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县级医院能做轻伤鉴定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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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玉君律师 2022-07-05 711 人收看
3、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必须已造成了他人人身一定程度的损害,才能构成本罪,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实施了非法损害他人身体的行为,所谓轻伤,是指由于物理、化学及生物等各种外界因素作用于人体,造成组织、器官结构的一定程度的损害或部分功能障碍,尚未构成重伤又不属于轻微伤害的损伤,如果某种致伤行为为法律所允许,就不能构成故意伤害罪,如正当防卫造成伤害而未过当的,医生对病人截肢治病等,如果被害人的同意是为了达到危害社会的目的,这种同意不能排除伤害行为的非法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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