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起诉需要告知对方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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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嘉娱律师 2022-06-27 62 人收看
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6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养子女,已形成扶养关系的继承子女的生子女可代位继承,与被继承人形成扶养关系的继子女的养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5条规定:“被继承人的孙子女、外孙子女、曾孙子女、外曾孙子女都可以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不受辈份的限制,二是不论代位继承人的人数多少,他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的应继承的遗产份额,代位继承的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被继承人亲生子女的养子女可代位继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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