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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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珊律师 2022-07-05 317 人收看
2、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六条申请鉴定的单位或者个人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一、不服劳动能力鉴定可以再次鉴定吗 1、不服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当事人可以再次申请鉴定,但是应当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的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而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结论为最终结论,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第二十八条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为最终结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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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发生后应当在伤情相对稳定后,或者停工留薪期满,由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七条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或者停工留薪期满(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延长期限),工伤职工或者其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第八条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应当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并提交下列材料:(一)有效的诊断证明、按照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有关规定复印或者复制的检查、检验报告等完整病历材料;(二)工伤职工的居民身份证或者社会保障卡等其他有效身份证明原件。
  • 工伤失去劳动能力工伤赔偿怎么计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工伤失去劳动能力工伤赔偿怎么计算

    内容: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3)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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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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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1、一只眼睛受工伤,最后视力为0.2,按工伤伤残鉴定的标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程度鉴定标准》为:八级伤残。(八级:25)一眼矫正视力≤0.2,另眼矫正视力≥0.5 2、赔偿按《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工伤保险条例》 第二十条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在15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依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工作人员与工伤认定申请人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必需本人填写签名吗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任冰峰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必需本人填写签名吗

    内容: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经审查决定受理的申请,可以根据鉴定情况,选择以下程序:①将申请书及报送材料分类、分科整理、登记;②通知用人单位和被鉴定人有关鉴定事宜。职工对劳动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向当地劳动鉴定委员会办公室申请复查;对复查结论不服的,可以向上一级劳动鉴定委员会申请重新鉴定。自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作出之日起1年后,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所在单位或者经办机构认为伤残情况发生变化的,可以申请劳动能力复查鉴定。那么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必需本人填写签名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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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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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在工伤伤残等级鉴定期间,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定仍在医疗期内,可以享受留薪待遇。《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后多久给补偿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后多久给补偿

    内容:单位在30日内、个人在1年内申请工伤认定,相关劳动部门在收到申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对结论无异议的,申请劳动能力鉴定,一般在60日或90日内由专家或诊断机构出具诊断和技术性鉴定意见,作出鉴定结论。一般在150日内可以出结论。在工伤认定后,病情相对稳定时,尽早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早申请,早维权,减轻家庭负担。那么工伤劳动能力鉴定后多久给补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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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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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果认定为工伤后,经过医疗治疗后,实际没有影响肢体功能障碍,达不到伤残标准,则可以不用做鉴定,前提是单位、个人都没有不同意见的情况下。如果有一方不同意,则最终还是需要经过伤残鉴定的环节,出具是否构成伤残等级的证明文件才算数。如果劳动者属于在工作时间,因为工作原因受伤的,劳动者应当向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如果认定为工伤的,劳动者应当等病情稳定以后,携带工伤认定书、病例资料以及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资料到当地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伤残鉴定,只有鉴定为伤残等级的,才可以按照伤残等级,要求用人单位和社保部门在各自所承担的比例范围之内进行应当赔偿。《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七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2、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理由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理由

    内容:提出申请凡因工、因病需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的职工,用人单位应在规定时间内组织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以书面形式向劳动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填写《劳动鉴定申请表》。企业不提出申请的,职工及其亲属可以申请,劳动鉴定委员会不得拒绝。(一)伤认定决定书的复印件1份。(二)被鉴定人的身份证复印件1份、一寸照片2张。(三)被鉴定人的病历、诊断证明、理化检验报告、ct、x光片等诊疗资料的复印件。(五)工亡职工供养亲属进行劳动能力鉴定(确认),还需提供被鉴定人与工伤职工之间亲属关系的有效证明。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时,应将原件一并送劳动能力鉴定经办机构核对。那么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申请理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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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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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职工在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情况下,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而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工伤发生后怎么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工伤发生后怎么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内容:关于工伤待遇,具体情况如下:1、因工伤发生的全部医疗费应由单位先垫付,工伤认定后,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其实,对于对工伤伤残等级结果不服,比如达不到等级的,当事人可以申请再次鉴定。对市级的伤残结果不服的,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一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李维律师
    2022.03.281015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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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去哪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如何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去哪申请劳动能力鉴定

    内容:渠道一:(单位和个人均可申请)在任何网办渠道中的“工伤一件事联办”模块申请的工伤认定-办理伤残鉴定业务,在“待提交”下有一条待办事项,可直接点击办理。渠道二:(单位和个人均可申请):登录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点击“烟台人社综合网厅”—登录—“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预申报”模块,可按提示要求办理。渠道三:(单位和个人均可申请):下载“爱山东•烟台一手通”软件—人社专区—社会保险—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预申报(首次使用需认证),可按提示要求办理。渠道四:到人社服务大厅自助服务区办理,此处可提供人工帮办或代办服务。可以自主办理的,由自助区引导员提供帮办服务;不能自主办理的,由自助区引导员提供代办服务。

    刘晓红律师
    2022.12.1555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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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职工在伤情相对稳定后,应当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申请劳动能力鉴定。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则可以延长30日。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第二十三条 劳动能力鉴定由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向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
  • 工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被辞退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王熙

