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南交通事故营养费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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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河南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22年河南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
内容:根据《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统一城乡标准试点工作的意见(试行)》规定,即日起,河南地区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医疗损害赔偿责任纠纷案件、产品质量责任纠纷案件中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均按照新标准34750.34元/年进行计算、被扶养人生活费均按照新标准20644.91元/年进行计算。那么2022年河南省交通事故死亡赔偿标准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2.031203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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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营养费的赔付标准是多少钱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中营养费的赔付标准是多少钱
内容:交通事故中营养费的赔付标准是多少钱以下是交通事故营养费如何赔偿以及赔偿标准的介绍: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医疗机构的建议酌情花费的数额。此外,营养费的赔偿标准,也可以按照当地居民平均生活费标准的40%-60%的比例计算。营养费的范围在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中,对营养费的认定最富有弹性,法官没有具体标准可参照,又不能从医学角度进行阐明。在目前审判实践中,往往只要受害人住院治疗,法官就支持营养费,不住院治疗就基本上不考虑营养费。因此,法官在审理此类案件时,应对医疗机构出具的意见进行审查。那么交通事故中营养费的赔付标准是多少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2.02.03151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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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河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内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规定的“财产损失”是指因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侵害被侵权人的财产权益所造成的损失。那么河南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1.29839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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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标准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标准
内容: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标准营养费是受害人通过平常饮食的摄人尚不能满足受损害身体的需求,而需要以平常饮食以外的营养品作为对身体补充而支出的费用,是一种辅助治疗。营养费的范围在人身损害赔偿项目中,对营养费的认定最富有弹性,法官没有具体标准可参照,又不能从医学角度进行阐明。营养费的认定必须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当事人如果不同意申请鉴定,应由其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即对营养费的主张不予支持。第十七条受害人遭受人身损害,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必要的营养费,赔偿义务人应当予以赔偿。那么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2.04184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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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河南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内容:河南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729条的规定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2、死亡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人均收入20年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4、被扶养人生活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人均年消费性支出抚养年限5、住院伙食补助费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元/天)住院天数6、医疗费赔偿金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7、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收入(天/月/那么河南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2.01.29708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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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标准是怎样
陈宗琼律师
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标准是怎样
内容: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标准是怎样丧失劳动能力的人身损害赔偿如果需要营养费的话需要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或请法医作出鉴定。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那么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标准是怎样。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2.02.09183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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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河南省人身损害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各项标准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2013年河南省人身损害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各项标准
内容:2013年河南省人身损害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各项标准 根据河南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2013年2月27日《2012年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3年或2013年一审辩论终结前河南省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河南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442.62元/年;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3732.96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524.94元/年;那么2013年河南省人身损害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各项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2.04298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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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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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营养费如何计算,营养费标准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营养费如何计算,营养费标准
内容:关于交通事故营养费问题,确实比较难统一个标准。受害程度达轻伤以上者,赔偿营养费,赔偿期限从受害之日起到伤情基本痊愈之日止。医疗机构的意见作为参考是《解释》规定的前提条件,医疗机构的营养意见应当是以辅助治疗的需要为前提的,认为受害人确有补充营养食品作为辅助治疗的需要,并对需要的营养品的等级做出评估,在此基础上确定具体的营养费。那么交通事故营养费如何计算,营养费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2.02.04710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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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河南省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各级伤残赔偿标准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2013年河南省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各级伤残赔偿标准
内容:根据河南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2013年2月27日《2012年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3年或2013年一审辩论终结前河南省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442.62元/年;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3732.96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524.94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032.14元/年。根据上述规定,要计算残疾赔偿金需要确定赔偿等级和赔偿年限。那么2013年河南省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各级伤残赔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2.04266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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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河南省人身损害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各项标准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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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2年河南省人身损害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各项标准
