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诉讼范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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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怎么处理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赔偿纠纷怎么处理
内容:五、诉讼程序的必要性当协商不成时,诉讼就成为解决交通事故赔偿纠纷的有效途径,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如何处理(一)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在处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过程中,调解具有重要的作用,1991年国务院颁布的《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办法》规定,公安机关处理交通事故,应当在查明交通事故原因、认定交通事故责任、确定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失情况后,召集当事人和有关人员对损害赔偿进行调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交通事故认定通常由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他们会综合考虑现场证据、监控录像以及双方当事人的陈述来确定各方的责任。
于海明律师2024.03.08385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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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民事诉讼是怎样的,诉讼当事人义务有哪些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赔偿民事诉讼是怎样的,诉讼当事人义务有哪些
内容:在赔偿诉讼法律关系中,人民法院处于主导地位,组织参加诉讼的其他参加者原告、被告,诉讼中的第三人,诉讼代理人、证人等参加诉讼,进行损害赔偿方面的诉讼活动。赔偿诉讼是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是属于民事侵权纠纷,在审理案件中各种诉讼活动要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分阶段进行。那么交通事故赔偿民事诉讼是怎样的,诉讼当事人义务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2.04105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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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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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诉讼技巧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诉讼技巧
内容:可见,交通事故案件不仅仅的交通事故发生地法院可以管辖,被告住所地法院也有权管辖。六、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选择适用技巧 根据我国法律的相关规定,有些情况下,交通事故涉嫌刑事犯罪。比如交通事故中死亡一人或者重伤三人以上,肇事者负事故全部或者主要责任的,肇事者不但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还要承担刑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或其家属就应该考虑是否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那么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诉讼技巧。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2.02.03237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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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起诉状怎样写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起诉状怎样写
内容: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起诉状怎样写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起诉状可以参照如下格式编写: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起诉书原告:被告:案由: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诉讼请求:1、请求法院判令被告赔偿原告误工费2850元,营养费1000元,护理费750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1000元。为维护原告的合法权益,特诉至贵院,请求法院支持原告的诉讼请求。
段建国律师2022.03.22942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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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诉讼立案相关知识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诉讼立案相关知识
内容: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诉讼立案相关知识一、交通事故立案知识--提供的证据(一) 证明原、被告主体资格的证据1、 原告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资料,如身份证、户口簿等。那么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诉讼立案相关知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2021.12.06530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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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纠纷诉讼程序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纠纷诉讼程序
内容:交通事故纠纷诉讼程序1、立案原告将证据材料及起诉状准备妥当后到事故发生地人民法院予以立案般审查时间最长为天当事人缴纳诉讼费用后法院才算正式立案。如果当事人在两年以内没有申请执行法院视为该案已经自行履行完毕不再受理申请执行程序那么当事人也就丧失了追回赔偿款的希望。那么交通事故纠纷诉讼程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2.02.10725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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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诉讼状怎么写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讼应提交哪些证据材料
郭铭芝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诉讼状怎么写 交通事故责任纠纷诉讼应提交哪些证据材料
内容:随着交通事故的发生越来越频繁,由交通事故引起的交通事故纠纷也越来越多。我们可以选择提起交通事故赔偿诉讼,在提起诉讼时,一般需要签署交通事故诉讼。那么,交通事故诉讼状怎么写?接下来大律网小编带您了解相关内容,我希望能帮助您。
郭铭芝律师2022.02.18749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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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纠纷指南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纠纷指南
内容:《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四条规定 “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因此,该类案件当事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不必附加前置条件,只要符合民诉法第一百零八条的普通规定即可提起一审诉讼。[page]四、交通事故诉讼时效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一般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2年,而身体受到伤害要求赔偿的,诉讼时效期间为1年。那么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诉讼纠纷指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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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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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民事诉讼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赔偿民事诉讼的基本特征是什么
内容:交通事故赔偿民事诉讼的基本特征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经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能达成调解而调解终结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调解生效后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人民法院立案处理。在赔偿诉讼法律关系中,人民法院处于主导地位,组织参加诉讼的其他参加者原告、被告,诉讼中的第三人,诉讼代理人、证人等参加诉讼,进行损害赔偿方面的诉讼活动。赔偿诉讼是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是属于民事侵权纠纷,在审理案件中各种诉讼活动要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分阶段进行。那么交通事故赔偿民事诉讼的基本特征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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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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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民事诉讼的相关问题有哪些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赔偿民事诉讼的相关问题有哪些
内容:交通事故赔偿民事诉讼的相关问题有哪些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经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能达成调解而调解终结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调解生效后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人民法院立案处理。在赔偿诉讼法律关系中,人民法院处于主导地位,组织参加诉讼的其他参加者原告、被告,诉讼中的第三人,诉讼代理人、证人等参加诉讼,进行损害赔偿方面的诉讼活动。赔偿诉讼是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是属于民事侵权纠纷,在审理案件中各种诉讼活动要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分阶段进行。那么交通事故赔偿民事诉讼的相关问题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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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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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交通事故赔偿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什么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什么是交通事故赔偿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什么
