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分居期间的收入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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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法典》规定夫妻分居之间的债务若是没有用于共同生活的,应当认定为个人的债务。根据相关法律规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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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间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分居期间的收入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内容:总之分居期间的收入主要看夫妻有没有特殊约定如果没有那么就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法院会予以分割,从实践来看大部分夫妻并没有婚后财产约定的行为因此可以说大部分夫妻的分居期间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可以分割的,从实践来看大部分夫妻并没有婚后财产约定的行为因此可以说大部分夫妻的分居期间的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是可以分割的,如果夫妻对婚后财产或者分居期间财产作出特殊约定的那么分居期间的收入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法院不能予以分割,以上就是对分居期间的收入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以及怎样去分割分居期间的收入所作的解答,对于分居期间的财产如果夫妻没有作出特殊约定那么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黄东洁律师
2022.01.14214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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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期间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分居期间应当注意哪些事项
内容:夫妻分居期间的相关问题1分居期间的财产归属问题夫妻分居期间在法律上婚姻关系仍然存续如果没有约定双方的收入仍然是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按照共同财产进行分割。夫妻单方申明分居期间财产归各自所有是无效的必须得到对方的认可和承认才能视为个人财产。同时为了避免夫妻双方为逃避债务恶意作出不利于债权人的约定法律规定夫妻间的类似约定必须明确告知债权人。3分居期间的子女抚养问题抚养子女是父母的法定义务。即便夫妻离婚或分居也不能免除一方对子女的抚养责任因此分居期间单独承担子女抚养义务的一方有权要求未承担抚养义务的另一方支付抚养费。那么夫妻分居期间应当注意哪些事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031015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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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后所得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_民法典中夫妻分居多久不属于共同财产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分居后所得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吗?_民法典中夫妻分居多久不属于共同财产
内容:分居期所得财产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分居期间所得财产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只要夫妻双方没有离婚,那么分居期间就仍然是婚姻存续期间,当事人没有约定财产的归属,夫妻各方及双方的一切收入和取得的财产均为夫妻共同所有,夫妻感情破裂分居的,只在婚姻关系没有解除,在分居期间产生的财产,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夫妻感情破裂分居的,只在婚姻关系没有解除,在分居期间产生的财产,一般是夫妻共同财产,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王熙律师
2022.05.16227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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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间的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分居期间的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内容:分居期间的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除非于夫妻之间有自己的约定,否则任何一方婚内的收入均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陈明月律师
2023.05.1129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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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分居期间夫妻一方的工资可以分割。如果没有婚前财产约定或者婚内财产协议的,那么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可以依法进行分割。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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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各自的财产收入仍然是共同财产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分居各自的财产收入仍然是共同财产
内容:也就是说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后在分居期间各自所得财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认为应归个人所有是没有法律依据的,也就是说夫妻因感情不和分居后在分居期间各自所得财产应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认为应归个人所有是没有法律依据的,夫妻感情不和分居后不管分居多久虽说不在一起过夫妻生活实际上双方也都没有行使和履行夫妻相互间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双方仍是合法夫妻分居的期间不论是长是短依然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感情不和分居后不管分居多久虽说不在一起过夫妻生活实际上双方也都没有行使和履行夫妻相互间的权利和义务但是双方仍是合法夫妻分居的期间不论是长是短依然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五条关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规定同样适用于这种情况,民法典第一千零五十五条关于“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规定同样适用于这种情况。
李楠楠律师
2022.01.15451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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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间收入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分居期间收入是否属于共同财产
内容:分居期间收入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夫妻对婚姻关系续期间所取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有约束力。该条确立了夫妻约定财产制即婚姻当事人通过协议的方式对他们婚前婚后财产的归属占有使用管理收益和处分等权利加以约定的种法律制度。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4条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分居期间收入是否属于共同财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2022.02.08590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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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如果没有约定婚姻存续期间各自的财产归各自所有的,分居多年的财产,是夫妻共同财产。只要对方主张,您仍有支付子女抚养费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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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认定夫妻分居期间其中一方欠下的债务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如何认定夫妻分居期间其中一方欠下的债务
