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危险作业属于什么案件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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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是什么
内容: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是什么1、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血液酒精含量达到80毫克/100毫升以上的属于醉酒驾驶机动车依照刑法第百条之第款的规定以危险驾驶罪定罪处罚。犯罪嫌疑人经呼气酒精含量检验达到本意见第条规定的醉酒标准在抽取血样之前脱逃的可以以呼气酒精含量检验结果作为认定其醉酒的依据。对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根据案件情况可以拘留或者取保候审。那么危险驾驶罪量刑标准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2.10582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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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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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公司这边现在愿意承担责任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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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纠纷属于什么案件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土地纠纷属于什么案件
内容:农村土地纠纷的解决方式有:和解协商、调解、仲裁处理、诉讼处理等,对于当事人之间就土地使用情况造成矛盾和纠纷的,可以按照上述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合法的处理,避免法律适用错误的情况,土地出让合同纠纷属于行政诉讼,因为土地使用权人是直接跟国土资源部门签订的出让合同,签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属国家行政单位的话,由此引发的纠纷,选择起诉的话都只能是行政诉讼,因土地使用权发生纠纷的双方当事人可以通过协商解决,土地经营权纠纷属于什么案件1、经济庭是过时的说法了,现在统一叫民事庭。
崔玉君律师2023.10.10733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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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的盗窃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1000元以上)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公私财物的行为。因此根据你提供的信息,我们无法判断涉案行为人是否构成盗窃罪。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七条的规定,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自首的认定。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被采取强制措施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正在服刑的罪犯,如实供述司法机关还未掌握的本人其他罪行的,以自首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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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纠纷一般怎么判,买卖合同纠纷属于什么案件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买卖合同纠纷一般怎么判,买卖合同纠纷属于什么案件
内容:当事人在处理买卖合同纠纷时,应根据合同的约定及相关法律法规来进行判断,并在处理过程中注意保全证据、确保合同的书面性、引进第三方鉴定,同时积极探索和解与调解的途径,买卖合同纠纷属于民事案件,属于一种特殊的合同纠纷,具有以下特点:1. 合同管辖性:买卖合同纠纷属于民事合同纠纷范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三十六条规定,买卖合同是指卖方将货物转让给买方,买方支付相应的价款的合同,买卖合同纠纷是指在买卖合同中,因一方当事人未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或者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不符合合同的要求,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或者履行不完全,给对方当事人造成损失,从而引发纠纷的情况。
杨一凡律师2023.11.21830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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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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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属于什么案件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间借贷属于什么案件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一条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第二十条经查明属于虚假民间借贷诉讼,原告申请撤诉的,人民法院不予准许,并应当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二条之规定,判决驳回其请求。那么民间借贷属于什么案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2.07895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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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属于什么案件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诈骗属于什么案件
内容:达不到刑事立案标准的按治安案件处理。诈骗是一种违法行为,就追究其法律责任来说,不是民事案件。诈骗罪是数额犯,行为人采用诈骗的方式骗取公私财物必须达到“数额较大”的标准,才构成诈骗罪,予以立案追究。个人诈骗公私财物2000元以上的,属于“数额较大”;个人诈骗公私财物3万元以上的,属于“数额巨大”。行为人实施欺诈行为,使他人放弃财物,行为人拾取该财物的,也应以诈骗罪论处。
张旭律师2022.04.09702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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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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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度危险作业导致人损害的案件要如何处理呢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高度危险作业导致人损害的案件要如何处理呢
内容:在因高压电引起的人身伤害中,第三人的过错对损害后果的发生也起了作用时,电力设施产权人作为致害人,不能主张免除对受害人的责任,但可以向有过错的第三人追偿。因非高压电造成的人身伤害赔偿,可以参照高压电造成的人身损害赔偿的费用项目、计算方法及支付方法进行处理。那么高度危险作业导致人损害的案件要如何处理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2.03272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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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案件属于法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离婚案件属于法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
