旧费的认定持谨慎态度,原则上不予支持,仅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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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驾最新标准 2024年3月起实施! 有什么变化?一起来看看 01新检验标准以血液中乙醇的含量检验为例:饮酒驾驶为0.20mg/mL,驾驶员血液中乙醇含量大于或等于0.80mg/mL属于醉驾。检验线性范围为0.1mg/mL~3mg/mL。 02 新检验标准将血液和尿液中乙醇的检测方法分为两种,分别是气相色谱法和电化学传感器法。旧国标只规定了气相色谱法作为实验室检测方法,而没有规定现场检测方法。 03 新检验标准将血液中乙醇含量与呼吸中乙醇含量之间的换算系数从2100调整为2300。这是基于最新的科学研究和统计数据,更符合中国人的体质和代谢特点。新检验标准明年3月起实施 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生物样品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乙醛、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的顶空—气相色谱检验方法》等标准发布实施以来,为机动车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提供了技术依据。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进一步丰富优化该项行业标准检测分析方法、细化完善有关技术要求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检验》(GB/T 42430-2023)国家标准。 将进一步支撑法律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落地实施,为各类鉴定机构开展血液中酒精含量检验技术工作提供标准方法。 同时,该国家标准可适用于五种醇类物质及丙酮的中毒、死亡检验、医疗急救检验、科学研究等其他更为广泛的场景。 该标准将于2024年3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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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小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对于小区内的道路发生的交通事故,原则上应当作为普通民事侵权行为,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辖和职责范围。其损害赔偿事宜,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当事人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公安机关原则上也可以接受。为了方便事故当事人及时解决纠纷,如果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的,公安机关可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指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应当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交通事故等相关规定处理,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进行现场处理,搜集证据,进行相关鉴定;根据事故现场勘察、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接受当事人的请求,对当事人之间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进行调解,赔偿标准参照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执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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