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夫妻有一方过世财产归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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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财产未分割一方过世如何处理
许瑞林律师
离婚后财产未分割一方过世如何处理
内容:离婚后财产未分割一方过世如何处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离婚后财产未分割一方过世的可以按离婚协议的约定继续分割财产去世一方的财产由其继承人继承。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离婚协议是夫妻双方为了解除婚姻关系的财产物品处理而引起的双方法律行为。离婚协议公证是公证机关依法证明夫妻双方为解除婚姻关系就子女抚养财产处理等事项签订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那么离婚后财产未分割一方过世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011039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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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根据您的描述,办理财产遗嘱公证一般来说需要您二老的身份证明(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财产权属证明(房产证、车辆所有人登记证。股权证明等)、如果是动产(金银首饰等)需要列明清单和实物照片等等前往公证处办理即可,当然具体要看公证处的规定为准。希望能够帮助到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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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可以公证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夫妻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可以公证为夫妻共同财产吗?
内容:(二)签订夫妻婚前财产协议夫妻双方可以在婚前,也可以在婚后,对夫妻一方婚前财产的归属方式进行约定,且约定优先于婚姻法的法定夫妻财产分割制。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以登记为准。而房产的权利转移以登记为准。即使公证的效力很强,即使法律规定可以对夫妻财产约定内容进行公证,但是一旦公证处发现房产证上登记的只是一人的名字,也很难认定为有变为夫妻共同财产的现实,而不会轻易让进行财产公证。另外,我国已经逐步开始用不动产权证代替房产证了哦。那么夫妻一方名下的婚前房产可以公证为夫妻共同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
2021.12.17658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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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夫妻一方付出较多离婚时可以多分财产。法律明确规定了夫妻一方因照顾家里老人、抚养子女、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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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一方过世有财产继承权吗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后一方过世有财产继承权吗
内容:《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在婚姻期间,夫妻双方或一方所继承或接受遗赠而取得的财产,属双方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那么离婚后一方过世有财产继承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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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孟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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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法典》规定,一方死后共同财产的一半属于活着的一方,另一半属于被继承人的遗产。无遗嘱的,由配偶、父母、子女平均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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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如何归属,夫妻共有房产怎样认定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如何归属,夫妻共有房产怎样认定
内容: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如何归属,夫妻共有房产怎样认定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如果没有特别说明或者登记落户为双方的一般都是个人财产。双方同居之前约定了财产归属于个人的,就根据协议的约定认定为个人财产。夫妻共有房产怎样认定首先要明确:房子购买的出资,和房产是谁的财产,并不是必然联系的。有的夫妻两个人出资,房产却写着第三者名字。并不考察房屋出资情况。当缔结婚姻后,夫妻双方产生矛盾时候,才突然发现自己在财产上发生了重大损失。虽然是双方共同出资,但是以一方名字签订房屋买卖合同,法律上就认定是名义购买方一方的婚前财产,另外一方的出资是房产拥有方对于他的债务。那么同居期间取得的财产如何归属,夫妻共有房产怎样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
2022.02.11214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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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未经一方同意怎么处理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共同财产未经一方同意怎么处理
内容:有利于生产经营和社会效益原则在离婚案件中,分割夫妻共同财产要坚持有利于经济的发展和发挥财产最大经济效益的原则。竞价原则在当前分割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当事人矛盾尖锐,争执激烈的情况下,人民法院可以采取竞价的方式来决定财产所有权的归属。竞价原则,就是在人民法院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对财产价值轮番报价,以当事人所报最高价确定为财产最终价格,同时该财产也归报价最高的当事人所有,并按其报最高价格给予对方当事人相应报偿。因离婚而终止离婚致使婚姻关系消灭,也可导致夫妻共同财产制终止。离婚时,夫妻就共同财产进行协议或依法分割,从而使其成为各自的个人财产。那么夫妻共同财产未经一方同意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1.12.16411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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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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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的婚前房产是否属于个人财产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夫妻一方的婚前房产是否属于个人财产
内容:2、首付款支付方以个人财产还贷根据婚姻法相关规定,婚姻存续期间无论夫妻双方实行共同财产制还是约定财产制,法律规定的或者约定的个人财产都属于个人支配的范围,这种情况下首付款支付方以此还贷的,该房屋产权当然归属于首付款支付方个人所有。那么夫妻一方的婚前房产是否属于个人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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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1247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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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内容: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是否属于共同财产结婚以后男方用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子通常情况下不属于夫妻共同房产因为婚前财产本身就是男方的个人财产男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子也是个人房产除非产权证上登记的是夫妻两个人的名字那房子的产权归属肯定是以产权证上的登记为准的,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一)一方的婚前财产(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结婚以后男方用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子通常情况下不属于夫妻共同房产因为婚前财产本身就是男方的个人财产男方用个人财产购买的房子也是个人房产除非产权证上登记的是夫妻两个人的名字那房子的产权归属肯定是以产权证上的登记为准的,关于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购买的房屋是否属于共同财产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周春花律师
