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肇事 民事诉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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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金保律师 2022-07-05 864 人收看
第六十一条当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担全部责任: (一)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逃逸的 (二)故意破坏、伪造现场、毁灭证据的,一、交通肇事掉包影响责任划分吗 交通肇事后找人掉包顶替的,属于逃逸、伪造现场的情形,不影响交通事故责任划分,一般由掉包一方承担全部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 (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 (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交通事故后找人顶包不但可能构成肇事逃逸,还有可能构成妨害作证罪,肇事者是出于直接故意,明知自己犯法但为逃避法律追究仍积极实施妨害作证行为,需要注意的是,即便没有驾车离开现场,找人顶替本身就是一种主观逃避事故责任的行为,也是一种逃逸,若构成犯罪,适用肇事后逃逸的情节予以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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