    工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被辞退

    内容:(一)完全丧失劳动力 一般一级到四级伤残为完全丧失劳动力 如果伤病职工同时符合不同类别疾病三项以上“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条件时,可确定为“完全丧失劳动能力”。(二)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一般五级到六级伤残为大部分丧失劳动力。(三)部分丧失劳动力 一般七级到十级为部分丧失劳动力 大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条件:1、各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或周围神经肌肉疾病等,经治疗后遗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单肢瘫,肌力3级。那么工伤丧失劳动能力鉴定被辞退。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1.09421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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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对工伤职工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是有期限的。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延长30日。对鉴定结论不服的,则可以在收到该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的申请。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从其建立的医疗卫生专家库中随机抽取3名或者5名相关专家组成专家组,由专家组提出鉴定意见。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根据专家组的鉴定意见作出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可以委托具备资格的医疗机构协助进行有关的诊断。 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必要时,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应当及时送达申请鉴定的单位和个人。
  • 工伤认定需要多长时间,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龙珊

    工伤认定需要多长时间,工伤鉴定需要哪些材料

    内容:工伤鉴定需要什么手续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事故发生或被诊断为职业病后,用人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职工本人、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之日起1年内),向具有管辖权的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书面申请并提供下列材料:工伤认定申请表,工伤鉴定需要多长时间才出结果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需自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的情况或情况特殊的可以再延长30天。

    龙珊律师
    2023.01.0532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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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职工工伤与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是以医疗依赖、器官损伤、功能障碍、生活自理障碍等来进行判定的。根据鉴定结果可以向用人单位申请工伤赔偿,工伤赔偿是职工因遭遇工伤事故或者患上职业病而获得的赔偿,包括治疗工伤的医疗费、康复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劳动能力鉴定费等费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 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 二、住院伙食补助费; 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 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 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 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 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 九、劳动能力鉴定费。
  • 工伤1-10级伤残等级、劳动能力鉴定分级标准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林艳英

    工伤1-10级伤残等级、劳动能力鉴定分级标准

    内容:劳动能力鉴定,规定了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劳动能力鉴定原则和分级标准。劳动能力鉴定 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

    林艳英律师
    2022.12.15121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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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劳动能力鉴定结论送达时间一般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若属于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法律依据:《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第九条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后,应当及时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书面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申请人提供材料完整的,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应当及时组织鉴定,并在收到劳动能力鉴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伤情复杂、涉及医疗卫生专业较多的,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的期限可以延长30日。
  • 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伤残鉴定一样吗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陈明月

    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伤残鉴定一样吗

    内容: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为劳动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伤残鉴定,并按照鉴定结果给予劳动者合理的补偿和待遇,劳动能力鉴定主要是评估劳动者因工负伤或患病后的劳动能力丧失程度,其结果直接关系到劳动者适合从事的工作岗位和相应的工作待遇,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对劳动者因工负伤或患病后,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标准,对其劳动能力进行的综合评估和判定,律总管律师总结和建议:综上所述,劳动能力鉴定和工伤伤残鉴定是两个不同的概念,虽然都是对劳动者因工受伤后进行的评估和判定,但它们的目的、方法和结果都有所不同。

    陈明月律师
    2023.09.11752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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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劳动能力的鉴定时间是否可以限制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劳动能力的鉴定时间是否可以限制

    内容:在实践中,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治疗期终结的确认,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2、医疗终结期需要延长的,由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批准。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应当在工伤职工医疗终结期满,三十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供工伤认定决定,和职工工伤医疗的有关资料。希望以上内容对你有所帮助,如果你还有其他问题可以点击下方按钮咨询。

    张芸律师
    2022.03.28148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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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能力程度鉴定标准 (试行) 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程度鉴定标准,是劳动者由于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后,于国家社会保障法规所规定的医疗期满或医疗终结时通过医学检查对伤残失能程度做出判定结论的准则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三十八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一)治疗工伤的医疗费用和康复费用;(二)住院伙食补助费;(三)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的交通食宿费;(四)安装配置伤残辅助器具所需费用;(五)生活不能自理的,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的生活护理费;(六)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至四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七)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医疗补助金;(八)因工死亡的,其遗属领取的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因工死亡补助金;(九)劳动能力鉴定费。第三十九条 因工伤发生的下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治疗工伤期间的工资福利;(二)五级、六级伤残职工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三)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享受的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第四十一条 职工所在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发生工伤事故的,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用人单位不支付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从工伤保险基金中先行支付的工伤保险待遇应当由用人单位偿还。用人单位不偿还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可以依照本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追偿。
  • 重庆市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重庆市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

    内容: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的职工、工亡职工供养亲属需要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及与工伤相关项目的确认按本办法执行。专家库名单由劳动能力鉴定经办机构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提出,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第七条重庆市劳动鉴定中心在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和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领导下承担工伤鉴定(确认)的以下具体工作:(一)属市工伤保险管理中心参保单位工伤职工及供养亲属的劳动能力初次鉴定和复查鉴定。那么重庆市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
    2022.01.08535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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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认定标准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翁玉素

    (2)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认定标准

    内容: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认定标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1条的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劳动能力鉴定是指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和生活处理障碍程度的等级鉴定劳动功能障碍程度分为个伤残等级最重的为级最轻的为级。生活自理障碍分为个等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和生活不能自理部分。那么(2)丧失劳动能力程度的认定标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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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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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工伤鉴定是劳动局来做吗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工伤鉴定是劳动局来做吗

    内容:工伤鉴定是劳动局来做吗工伤鉴定是在申请工伤鉴定的职工被认定为工伤的基础上,在其医疗终结或医疗期满之后,由设区的市以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其工伤有关事宜进行鉴定的行为。工伤鉴定的范围包括:劳动能力鉴定,停工留薪期鉴定确认,护理等级鉴定,伤残辅助器具配置鉴定等。对工伤鉴定结果不服怎么办1、用人单位或工伤人员对初次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不服的,可以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市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吴梦云律师
    2022.03.2873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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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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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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