2022.01.14130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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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无法确认归属怎么办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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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无法确认归属怎么办
内容:夫妻财产无法确认归属怎么办在夫妻双方没有财产约定或约定不明,无法直接判定时,则当事人应对自己的主张举证。当事人举不出有力证据,人民法院又无法查实的,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夫妻财产分割的问题1、一方隐匿、转移共有财产以及虚构债务的情形时有出现,法院认定难。企业改制后,一方取得的企业股权或者买断工龄的补偿费,是作为个人财产还是作为夫妻共同财产,认识不一,也无确定的标准。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知识产权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那么夫妻财产无法确认归属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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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1511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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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过世后共同财产如何处理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一方过世后共同财产如何处理
内容:一方过世后共同财产如何处理(一)无夫妻共同协议的情况下,一般应平均分配。第一千一百五十七条夫妻一方死亡后另一方再婚的,有权处分所继承的财产,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干涉。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哪些内容1、夫妻双方或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通过劳动所得的财产。如夫妻双方对某项财产的归属有争执,主张权利的一方未提出确凿证据的,一般按共同财产处理。那么一方过世后共同财产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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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02.11533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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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界定夫妻分居后的财产归属问题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如何界定夫妻分居后的财产归属问题
内容:二离婚时哪些财产不能分夫妻离婚时一方是公司的发起人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转让所持本公司的股份即离婚时不得将所持有的股份分割给另一方只能给与另一方相应的经济补偿(1)夫妻双方离婚时一方或双方属于“持股一方所持有的股票是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经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尚未满一年的”(2)夫妻双方离婚时一方或双方属于“持股一方是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上市交易之日起尚未满一年的”(3)夫妻双方离婚时一方或者双方属于“持股一方作为发起人持有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尚未满一年的”(4)夫妻离婚时一方或者双方属于“持股一方是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的情性的”所分割的股份不能超过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5)夫妻双方离婚时夫妻一方或者双方作为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离职不到半年的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票不能分割,一夫妻分居后的财产归属怎么界定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四条第八条的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如何界定夫妻分居后的财产归属问题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如何界定夫妻分居后的财产归属问题对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均等分割,夫妻在离婚时也有一些财产是不能分割的比如夫妻双方离婚时一方或双方属于“持股一方所持有的股票是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经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尚未满一年等财产不能分割,对于分居两地的夫妻在分割财产时各自分别管理使用的财产归各自所有。
刘晓红律师
2022.01.141021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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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离世财产分割,夫妻一方离世财产如何分割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夫妻一方离世财产分割,夫妻一方离世财产如何分割
内容:根据我国民法典 规定,夫妻一方去世后,如果有 遗嘱 ,按遗嘱分配遗产,没有遗嘱,按 法定继承 ,由父母、配偶、子女共同 继承 , 继承人 之间可以平分或者协商彼此份额。夫妻一方过世遗产分配如下: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除有约定的外,遗产分割时,需要先把夫或妻一方的财产分离出来,剩下财产作为遗产进行继承。如果被继承人写有遗嘱并且遗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那么按照遗嘱继承。
王熙律师
2023.08.10427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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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个人财产在婚后的收益归属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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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个人财产在婚后的收益归属
内容:根据上述司法解释,小赵婚前买的房子属于小赵的个人财产,但是婚后拿来出租,获得的租金属于“收益”部分,根据法律规定应该是夫妻共同财产。我国婚姻法确立了以婚后所得共同制为基础的夫妻财产制,又引入约定财产制为补充,注重对个人财产的保护,但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在婚后产生收益的归属,却规定得不够明确。如果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成立并履行的合同,离婚后才取得收益,也应属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夫妻个人财产在婚后的收益归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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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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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的保单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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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一方的保单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内容:要处理保单,首先要确定财产分割的时点和保险利益发生的时点,比如婚前一方购买的保险,受益人也为本人的话,在婚姻存续期间所享受保险利益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若离婚时做财产分割,保险利益则应归属于受益人。至于受益人,如果尚未指定,离婚后,夫妻之间第一顺序继承人的关系就自动解除。”在确定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1、夫妻共同财产的范围只限于夫妻一方或双方在婚后所得的财产。即从婚姻关系发生效力之日起,到配偶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时止。对于夫妻一方婚后所得的财产,除了依照婚姻法第18条的规定或者夫妻约定归一方个人所有之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夫妻一方的保单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1.12.16703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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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夫妻间财产归属,哪些财产不需要分割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如何确定夫妻间财产归属,哪些财产不需要分割
