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项目部成立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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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确定合同成立的时间?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如何确定合同成立的时间?
内容: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涉外经济合同法反映了我国对外贸易的这种习惯做法,该第七条中规定:“当事人就合同条款以书面形式达成协议并签字,即为合同成立。这一规定虽然没有明确何时可以提出签订确认书,但不能理解为允许当事人在承诺生效后即合同成立后提出签订确认书的要求,否则,和对要约与承诺的科学严谨的规定是相矛盾的。按照本条规定,在合同成立后,如果一方当事人提出签订确认书的要求,对合同的成立不产生任何影响。那么如何确定合同成立的时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1.01616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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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合同成立的时间应该按照下列标准予以确定:1、一般自合同的各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2、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的,一方当事人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合同成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是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应当办理申请批准等手续的当事人未履行义务的,对方可以请求其承担违反该义务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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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时间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合同成立时间
内容:合同法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时合同成立。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但并未签字盖章,意味着当事人的意思表示未能最后达成一致,因而一般不能认为合同成立。3.确认书形式的合同成立时间。在此情况下,确认书具有最终承诺的意义。合同法第36条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订立合同,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但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该合同成立。那么合同成立时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周春花律师2022.01.01890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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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合同成立和成立时间可以根据下列标准予以确定:1、一般情况下,合同自承诺生效时成立;2、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字时成立;3、实践合同自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成立。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百四十三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有效: (一)行为人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二)意思表示真实; (三)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违背公序良俗。 第四百八十三条 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四百九十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当事人均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时合同成立。在签名、盖章或者按指印之前,当事人一方已经履行主要义务,对方接受时,该合同成立。 第五百零二条 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依照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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旅客运输合同的成立时间和地点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旅客运输合同的成立时间和地点
内容:旅客运输合同一般在旅客取得客票时,合同成立。在旅客运输合同中,一般合同一成立,旅客就已履行了其主要的义务,即支付票款的义务。旅客运输合同的成立时间和地点,涉及合同当事人受合同约束的开始时间和案件管辖问题,而国际旅客运输合同的成立往往还涉及法律适用问题。在普通情况下,客票就是旅客运输合同成立的凭据,也就是说承运人向旅客签发的客票证明了承运人和旅客之间订立了合同。在另有交易习惯的情况下,旅客运输合同的成立时间也可以不在交付客票时成立,例如在出租车运输中,客票的交付时间一般在运输行为完成后,按出租车运输的交易习惯,该运输合同在旅客登上出租车时就成立。那么旅客运输合同的成立时间和地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1.12.25229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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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举证欠条出具时间以及对借贷关系成立的认定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如何举证欠条出具时间以及对借贷关系成立的认定
内容:生活中债务纠纷是经常发生的民事纠纷,特别是在民间借贷中,由于多数是熟人之间产生的债务关系,所以有时候是打欠条的,就算打了欠条,欠条的内容也不规范,对于这种情况如何举证欠条出具时间以及对借贷关系成立的认定呢?第二种情况是当事人想要履行还款义务但尚未履行,先打欠条用以表示其将来会履行归还欠款的义务。例如,赌博所欠的赌债,输钱后不能马上交付的情况下可能会出具一张欠条。那么如何举证欠条出具时间以及对借贷关系成立的认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学瑞律师2022.02.09166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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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时间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时间
内容:合同成立的条件是合同订立的双方当事人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合同是基于双方当事人的真实意愿而成立的;合同中没有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的条文。如果合同符合上诉的三个条件,该份合同就成立有效。依据《合同法》第四十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批准、登记等手续生效的,依照其规定。第三十二条 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第十六条 除本法另有规定或者保险合同另有约定外,保险合同成立后,保险人不得解除保险合同。那么保险合同成立与生效时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1.12.27196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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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你可以报警,对方可能涉及诈骗,也可以起诉对方解除合同进行退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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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时间未必一致是为什么?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时间未必一致是为什么?