内容:什么是交通事故赔偿民事诉讼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经公安交通管理机关调解,各方当事人未能达成调解而调解终结或者经调解达成协议,调解生效后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赔偿诉讼,人民法院立案处理。赔偿诉讼是人民法院审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是属于民事侵权纠纷,在审理案件中各种诉讼活动要依照我国《民事诉讼法》规定的程序分阶段进行。那么什么是交通事故赔偿民事诉讼,当事人的权利义务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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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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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赔偿纠纷的方法有哪些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处理赔偿纠纷的方法有哪些
内容:交通事故处理赔偿纠纷的方法有哪些般解决交通事故的方式有种即和解、调解、诉讼。()和解是指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当事人双方在没有第人参加的情况下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互相体谅分清是非达成协议自行解决交通事故损害赔偿争议纠纷。()调解公安交通行政部门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调解是实质是种行政调解。交警部门的调解只有在双方同时同意的基础上才能进行即不存在强制力。如果肇事方不同意调解调解程序是无法开始的。并且如果没有经专业的详细计算赔偿费用可能也会计算有误。()诉讼在肇事方不肯赔付赔偿金并不愿意配合调解时受害方只能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那么交通事故处理赔偿纠纷的方法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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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嘉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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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赔偿诉讼法定程序是怎样的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赔偿诉讼法定程序是怎样的
内容:交通事故赔偿诉讼法定程序是怎样的依据民诉法的规定交通事故赔偿诉讼是属于民事诉讼的种诉讼的程序是先向法院提交起诉书和证据法院立案后会组织审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百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明确的被告()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百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百条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那么交通事故赔偿诉讼法定程序是怎样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2.02.10218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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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处理赔偿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陈宗琼律师
交通事故处理赔偿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
内容:原告和被告是基本的诉讼主体。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居间人故意隐瞒与订立合同有关的重要事实或者提供虚假情况,损害委托人利益的,不得要求支付报酬并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理由和提起诉讼的理由。那么交通事故处理赔偿纠纷的诉讼流程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2.01.0570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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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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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诉讼主体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诉讼主体
内容:16、法律规定承担连带责任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部分或者全部连带责任人承担责任。那么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案件诉讼主体。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1.26682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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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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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被撞,法院支持折旧费吗? 2023年3月,吴某驾驶一轻型栏板货车因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张某驾驶的一轻型箱式货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当地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吴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在其车辆维修完成后提起诉讼,以其车辆受损导致严重贬值,且今后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的保养和修车将产生重大损失等为由,要求赔偿其折旧费30000元等费用。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 因车辆折旧费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对该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之规定,本案中,张某诉请的车辆折旧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且该车辆使用多年,张某亦未提交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折旧费30000元系如何计算认定的。因该项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审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车辆折旧费(即贬值损失)不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车辆折旧费的认定持谨慎态度,原则上不予支持,仅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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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上人员受伤的赔偿责任: 1、车辆驾驶员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车辆驾驶员的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驾驶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车辆所有人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车辆所有人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除非能够证明交通事故发生时车辆处于被盗、被抢、被骗等情况下。 3、第三者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第三者的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第三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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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拒不赔偿后果: 交通事故全责拒不赔偿的,可能会被起诉,起诉至法院后,法院会按照法定程序进行审理,经法院判决生效后,仍然拒不履行赔偿义务的,受害人一方可以申请强制执行,由法院执行肇事人的财产用以赔偿。 全责不赔钱首先需要承担民事赔偿的责任,对方向人民法院起诉后仍不还款,情节严重的,构成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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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方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1、交通事故三方同等责任。三方交通事故两方同等责任一方次要责任,其中负同等责任一方死亡一人,其他两方交强险分别最高可以赔偿身故方11万的死亡赔偿限额。有产生医疗费用,还可以分别赔偿最高1万元的医疗费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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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交通事故主责和次责怎样赔偿 1、主责方需负担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主责方需要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责方的赔偿责任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财产损失:包括车辆受损、财产物品受损等。 (2)人身损害:包括医疗垫付、工资损失、死亡赔偿金等。 (3)精神抚慰金:包括事故过程中的精神折磨、人身受辱等。 2、次责方的赔偿责任 次责方需要对主责方造成的部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主责方也在肇事中有一定过错的情况下,次责方根据过错大小对主责方的部分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赔偿定额的界定 交通事故赔偿的定额问题是一个关键问题,它直接决定了赔偿数额的大小。法律法规规定,轻微交通事故,按照双方车辆所受损失精神赔偿费、医药费、误工费等进行赔偿,不设定法定定额。一般事故的责任比较明确,不需要法院来裁决,则当事人协商好赔偿金额,由责任方实际赔付。如当事人协商不一致,事故属于涉及案件的,需要由法院出具相应的判决,按照判决来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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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小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对于小区内的道路发生的交通事故,原则上应当作为普通民事侵权行为,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辖和职责范围。其损害赔偿事宜,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当事人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公安机关原则上也可以接受。为了方便事故当事人及时解决纠纷,如果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的,公安机关可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指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应当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交通事故等相关规定处理,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进行现场处理,搜集证据,进行相关鉴定;根据事故现场勘察、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接受当事人的请求,对当事人之间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进行调解,赔偿标准参照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执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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