内容:如何确定夫妻间财产归属分割离婚财产之前,先要理清离婚时要被处理的那些财产在婚姻关系中是归谁所有。后者指夫妻通过书面协议的方式对婚前、婚后的财产所有权进行约定,约定为归夫妻共同所有或者夫妻一方所有。这些法定归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离婚时不需要分割。那么如何确定夫妻间财产归属,哪些财产不需要分割。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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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财产归属有几种形式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财产归属有几种形式
内容:夫妻财产归属有几种形式我国《婚姻法》第13条、17条规定:“夫妻在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可见我国的夫妻财产制度有两种,夫妻财产法定制和夫妻财产约定制。即妻之原有财产归妻所有,但应由夫行使管理权。夫妻各保留其财产的所有权、管理权、使用权和收益权。因此,婚姻当事人双方订立夫妻财产约定采用书面形式,应有公示程序要求,且以公证为准。这不利于夫妻一方独立地与第三人发生经济交往。那么夫妻财产归属有几种形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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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婚内财产协议 647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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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案例】婚内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吗?离婚时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刘先生与90后的林女士经介绍认识,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们原本幸福美满的生活背后,一场突如其来的经济危机悄然降临。自从孩子出生后,家庭开销逐渐加大,由于两人工作收入较低,夫妻俩人觉得网店生意能赚钱,于是在2019年,两人经过协商入驻了网购平台经营一家网店。原本希望开网店能够赚钱弥补家庭开支,但没想到由于两人对于经营网店没有经验,没过多久网店生意亏损欠了十万块钱。年轻的小夫妻大手大脚花钱习惯了,再加上养育孩子花销不断增长,林女士和刘先生开始入不敷出。 掉入网贷的深渊无法自拔 两人在金钱的压力下开始了网贷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间,林女士先后从××贷、××优品、××月付、×音、××白条、××花、××易、××借条、××卡、××花呗、××分期、××借等十几个平台进行借款,同时林女士还向亲人分别借款12万元、3.1万元、3万元等多笔借款。起初,这只是用来应对临时的金钱周转难题,但在一次次的还贷压力之下,他们发现贷款的数额越来越大,利息也越来越高。于是二人开始刷信用卡、借网贷用于偿还欠款,加上日常生活开销较大,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债务及利息越积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网络平台债务19万余元及他人欠款18万余元,刘先生为了给林女士偿还平台债务,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万元。网贷的债务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欠越多,两个人矛盾越来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围也开始恶化。 高额债务到底由谁承担 林女士责怪刘先生在家庭财务上的管理不善,刘先生则觉得林女士过于挥霍浪费。渐渐地,他们之间的沟通变得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争吵和长时间冷战。 最终,两人决定结束这段感情,但在谁承担家庭债务的问题上争吵不休,谁也不愿意多承担债务,因此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在此情况下,刘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且要求28万元债务由林女士自己来承担。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万余元债务,实在是无力承担,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希望元甲律师能够帮助自己谈判,希望刘先生名下的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承担。 调解离婚 债务各自承担 元甲专案组开始指导林女士收集证据资料,准备应诉。在起初阶段,刘先生态度非常坚决,不接受庭前调解。 庭审过程中,元甲律师据理力争,指出无法证明这个债务属于林女士的个人债务,而且林女士这边的债务金额更高,需要分割公积金、养老保险等财产。在元甲律师积极向法院争取调解下,最终迫使刘先生同意调解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刘先生的个人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来承担。成功调解离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开心,表示“元甲律师为他们排忧解难,调解结果达到了心理预期,压在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元甲律师真是个精英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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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婚时需要两人双向奔赴,离婚时需要个人谨慎对待!元甲律师对各类夫妻财产进行详细整理,帮助当事人在离婚纠纷中获得房屋折价款、财物等最大权益。北京法律咨询 678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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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财产协议怎么签? 婚内财产协议需要双方认可同意,双方需明确归各自所有的财产,并在协议上签字按手印,注明日期。婚内财产协议在夫妻双方自愿、平等的情况下签订,协议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或共同所有,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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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财产各自归各自的协议怎么写 你们只需要订立一份婚内财产协议,在其中约定婚内的财产各自归各自即可。订立一份有效的婚内财产协议有以下要求: 首先在形式上,婚内财产协议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其次,约定要具体明确。不仅要约定现有的财产归属,还要对婚内收益归属进行约定,你们婚内财产各自归各自所有的安排写在这一部分即可。 第三,夫妻双方签订婚内财产协议应当是双方真实的意思表示,换句话说就是婚内财产协议应当在双方自愿的情况下签订,如果一方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签订则无效。 最后,婚内财产协议的内容必须合法且相对公平,协议不能限制一方基本人权,比如离婚自由权、人身自由权、隐私权等等。同时也不能有违反公序良俗的约定。 婚内协议的约定,有诸多的限制,一不小心可能功亏一篑,建议向家与家律师咨询,让一份有效的财产协议守护你的美好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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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财产协议书的内容有什么? 为了防止婚内夫妻财产的纠纷,不少人会作一份婚内财产协议书来约束自己,但很多人不知道它的内容包括什么。 1、双方当事人个人信息以及婚前财产状况; 2、约定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归属和处理方式; 3、子女抚养问题等等。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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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夫妻财产协议公证? 夫妻财产协议公证,是指公证机构根据当事人的申请,依法证明夫妻双方就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实行何种财产制、所得财产的分配及产权归属事项达成协议行为的真实性、合法性的活动。夫妻财产约定协议公证可以是未婚夫妻在婚前申办,也可由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申办。 申办该协议公证须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到公证处提出申请。实践中,即使不办理公证,只要夫妻双方的婚内财产分配协议或离婚协议符合法定条件,也对双方具有约束力,一方不履行,另一方可依法起诉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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