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轻微伤怎么追究刑事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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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颖律师 2022-07-05 545 人收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因生命、身体、健康遭受侵害赔偿权利人起诉请求赔偿义务人赔偿物质损害和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包括,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本条所称“赔偿权利人”是指因侵权行为或者其他致害原因直接遭受人身损害的受害人以及死亡受害人的近亲属,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那么理所应当的被打者属于赔偿权利人有权请求作为赔偿义务人的施暴者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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