内容:离婚案件、涉及商业秘密的案件,当事人申请不公开审理的,可以不公开审理。关于离婚案件属于法定不公开审理的案件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婚姻家庭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2.02.11931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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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主观上没有故意或过失,不构成刑事犯罪。应当属于被害人自陷风险。关窗行为无法直接预见到有相关危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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撤销权纠纷案件受理费是多少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撤销权纠纷案件受理费是多少
内容:撤销权纠纷案件按其类别来说,应当属于非财产案件,所以要按非财产案件的标准来收取案件受理费,一般来说,其案件受理费是100元。含第一审案件受理费、第二审案件受理费、部分再审案件受理费。那么撤销权纠纷案件受理费是多少。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2.07604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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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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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属于刑事案件吗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属于刑事案件吗
内容: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属于刑事案件吗根据我国部重要的法律文件中的规定。交通事故中致使他人死亡的需要承担刑事责任。第这位肇事者在交通运输的过程中由于违反了定的法律法规结果引起了公有财产私有财产的损失重大发生了分严重的事故由此导致了其他人受到重伤甚至是死亡。可是大家也不能因此便绝对的认为只要在交通事故中导致了死亡就定要承担刑事责任。其中指出如果是以下这样的情况即便在交通事故中有人员死亡也不用承担法律责任。那么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属于刑事案件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2.10524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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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说的详细一点可以吗,这个没办法笼统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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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诉离婚属于什么案件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起诉离婚属于什么案件
内容:起诉离婚属于什么案件民事民事诉讼案件。那么起诉离婚属于什么案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2.08443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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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暴属于治安案件吗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家暴属于治安案件吗
内容:家暴属于治安案件吗看具体情况,一般属于治安案件,但情节严重者可能会涉及刑事案件。家庭暴力主要危害保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禁止家庭暴力,以纳入法制轨道。但家庭暴力并没有随之而消除,却仍然存在。它后果严重,危害性极大。归纳如下:1、家庭暴力侵害了受害者的人格尊严和身心健康,甚至威胁生命。在我们调查中,多数受害者都是在被施暴时惨遭残害。暴力行为严重地侵犯了受害者的人身权利。经常发生家庭暴力的家庭,对孩子的身心健康有着严重的影响。
刘晓红律师2022.03.22441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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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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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纠纷属于什么案件?债务纠纷该如何处理?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债务纠纷属于什么案件?债务纠纷该如何处理?
内容:债务纠纷属于民事纠纷案件,适用民事诉讼。债务纠纷法院怎么执行1、执行员接到申请执行书或者移交执行书,应当向被执行人发出执行通知,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间履行,逾期不履行的,强制执行。债务纠纷该怎样处理1、协商它是因债务人的原因到期不能履行债务,经与债权人协商,由债权人做出让步,同意延期偿还并免除债务人违约责任的一种方法。那么债务纠纷属于什么案件?债务纠纷该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2.02.091013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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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产债权确认属于财产案件吗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破产债权确认属于财产案件吗
内容:债权确认诉讼属于独立于破产案件的财产争议诉讼案件,故依法应缴纳诉讼费用。如在日本,认为这种诉讼目的在于解决受到管财人或破产债权人异议的债权的确定,故其破产法采用的是“债权确定诉讼”概念。在瑞士,其破产法规定因其债权全部或部分未获得承认而主张债权顺序方案无效的债权人可提起诉讼,采取的是“债权顺序之诉”的概念。在德国,其破产法则直接采用“债权确认之诉”的概念。我国《企业破产法》只规定债务人、债权人有权通过提起诉讼方式确定有争议的债权,没有明确规定这种诉讼的概念及其性质,但这并不妨碍我们称之为债权确认诉讼。那么破产债权确认属于财产案件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2.07247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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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标电动车是否属于刑法语境下的机动车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超标电动车是否属于刑法语境下的机动车
内容:各地司法机关对醉酒驾驶超标电动自行车的行为是否构成危险驾驶罪存在不同认识。其次超标电动自行车符合机动车类别中摩托车的技术条件。()认为超标电动车不属于刑法语境下的机动车这种观点认为对“机动车”等概念性法律术语的理解应当与其所对应的行政法规保持致不能随意扩大解释。只有行政法规或者部门规章明确规定超标电动自行车属于机动车之后才能据此认定超标电动自行车属于刑法语境下的机动车。在此之前不应片面地以超标电动自行车不符合机动车国标的规定或者以道交法未排除超标电动自行车属于机动车为由认定超标电动车属于机动车。那么超标电动车是否属于刑法语境下的机动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2.02.09260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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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讨欠款属于什么案件,该如何上诉?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追讨欠款属于什么案件,该如何上诉?
