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事故认定书档案销毁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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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学瑞律师 2022-07-29 486 人收看
按照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当事人对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有异议的,可以从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向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法律法规 一、《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八十六条,当事人申请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的,应当在收到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证明或者上一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维持原道路交通事故认定的复核结论之日起十日内一致书面申请,不服交通事故认定书的要按照以下办法进行处理: 1、认为交警部门出具的事故责任认定书适用程序错误或责任划分不公的,可以申请复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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