内容:《合同法》第25条规定:“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第32条规定:“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在异地完成情况下,以最后一方当事人完成签字或盖章时间为合同成立时间。合同效力是法律赋予依法成立的合同所产生的约束力。合同成立是指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了一致,合同生效是指合同成立后在法律上得到肯定性评价,产生了当事人意定的法律效力。未予办理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该合同未生效。但注意,只要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办理了批准、登记手续的,人民法院就应当认定该合同已生效。那么合同成立与合同生效时间未必一致是为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1.12.27402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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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违反国家规定,有下列非法经营行为之一,扰乱市场秩序,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未经许可经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专营、专卖物品或者其他限制买卖的物品的;(二)买卖进出口许可证、进出口原产地证明以及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经营许可证或者批准文件的;(三)其他严重扰乱市场秩序的非法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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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的有效时间?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合同成立的有效时间?
内容:合同生效合同生效是指已经成立的合同具有法律约束力,合同是否生效,取决于是否符合法律规定的有效条件。”罗马法曾规定了“同时成立之原则”,认为法律行为的成立与效力同时发 生。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如果当事人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那么要约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表明承诺的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承诺的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要约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承诺的到达时间。当事人采用信件、数据电文等形式订立合同的,可以在合同成立之前要求签订确认书。那么合同成立的有效时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1.12.27796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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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管合同的生效成立时间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保管合同的生效成立时间
内容:保管合同的成立,不仅须有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而且须有寄存人将保管物交付给保管人的行为,即寄存人交付保管物是保管合同成立的要件。从我国合同法第367条规定的保管合同的成立来看,我国对保管合同的成立以保管物的交付为要件,即保管合同自保管物交付时成立。保管合同尽管以保管物的交付为成立要件,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例如当事人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自合同签字之日起即生效力”,如果有这样的约定,则双方当事人自合同签字之日起即受合同约束。那么保管合同的生效成立时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2021.12.27604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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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如果是转包,属于违法的。转包工程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不合法,转包主要有全部转包和肢解分包两种情形,不论是哪种情形,转包都是法律所禁止的。根据相关的建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工程转包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所以签订的转包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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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的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成立时间是什么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的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成立时间是什么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八条 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相反,诺成合同的成立时间为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达成一致之时。那么民法典的自然人之间借款合同的成立时间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2.07490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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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具体可以电话沟通给您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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确定各种合同的成立时间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确定各种合同的成立时间
内容:由于合同订立方式的不同,合同成立的时间也有不同:1、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这是大部分合同成立的时间标准。如双方当事人未同时在合同书上签字或盖章,则以当事人中最后一方签字或盖章的时间为合同的成立时间。签订确认书时合同成立。对于第2、3种情况要注意一点:如果当事人未采用法律要求或者当事人约定的书面形式、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或者当事人没有在合同书上签字盖章的,只要一方当事人履行了主要义务,对方接受的,合同仍然成立。那么确定各种合同的成立时间。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1.12.27893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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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索赔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工程索赔成立的条件有哪些
内容:索赔的成立,要同时具备以下三个前提条件: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的程序和时间提交索赔意向通知和索赔报告;与合同对照,事件已造成了承包人工程项目成本的额外支出,或直接工期损失;造成费用增加或工期损失的原因,根据合同约定不属于承包人的行为责任或风险责任。索赔事件又称为干扰事件,是指那些使实际情况与合同规定不符合,最终引起工期和费用变化的各类事件。那么工程索赔成立的条件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1.12.14300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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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生效时间与成立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买卖合同生效时间与成立
内容:一般情形下,买卖合同生效时间是合同成立时。《民法典》第五百零二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但是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未办理批准等手续影响合同生效的,不影响合同中履行报批等义务条款以及相关条款的效力。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合同的变更、转让、解除等情形应当办理批准等手续的,适用前款规定。那么买卖合同生效时间与成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1.12.311045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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赡养义务成立时间是什么时候?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赡养义务成立时间是什么时候?
内容:赡养人是指老年人的子女以及其他依法负有赡养义务的人。(一)子女对父母的赡养义务,不仅发生在婚生子女与父母间,而且也发生在非婚生子女与生父母间,养子女与养父母间和继子女与履行了扶养教育义务的继父母之间;晚辈对长辈的赡养:《婚姻法》规定:有负担能力的孙子女,外孙子女,对于子女已经死亡的祖父母、外祖父母,有赡养义务。(三)为保障受赡养人的合法权益,《婚姻法》规定: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时,无劳动能力的、或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子女付给赡养费的权利。根据上文关于赡养老人的规定,我们可以得出子女的赡养义务成立时间应当是在父母正式步入六十岁之时。那么赡养义务成立时间是什么时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2.01.23345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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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成立的时间是怎么确定的?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合同成立的时间是怎么确定的?