内容:欠款不还的例子在现在社会也很多,要追讨欠款的方式有很多,如协商、调解、仲裁和诉讼等。但有些人用逃避的方式不承认欠款,下面为大家详细介绍:追讨欠款属于什么案件,该如何上诉?追讨欠款属于经济纠纷案件,是民事诉讼的范围。如果债务人欠款不还,债权人最好尽快起诉,并且采取保全措施,以免债务人转移财产,因此,欠款不还的情况下,起诉还是有作用的。采取上述措施仍然不能偿还的,债权人发现被执行人有其他财产的,可以随时请求人民法院执行。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那么追讨欠款属于什么案件,该如何上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郭铭芝律师2022.02.09428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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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中,被告与被继承人属于再婚夫妻,继承案件中,被告提出追加其再婚前所生育的女儿作为本案继承人参与分割遗产。经查,其女儿在被告再婚时已成年,并未与被继承人形成有抚养关系的继父母子女关系,法院予以驳回被告该项请求。判断继父母子女之间是否享有继承权,以是否形成抚养关系为标准。周春花 348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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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属于交通事故又属于工伤案件,应该怎么处理?元甲律师利用丰富经验专业谈判和解,双方签署和解协议,帮助当事人快速拿到赔偿款54万余元。当事人及家人对赔偿结果非常满意,再次委托工伤案件处理,顺利进行中!
元甲交通律师 195评论 -
【案例分析】男子偷偷炒股亏71万!法院:属于重大过错,应赔偿妻子!原告曹某与被告范某结婚后共同购买了一套房屋,后经双方协商将房屋出售。但范某未经曹某同意将大部分房款用于炒股,结果亏损了70余万元。曹某得知后将范某诉至法院,请求分割售房款。 一、二审法院均认为,范某的行为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重大过错,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支持了曹某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据中国裁判文书网官网披露的判决书显示,曹某与范某于2004年2月10日登记结婚,2006年8月生育一女。婚后二人购得房屋,房屋登记在范某名下。 2020年12月20日,范某与刘某签订《北京市存量房屋买卖合同》,将涉案房屋以228万元价格出售。 房款支付细节如下: 房屋首付款为46万元,其中刘某于2021年1月6日向范某名下银行账户转账41万元,其余5万元转至曹某账户; 2021年3月12日,刘某向范某银行账户转入31万元; 2021年3月23日,刘某再向该账户转入房款90万元; 2021年4月8日,刘某又向该账户转入房款60万元; 2021年5月15日交房后,刘某向范某名下账户转款1万元。 拿到这笔钱后,范某声称给曹某房款共计33.29万元,其余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债务,炒股,支付女儿生活费及日常消费支出等,现房款已无剩余。其中,双方将首付款44.7万元用于偿还银行贷款本息,剩余首付款1.29万元在曹某账户内。而房款150万元,范某则未经曹某同意,于2021年3月24日向股票资金账号转账89万元,而后再次转账55万元。 但是,经过他一番操作后,自2021年3月24日至2021年5月31日,范某从股票资金账号转出73万元,共计亏损71.12万元。范某称剩余房款另用于偿还信用卡41.17万元,偿还多名亲属共计30万元,范某还称借款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债务、炒股及家庭生活。 为证明房款和债务分配约定以及范某挥霍、转移夫妻共同财产等主张,曹某向法院提交的2020年7月6日《房产分配协议》约定:女方占房产三分之二,男方占房产三分之一。 值得一提的是,范某与曹某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范某长期不顾曹某反对炒股,且炒股未经过曹某同意。范某则辩称炒股为正常投资,系为改善家庭生活条件,并非挥霍夫妻共同财产。 案件经法院审理,一审、二审法院认为,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故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符合法律规定,法院予以支持。于是,判决范某给付曹某88.9万元。 北京高院经审理后认为,双方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 北京高院在裁判原文是: 本院经审查认为: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分权,但一方非因生活需要在处分重大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与另一方协商一致。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本案中,范某与曹某经协商一致后出售了涉案房屋,获得房款228万元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在处分房款时亦应当友好协商。但范某未将所获得房款150万元的事实告知曹某,并未经曹某同意擅自处分该房款,且不顾曹某的多次反对仍进行大额炒股投资,将144万元房款用于股票投资并亏损了70余万元,属于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侵害了曹某的平等支配权。 