内容:对于夫妻感情良好或夫妻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而是因为工作医疗子女就学培训等客观事由引起的夫妻两地分居在分居期间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居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生活学习医疗培训等原因所发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因感情恶化或感情已经完全破裂而分居的在分居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个人财产所负债务为夫妻个人债务,对于夫妻感情良好或夫妻感情并没有完全破裂而是因为工作医疗子女就学培训等客观事由引起的夫妻两地分居在分居期间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在分居期间一方或双方因生活学习医疗培训等原因所发生的债务为夫妻共同债务对于夫妻因感情恶化或感情已经完全破裂而分居的在分居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个人财产所负债务为夫妻个人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夫妻共同债务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因为在此情况下的夫妻分居主观上夫妻间已经丧失了共同生活的愿望客观上已经结束了共同生活的状态从而失去了建立夫妻共同财产的基础和条件夫妻双方的经济关系已经中断夫妻一方的财产收入已不以双方相互依存为前提所得财产事实上已经处于分离状态形成了两个独立的经济生活主体虽然双方仍是夫妻关系但这只是是身份关系而已而且双方也彼此丧失了家事代理的基础和必要。
邢颖律师
2022.01.14410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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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法典》规定分居期间所负债务一方的借款若是没有用于共同生活,则是个人债务,另一方不用共同偿还。离婚有协议离婚以及诉讼离婚两种方式。因为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经调解无效,法院应当判决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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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间的收入离婚怎么分割呢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分居期间的收入离婚怎么分割呢
内容:夫妻的婚姻关系只能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消灭分居不会影响婚姻关系其次婚姻法没有规定说分居期间的收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分居期间的收入就推定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后如果夫妻对婚后财产作出了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没有作出约定那么分居期间的收入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夫妻对婚后财产或者分居期间财产作出特殊约定的那么分居期间的收入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法院不能予以分割,如果夫妻对婚后财产或者分居期间财产作出特殊约定的那么分居期间的收入就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法院不能予以分割。
赵金保律师
2022.01.14100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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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期间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分居期间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内容: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夫妻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工资、住房公积金、租房补贴等财产是,属于夫妻共同财产,4、分居期间所得财产没有特别约定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3、法律分析:夫妻在分居的时候的所得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1、双方虽然处于分居状态,但在法律上依然是夫妻关系,在分居期间双方取得的财产在法律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在离婚时需要进行分割,如果尚在夫妻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分居的,一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当事人另有约定或该财产具有人身性质的除外。
张芸律师
2023.12.07279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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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民法典》规定夫分居期间的收入,属于共同财产,离婚时原则上应当平均分割,因为此时仍然是婚姻存续的期间。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因为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的,经调解无效的,法院应当判决离婚。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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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间,一方欠下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分居期间,一方欠下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
内容:分居期间,一方欠下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在分居后离婚前所欠的债务,一般情况下会被认定为个人债务,但能够证明该债务系用于夫妻共同生活等事由的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债权人有权向夫妻一方或双方要求清偿债务的部份或全部,它不分夫妻应承担的份额,也不分先后顺序,夫妻任何一方应根据债权人的要求全部或部份承担债务,一方财产不足以清偿时,另一方负有清偿责任。那么分居期间,一方欠下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09316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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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属于夫妻共同财有婚后工资、婚后的奖金、夫妻双方获得的住房公积金、生产经营,投资收益所得、知识产权收益所得、除明确只归个人的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三)知识产权的收益;(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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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期间方可否主张子女抚养费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夫妻分居期间方可否主张子女抚养费
内容:夫妻分居期间方可否主张子女抚养费可以主张子女抚养费。而抚养教育子女是父母双方的法定义务子女抚养费应当由夫妻双方共同负担方不支付子女抚养费违反法律规定。而且子女抚养费是需要实际支出的费用在夫妻共同财产不多抚养子女方收入又较低的情况下如果另方不支付子女抚养费必定要影响家庭生活影响子女的健康成长。至于对有较多存款的家庭虽然可以动用家庭存款支付子女抚养费但是实践中夫妻双方在分割共同财产时对此争议较大矛盾也较激烈为避免日后产生不必要的矛盾纠纷抚养子女方通过向法院提起诉讼明确子女抚养费的具体数额对夫妻双方都有利。那么夫妻分居期间方可否主张子女抚养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
2022.02.08205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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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如果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那么就应该有你的份额,建议打电话详细咨询15201539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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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间的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分居期间的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内容:夫妻之间感情不和,大多数人会选择从分居开始,而分居的时间长了,渐渐地开始习惯一个人的生活,此时,也都是各自赚钱自己花,而且不同的人分居之后的状态也是不一样的。有的人为以后打算会慢慢地开始攒钱,有的人,则每天挥霍金钱,渐渐地两人的经济状况拉开差距。那么在分居状态下所得的收入,离婚时是属于个人财产还是夫妻共同财产呢?
