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陆川黎某碾压人逃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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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孟阳律师 2022-07-05 943 人收看
二、不构成肇事逃逸 1、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故事实无争议,撤离现场自行协商解决,达成协议,并留下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后,一方反悔并报案的,第一百一十二条本规定中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交通肇事逃逸”,是指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当事人为逃避法律责任,驾驶或者遗弃车辆逃离道路交通事故现场以及潜逃藏匿的行为,5、交通事故当事人驾车驶离现场,有证据证明其不知道或不能发现事故发生的,6、有证据证明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可能受到人身伤害而被迫离开交通事故现场并及时报案的,2、交通事故当事人为及时抢救事故伤者,标明车辆和伤者位置后驾车驶离现场并及时报案的,4、交通事故当事人因受伤需到医院救治等原因离开现场,未能及时报案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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