一、二审法院支持曹某请求婚内分割售房款的诉讼请求,判令范某给付曹某889020.58元,具有事实和法律依据。综上,一、二审判决认定事实清楚,适用法律正确,审判程序亦无不当。范某的再审申请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七条规定的情形。 案号:(2023)京民申1855号 裁判时间:2023年6月13日婚内财产协议 215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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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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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2024年1月29日施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法院相互认可和执行民商事案件判决的安排》,判决包括调解书、支付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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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师费谁承担? 在建工案件中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诉后,在合同未约定律师费、保全费的情况下,能否主张律师费和保全费?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审审查中给出回应。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5年,万某挂靠在华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产对此明知,仍与之签订《工程承包意向书》,将旧城改造工程发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万某。 2016年,宏星房地产与华宇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后华宇公司与万某签订《内部承包协议书》,将旧城改造项目转包给万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万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结清工程款,也未办理竣工验收。 万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华宇和宏星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工程进度款686万,律师费20万,保全费用2.7万及逾期利息1657万。 一审法院判决—— 支持386万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请求;就律师费和保全费,因律师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均为万某在诉讼过程中自行支出的诉讼成本,该费用双方未有明确约定,且非因诉讼必须产生的费用,故其主张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关于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学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确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之规定,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某支付工程款。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某支付工程款386万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关于一审判决对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认定是否正确的问题。本院认为,关于万某主张的律师费200000元的问题。 尽管万某与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对律师费的承担并无约定,但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经被擅自使用的情况下,仍以各种理由抗辩,拖延承担支付工程款义务,属不诚信的诉讼行为,造成了司法资源的额外消耗和万学才的额外支出。 且万某因此次诉讼发生的律师费,既是其为对抗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为的额外支出,也是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故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万某主张的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问题。本案诉讼系因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万学才工程款引起,万某为实现其债权,申请财产保全,并以保险公司提供保全保险的方式进行财产担保,系万某为实现其债权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属于万某的损失。