龙珊律师
2023.05.0849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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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分居期间的收入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夫妻分居期间的收入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内容:目前学界通说及有关司法解释主张夫妻虽然在事实上处于分居生活的状态但在法律上婚姻关系仍然存续因而分居期间一方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目前学界通说及有关司法解释主张夫妻虽然在事实上处于分居生活的状态但在法律上婚姻关系仍然存续因而分居期间一方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财产分割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第4条规定“夫妻分居两地分别管理使用的婚后所得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修正后的婚姻法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中认定夫妻分居期间取得的财产仍得适用该条司法解释的规定,”修正后的婚姻法对此没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中认定夫妻分居期间取得的财产仍得适用该条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夫妻分居期间各自所得的财产是否仍然适用法定夫妻共同财产制有不同的认识。
周春花律师
2022.01.14239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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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子女的抚养】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抚养费的负担】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的处理】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第一千零八十九条 【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的清偿】离婚时,夫妻共同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或者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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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之间写的分居协议书有效吗,分居期间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夫妻之间写的分居协议书有效吗,分居期间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
内容:有的观点认为,夫妻分居期间,仍为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对其财产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财产制的约定必须以书面形式进行,在婚姻当事人之间未订立关于财产的约定或者约定不明、无效时,则适用法定夫妻财产制。我国实行的法定夫妻财产制为婚后夫妻所得共同制,即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各方及双方的一切收入和取得的财产,除夫妻个人特有财产及另有约定以外,均为夫妻共同所有。那么夫妻之间写的分居协议书有效吗,分居期间的财产属于共同财产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
2022.02.12253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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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间的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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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居期间的财产算夫妻共同财产吗
内容:因此可以这么说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只要夫妻对财产没有特殊约定那么法律所规定的财产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的婚姻关系只能通过协议离婚或者诉讼离婚消灭分居不会影响婚姻关系其次法律没有规定说分居期间的收入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分居期间的收入就推定为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最后如果夫妻对婚后财产作出了约定则按照约定执行如果没有作出约定那么分居期间的收入就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总结起来“分居期间的收入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回答是如果夫妻没有约定婚后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或者没有约定分居期间的收入属于个人财产那么分居期间的收入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总结起来“分居期间的收入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回答是如果夫妻没有约定婚后财产属于个人财产或者没有约定分居期间的收入属于个人财产那么分居期间的收入应当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翁玉素律师