内容:2012年河南省人身损害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各项标准 (根据2012年2月29日《2011年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整理 根据《2011年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2年或2012年一审辩论终结前,河南省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河南省法院在审理中适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中的2011年(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河南省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 那么2012年河南省人身损害及交通事故损害赔偿各项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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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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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河南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2013年河南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内容:5、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营养期通过“三期”鉴定确定,标准参照住院伙食补助费。那么2013年河南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2.041014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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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钱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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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钱
内容: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指交通事故当中肇事者给予受害者的赔偿所包含的项目,主要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期间伙食补助费、营养费、鉴定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赔偿金。《人身损害赔偿解释》在赔偿项目方面和赔偿标准方面贯彻了全面赔偿的原则。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那么河南机动车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多少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1.12.05389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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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中的营养费有赔偿标准吗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中的营养费有赔偿标准吗
内容:交通事故营养费赔偿标准是什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规定,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一般来说,受害人可以请求营养费的赔偿:一是受害人年幼、年迈或因严重伤害或者损伤部位特殊而影响进食;二是因手术或危重病住院后处于恢复期;三是非手术或非危重病恢复期,但治疗医院建议应增加特别营养的。一般而言,一般的伤害可能不需要赔偿受害人的营养费。但是,也有例外情况。因为伤害重,不一定造成残疾。那么交通事故中的营养费有赔偿标准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2.02.03286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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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人身损害暨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河南省人身损害暨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
内容:河南省人身损害暨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交通事故的人身损害,2019年9月2日,最高人民法院明传各地高级人民法院《关于授权开展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城乡统一试点的通知》,明确授权各地可以在辖区内开展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统一城乡居民赔偿标准试点工作。即地部分地区实行同命同价,均已城镇标准核算赔偿。那么河南省人身损害暨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2.04997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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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2013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河南省2013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内容:河南省2013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根据河南省统计局、国家统计局河南调查总队,2013年2月27日《2012年河南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2013年或2013年一审辩论终结前河南省发生的交通事故或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为: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442.62元/年; 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13732.96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524.94元/年; 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5032.14元/年。那么河南省2013年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2.02.04503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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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纠纷判如所请,获得当事人良好口碑】 2022年7月,河北石家庄交通事故,伤者无责,法院判如所请,护理费、误工费等高标准赔偿,获得11.4万元赔偿款!依法维权、扶危济困,您的安心生活,我们来守护!
许瑞林 693评论 -
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元甲交通律师 853评论 -
酒驾最新标准 2024年3月起实施! 有什么变化?一起来看看 01新检验标准以血液中乙醇的含量检验为例:饮酒驾驶为0.20mg/mL,驾驶员血液中乙醇含量大于或等于0.80mg/mL属于醉驾。检验线性范围为0.1mg/mL~3mg/mL。 02 新检验标准将血液和尿液中乙醇的检测方法分为两种,分别是气相色谱法和电化学传感器法。旧国标只规定了气相色谱法作为实验室检测方法,而没有规定现场检测方法。 03 新检验标准将血液中乙醇含量与呼吸中乙醇含量之间的换算系数从2100调整为2300。这是基于最新的科学研究和统计数据,更符合中国人的体质和代谢特点。新检验标准明年3月起实施 公共安全行业标准《生物样品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乙醛、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的顶空—气相色谱检验方法》等标准发布实施以来,为机动车驾驶人血液酒精含量检测提供了技术依据。 全国刑事技术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在进一步丰富优化该项行业标准检测分析方法、细化完善有关技术要求的基础上,组织制定了《血液、尿液中乙醇、甲醇、正丙醇、丙酮、异丙醇和正丁醇检验》(GB/T 42430-2023)国家标准。 将进一步支撑法律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落地实施,为各类鉴定机构开展血液中酒精含量检验技术工作提供标准方法。 同时,该国家标准可适用于五种醇类物质及丙酮的中毒、死亡检验、医疗急救检验、科学研究等其他更为广泛的场景。 该标准将于2024年3月1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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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上人员受伤的赔偿责任: 1、车辆驾驶员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车辆驾驶员的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驾驶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车辆所有人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车辆所有人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除非能够证明交通事故发生时车辆处于被盗、被抢、被骗等情况下。 3、第三者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第三者的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第三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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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拒不赔偿后果: 交通事故全责拒不赔偿的,可能会被起诉,起诉至法院后,法院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经法院判决生效后,仍然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受害人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肇事人的财产用以赔偿。 全责不赔钱首先需要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对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后仍不还款,情节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 541评论 -
三方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1、交通事故三方同等责任。三方交通事故两方同等责任一方次要责任,其中负同等责任一方死亡一人,其他两方交强险分别最高可以赔偿身故方11万的死亡赔偿限额。有产生医疗费用,还可以分别赔偿最高1万元的医疗费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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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小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对于小区内的道路发生的交通事故,原则上应当作为普通民事侵权行为,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辖和职责范围。其损害赔偿事宜,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当事人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公安机关原则上也可以接受。为了方便事故当事人及时解决纠纷,如果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的,公安机关可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指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应当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交通事故等相关规定处理,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进行现场处理,搜集证据,进行相关鉴定;根据事故现场勘察、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接受当事人的请求,对当事人之间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进行调解,赔偿标准参照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执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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