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决,宏星房地产和华宇公司支付万某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其它项予以维持。 华宇公司和宏星房地产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 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是否应承担律师费的问题。万某因诉讼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保全费属于确定发生的支出,原审法院认为案涉工程已经实际交付使用,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拒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以致引发本案诉讼,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学才支付万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所支出的费用并无不当。 故对宏星公司、华宇公司主张不应承担律师费的再审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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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经炙手可热的教培行业,在“双减”政策后一落千丈。 有的项目投资人刚刚交费,还没来得及开展业务,就被狠狠“泼了一盆冷水”,这种情况下,加盟费还能退吗? 1加盟培训机构遇难题 步入退休年龄的张阿姨一直非常热爱教育行业,想着正好利用退休时间做一些自己喜欢的事情。与家里人多次商量后,张阿姨计划开展课外培训班,女儿刘女士对母亲的想法非常支持。于是在2019年12月,张阿姨与北京某教育有限公司签订《***美术中心特许经营协议书》及《补充协议书》,约定教育有限公司授权张阿姨在约定期限内使用其经营资源在天津市某市区经营所许可的业务。张阿姨先后向教育有限公司支付特许经营费15万元、两年特许权使用费共4万元,另支付培生项目定金1000元。但协议签订后没多久,2020年全国疫情暴发,线下培训班纷纷关门停业,行业势头不断下滑。而此时,张阿姨多次与项目负责人电话、微信沟通开业地点,教育有限公司始终未能确定张阿姨的经营场所位置,导致张阿姨无法按照协议约定正常经营。 2创业选择行业至关重要 屋漏偏逢连夜雨,疫情还未完全散去,国家又在2021年突然发布“双减”政策,根据相关政策规定,张阿姨无法取得开办运营加盟分中心所需的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等。培训班未开业就“凉凉”,张阿姨心里也开始打退堂鼓,于是在2021年8月,她向教育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武先生发微信,多次提出“希望和总部商量一下退出加盟工作事宜”,武先生回复说会安排人员联系,但一直没有解除合同,也没有给张阿姨退费,就这样不了了之。在半年多的时间里,此事就成了张阿姨的心病。为了减轻张阿姨的焦虑与无助,女儿刘女士主动承担解决问题的重任,积极帮助母亲寻求法律帮助。 3解决退费同时解决情绪问题 在2022年2月,刘女士找到北京天用律所,希望能帮助母亲要回费用。天用律师仔细研究资料后,发现张阿姨与教育有限公司签署的协议中,有多个条款对我方当事人来说十分不利。与刘女士沟通情况后,她有点想要放弃,对案件信心不足,天用律师鼓励她说:“毛主席曾说过,做最坏的打算,尽最大的努力。我们一定会全力争取,胜利的希望还是有的!你不信我,还不信毛主席吗?”天用律师的一番话点醒了刘女士,也激励了她重拾信心。做任何事都是有风险的,但要相信律师的专业能力,积极配合、共同努力,才能获得胜利。资料准备、立案程序在有序进行中,而在此期间,刘女士非常焦虑常常夜不能寐。她的焦虑一方面来自母亲对于本案的各种担忧与喋喋不休地唠叨,另一方面自己处于离婚状态,独自抚养孩子,而前夫拒不支付经济补偿金与抚养费,导致自己养育孩子经济压力非常大。两方面的心理压力使刘女士忧思过度,陷入轻微抑郁的状态。她频繁给天用律师发微信诉苦,言语间也曾透露出“生活太难了,活着没意思……”这种危险的信号。天用律师在办案的同时,总是抽出空闲时间对刘女士给予暖心安慰和耐心开导,甚至在刘女士心情极度消极的时候,天用律师特意到刘女士所在地见面沟通。“你是女儿,也是母亲,要担负起家庭的责任,不能这样消极下去!面对困难也要坚强起来,给自己的孩子做一个好榜样!”......或许是天用律师的真诚解开了刘女士的心结,在精神上极大鼓舞了她,自此与她沟通案件情况,很明显看出她比之前变得乐观与积极。终于迎来了开庭的日子,刘女士与天用律师一同参加了庭审。天用律师在庭审中表明,自协议签订后,因教育有限公司无法确定我方当事人的经营场所的坐落位置,且取得特许经营资质是签署特许经营协议书的基础,但教育有限公司无相关资质及因“双减”政策落地后无法办理办学许可证及营业执照,致使双方之间签订的《协议书》目的无法实现,所以教育有限公司应将相关费用退还给我方当事人。面对天用律师举证的协议、信息查询样本、微信聊天记录、转账记录、录音等十几项证据,法官十分认可,一审判决双方解除合同,教育有限公司退还张阿姨全部费用。 4是律师也是人生导师 在困难与挑战面前,天用律师表现出专业与不屈,最终获得了胜诉! 天用律师不仅解决了张阿姨一家人的法律难题,同时也给了她们母女精神上的激励与振奋,让她们看到了生活充满阳光与美好的一面!张阿姨与刘女士特意为天用律师送来一面锦旗!律师的职责不仅是解决法律难题,更是对当事人的一种人生救赎!后续张阿姨又把自己亲戚遇到的法律难题委托给天用律所,这就是专业与口碑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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