内容:承诺生效时合同成立,承诺通知到达要约人时生效。如果承诺不需要通知的,那么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的要求作出承诺的行为时生效。如果当事人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那么要约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表明承诺的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承诺的到达时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要约人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承诺的到达时间。当事人采用合同书形式订立合同的,自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时合同成立。那么合同成立的时间是怎么确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2.01.01763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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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合同成立与保险合同生效时间是多久
许瑞林律师
保险合同成立与保险合同生效时间是多久
内容:保险公司只要同意承保,即使投保人没有及时缴付保险费,保险合同依然成立;投保人缴付了保险费,但保险公司未同意承保,保险合同仍然不成立。保险是指投保人根据合同约定,向保险人支付保险费, 保险人对于合同约定的可能发生的事故因其发生所造成的财产损失承担赔偿保险金责任。保险合同成立是投保人向保险人发生要约,保险人对投保人的要约表示承诺后,签发保单,保险合同即为成立。但是在人身保险合同中,合同成立不一定代表生效,其中重疾保险需经过等待期才能生效。那么保险合同成立与保险合同生效时间是多久。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2021.12.271076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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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岁老人交通事故抢救无效伤亡,次要责任,家属第一时间找到元甲律所介入,在40天内获赔80万元和解拿到高额赔偿。这不仅仅是律师的责任,更是家属的希望
元甲交通律师 356评论 -
孙女士,最开始出事故的时候是3根肋骨骨折,后来过了一个月复查变成5根肋骨骨折。但是也没有达到评残的标准,然后在上次和解大讲堂的时候找到我们。现场成功委托给元甲团队,在我们的努力争取下评上了十级伤残,短时间内和解成功拿到了最高的赔偿,今天拿到了213656.1元高额赔偿款,客户很满意
元甲交通律师 286评论 -
客户吕先生因一次意外把对方撞伤,悉心照顾了对方1年之久,还得不到对方的原谅,最终找上我们给予帮助,在我们专业的和解谈判中历经1个月的时间成功跟对方签署了和解协议,解决了吕先生的心头大事,特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元甲交通律师 133评论 -
一上午谈了两场和解,签字的空隙赶紧联系一下其他执行法官,这时间把控的死死的!
许瑞林 887评论 -
【成功案例】工程款拖欠10年、项目负责人离职,还能要回钱吗?要账路漫漫、时间不等人,陆先生已将近70岁的年纪,折腾了将近快10年了,依然没有解决这个要账难题!2023年3月,陆先生委托了北京天用律所来帮助自己要回工程款。天用律所接案后立即成立专案组,帮助陆先生收集有力证据,因为工程距今时间久远,需要迅速启动立案程序。 庭审中,被告建筑工程公司对陆先生的实际施工人身份不予认可,认为工程是自己的项目部员工完成的。对此,天用律师提交了部分工程款的转账记录和会议纪要,证明陆先生是实际施工人身份;并提交了竣工结算文件等多份资料,法院让建筑工程公司核对账目,但其也没对出来,因此对方哑口无言。 最终法官按照天用律师的诉讼请求,全额支持了我方当事人主张的工程款本金及6年的利息合计225万余元!三月中旬接案,六月底一审胜诉!历时仅3个月,将十年之久的工程款成功收回!
王熙 14评论 -
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姚平 808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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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情侣相互赠送财物,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双方成立赠与合同。在对恋爱期间财物来往关系性质进行判定时,主要取决于双方当时的意思表示,通过往来金额的大小、用途及各方经济能力等事实因素进行判定。一般赠与情况下,财产一旦交付或者转移登记,赠与合同即生效,在无法定撤销权事由情形下,一般不能要求受赠人返还。彩礼相较于一般赠与,赠与的金额超出表达爱意、增进情感一般性赠与金额的范畴,属于非生活必须消费且金额较大,且以结婚为目的,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实际上在赠与合同上附加了解除条件,一旦双方无法缔结婚姻,受赠人应返还受赠的财物。至于具体金额,可以结合双方是否共同生活、生活时间长短、彩礼的使用情况、双方是否存在过错及给付一方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咨询。
林艳英 392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