2022.01.1489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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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婚内财产协议 85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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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案例】婚内欠款一定是夫妻共同债务吗?离婚时怎么分割? 2016年,80后的刘先生与90后的林女士经介绍认识,不久便步入了婚姻殿堂,并生育一子。 然而,在他们原本幸福美满的生活背后,一场突如其来的经济危机悄然降临。自从孩子出生后,家庭开销逐渐加大,由于两人工作收入较低,夫妻俩人觉得网店生意能赚钱,于是在2019年,两人经过协商入驻了网购平台经营一家网店。原本希望开网店能够赚钱弥补家庭开支,但没想到由于两人对于经营网店没有经验,没过多久网店生意亏损欠了十万块钱。年轻的小夫妻大手大脚花钱习惯了,再加上养育孩子花销不断增长,林女士和刘先生开始入不敷出。 掉入网贷的深渊无法自拔 两人在金钱的压力下开始了网贷之路。2019年至2022年期间,林女士先后从××贷、××优品、××月付、×音、××白条、××花、××易、××借条、××卡、××花呗、××分期、××借等十几个平台进行借款,同时林女士还向亲人分别借款12万元、3.1万元、3万元等多笔借款。起初,这只是用来应对临时的金钱周转难题,但在一次次的还贷压力之下,他们发现贷款的数额越来越大,利息也越来越高。于是二人开始刷信用卡、借网贷用于偿还欠款,加上日常生活开销较大,只能拆东墙补西墙,债务及利息越积累越多。至此,林女士尚有网络平台债务19万余元及他人欠款18万余元,刘先生为了给林女士偿还平台债务,刷自己信用卡及向他人借款28万元。网贷的债务就像滚雪球一样,越欠越多,两个人矛盾越来越大,原本融洽的家庭氛围也开始恶化。 高额债务到底由谁承担 林女士责怪刘先生在家庭财务上的管理不善,刘先生则觉得林女士过于挥霍浪费。渐渐地,他们之间的沟通变得越来越少,取而代之的是激烈争吵和长时间冷战。 最终,两人决定结束这段感情,但在谁承担家庭债务的问题上争吵不休,谁也不愿意多承担债务,因此没有达成一致意见。在此情况下,刘先生起诉至法院要求离婚,且要求28万元债务由林女士自己来承担。但是林女士自己名下有37万余元债务,实在是无力承担,于是找到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希望元甲律师能够帮助自己谈判,希望刘先生名下的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承担。 调解离婚 债务各自承担 元甲专案组开始指导林女士收集证据资料,准备应诉。在起初阶段,刘先生态度非常坚决,不接受庭前调解。 庭审过程中,元甲律师据理力争,指出无法证明这个债务属于林女士的个人债务,而且林女士这边的债务金额更高,需要分割公积金、养老保险等财产。在元甲律师积极向法院争取调解下,最终迫使刘先生同意调解离婚,双方达成协议,刘先生的个人债务由刘先生自己来承担。成功调解离婚后,林女士及全家人都很开心,表示“元甲律师为他们排忧解难,调解结果达到了心理预期,压在心里的一块大石头终于落地了,元甲律师真是个精英团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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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没有分居,孩子由双方共同抚养,分居后主张该期间的抚养费,法院不会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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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内财产协议书的内容有什么? 为了防止婚内夫妻财产的纠纷,不少人会作一份婚内财产协议书来约束自己,但很多人不知道它的内容包括什么。 1、双方当事人个人信息以及婚前财产状况; 2、约定共同财产和共同债务归属和处理方式; 3、子女抚养问题等等。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婚内财产协议 449评论 -
同居期间的赠与分手后能否要回吗? 有配偶者在婚姻存续期间与他人恋爱并赠与财物,如该财物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未经配偶同意的赠与行为系无权处分,非经追认赠与行为不发生效力,当事人请求返还的,一般予以支持。如该财物属于赠与方个人财产,当事人请求返还的,一般不予支持。
黄东洁 143评论 -
🚩夫妻共同财产:丈夫舅舅送他一套房,离婚时可以共同分割吗? 老李和小王是夫妻。老李是演员,常年在外拍戏,小王是全职太太,负责照看老人和孩子。二人聚少离多,感情逐渐变淡,也有了离婚的打算。老李有一个舅舅在国外独居,因为年纪大了,就想把自己在国内的一套房产赠与老李,老李告知了自己可能要离婚,两人一合计,就签了一个赠与协议,协议写明这套房只归老李所有。 后来老李与小王诉讼离婚,小王提出,除了已经分割的财产,老李在婚姻期间还得到过他舅舅送的一套房,这部分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进行分割。 案例的情况大致就是这样,你认为,小王的诉讼请求法院会支持吗? 小王是全职太太,家庭的婚后所得主要来自于老李,但根据《民法典》第 1062 条的规定,老李的这些劳动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王对它们也享有所有权。 至于舅舅给老李赠与的这套房子,虽然也是婚后所得,但因为赠与合同中写明了“房子只归老李所有”,所以,这套房就是老李婚后的个人财产,小王自然也不能在离婚时主张共同分割。 可能有同学会想,老李跟其舅舅这样签赠与协议,是不是在规避法律,损害女方的合法权益呢?当然不是。因为老李的舅舅究竟要把财产给谁,这是他的自由,也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恰恰是这样规定,才能保护财产赠与人对自己财产的合法支配权。姚平 755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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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妻共同财产:丈夫舅舅送他一套房,离婚时可以共同分割吗? 老李和小王是夫妻。老李是演员,常年在外拍戏,小王是全职太太,负责照看老人和孩子。二人聚少离多,感情逐渐变淡,也有了离婚的打算。老李有一个舅舅在国外独居,因为年纪大了,就想把自己在国内的一套房产赠与老李,老李告知了自己可能要离婚,两人一合计,就签了一个赠与协议,协议写明这套房只归老李所有。 后来老李与小王诉讼离婚,小王提出,除了已经分割的财产,老李在婚姻期间还得到过他舅舅送的一套房,这部分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应该进行分割。 案例的情况大致就是这样,你认为,小王的诉讼请求法院会支持吗? 小王是全职太太,家庭的婚后所得主要来自于老李,但根据《民法典》第 1062 条的规定,老李的这些劳动收入都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小王对它们也享有所有权。 至于舅舅给老李赠与的这套房子,虽然也是婚后所得,但因为赠与合同中写明了“房子只归老李所有”,所以,这套房就是老李婚后的个人财产,小王自然也不能在离婚时主张共同分割。 可能有同学会想,老李跟其舅舅这样签赠与协议,是不是在规避法律,损害女方的合法权益呢?当然不是。因为老李的舅舅究竟要把财产给谁,这是他的自由,也是法律赋予的权利。恰恰是这样规定,才能保护财产赠与人对自己财产的合法支配权。姚平 741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