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法典规定车上乘客受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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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出故障急刹车乘客受伤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公交车出故障急刹车乘客受伤由谁承担赔偿责任
内容:公交车出故障急刹车乘客受伤由谁承担赔偿责任公交司机和公交公司共同承担责任。因公交车刹车引发意外的情况很普遍在此类案件中司机和公交公司不一定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乘客是否存在重大过失、刹车行为是车辆故障还是司机操作等都会对最终的责任划分产生影响。对于司机在职务行为中因失误或过错造成的损失公交公司虽然应承担赔偿责任但可以依法进行合理的追偿。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那么公交车出故障急刹车乘客受伤由谁承担赔偿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冯清琴律师2022.01.28326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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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上乘客受伤理赔标准是什么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车上乘客受伤理赔标准是什么
内容:车上人员责任险可以保障保险车辆遭遇车祸后如果车内人员不幸受伤也能得到保险公司赔偿减轻车主的理赔负担。那么车上乘客受伤理赔标准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1.29119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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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坐的出租车与他人车辆相撞受伤乘客如何维权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乘坐的出租车与他人车辆相撞受伤乘客如何维权
内容:第八百二十三条旅客人身伤亡责任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赔偿责任但是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旅客。那么乘坐的出租车与他人车辆相撞受伤乘客如何维权。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2022.01.291088人收看 -
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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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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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上发生物品丢失,人员受伤等意外时应该找谁赔偿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公交车上发生物品丢失,人员受伤等意外时应该找谁赔偿
内容:根据民法典三百零三条规定在运输过程中旅客自身物品毁损、灭失承运人有过错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作为承运人乘客突发疾病乘务人员应当尽力救助或将其送往医院但该客车人员未采取任何措施继续前行导致老张延误治疗时机客运公司应当承担责任。那么公交车上发生物品丢失,人员受伤等意外时应该找谁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2.01.27550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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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无继承权的人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之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遗弃被继承人或者严重虐待被继承人;伪造、篡改、隐匿、销毁遗嘱,情节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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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搭乘公交受伤如何维权索赔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乘客搭乘公交受伤如何维权索赔
内容: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那么乘客搭乘公交受伤如何维权索赔。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1.29518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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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票乘客旅途发生交通事故受到损害,乘客能否要求赔偿
杨一凡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无票乘客旅途发生交通事故受到损害,乘客能否要求赔偿
内容:后经交通主管部门查明:此起交通事故系司机疲劳驾车所致。于是,运输公司对在该起事故中受伤的其余11位乘客作了相应的赔偿。在本案中,何*鹏上车后司机未要求其补票,何xx也未主动补票,但不能由此认定其是无票乘车。而何xx购买客票也不影响其依据峪民法典》第八百二十三条的规定要求获得赔偿。那么无票乘客旅途发生交通事故受到损害,乘客能否要求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杨一凡律师2022.02.04100人收看 -
李楠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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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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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方交通事故乘客受伤怎么处理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单方交通事故乘客受伤怎么处理
内容:单方交通事故乘客受伤怎么处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单方交通事故造成乘客受伤的由于不涉及其他车辆所以由驾驶者承担全部责任先由保险公司进行赔偿超出限额的由责任人赔偿。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那么单方交通事故乘客受伤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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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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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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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乘客受伤索赔如何计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乘客受伤索赔如何计算
内容:交通事故乘客受伤索赔如何计算按交通法规定交通事故赔偿先在交强险分项赔偿责任额度内全额赔偿对方损失。交强险赔偿完毕后如仍有不足部分再根据责任划分各自由商业险或自行承担。车内人员受伤如何理赔当车辆内的人员由于汽车碰撞或倾覆等而遭受人身伤亡车主完全可以通过车上人员责任险向保险公司索赔。当然车上人员责任险的最高赔款限额通常只有1万元如果车主要为亲人提供更全的保险保障不妨购买一份医疗险不但理赔限额会提高很多而且理赔范围更广普通医疗事故造成人身伤害能得到高额全面的赔付。那么交通事故乘客受伤索赔如何计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2.01.27586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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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机避险致乘客受伤怎么办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司机避险致乘客受伤怎么办
内容:网友咨询我是一名司机在一天驾车时因一个孩子突然横穿马路我只好紧急刹车致使坐在副驾驶位置的乘客孙某头部撞在挡风玻璃上受伤。事后孙某要我赔偿。律师回复侵权责任法第31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因为你与孙某之间还存在运输合同关系。合同法第302条规定“承运人应当对运输过程中旅客的伤亡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但伤亡是旅客自身健康原因造成的或者承运人证明伤亡是旅客故意、重大过失造成的除外。”所以你应当对孙某承担赔偿责任。当然你在赔偿孙某损失后可依法向横穿马路的孩子的家长追偿。那么司机避险致乘客受伤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1.27118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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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车辆人员受伤理赔规定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保险车辆人员受伤理赔规定
内容:保险车辆人员受伤理赔规定 当保险车辆内的人员由于汽车碰撞或倾覆等而遭受人身伤亡,车主完全可以通过车上人员责任险向保险公司索赔。车上人员责任险是附加险种,弥补商业三者险与车损险的理赔面不足。而车损险的理赔范围只限于保险车辆遭遇车祸而造成的财产损失,即谢先生汽车的修复费用将由车损险承担,但车损险只限于理赔汽车零部件损失,但不承担保险车内人员的受伤医疗费用,车损险同样不能承担谢先生母亲的受损医疗费用。于是保险公司为广大车主提供一份车上人员责任险,保障保险车辆遭遇车祸后,如果车内人员不幸受伤,也能得到保险公司赔偿,减轻车主的理赔负担。那么保险车辆人员受伤理赔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2.02.04623人收看 -
崔玉君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合同纠纷、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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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交车上受伤或者财物受损失由谁负责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公交车上受伤或者财物受损失由谁负责
内容:例如公交车司机在没有提示或乘客没有准备的情况下因争道抢行、急停急转、敞门行驶等行为造成乘客摔伤或撞伤的公交司机的行为与乘客的受伤结果存在因果关系理应对乘客的摔伤负全部责任。按照客运合同法律关系公交公司作为承运人须提供适航的运输工具履行承运义务因其所提供的运输工具存有安全隐患所导致的乘客伤亡及财物损失公交公司应负责赔偿。侵权责任法第31条规定因紧急避险造成损害的由引起险情发生的人承担责任。例如在车上被盗窃、性侵或被他人殴打伤害等情形。那么公交车上受伤或者财物受损失由谁负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2022.01.27728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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滴滴乘客受伤是侵权吗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滴滴乘客受伤是侵权吗
内容:滴滴乘客受伤是侵权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打滴滴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乘客受伤的是属于侵权的行为侵犯了乘客的生命健康权和财产权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二条侵害民事权益应当依照本法承担侵权责任。第十六条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共享汽车发生交通事故的赔偿发生交通事故首先报警处理然后交警依法认定交通事故中各方责任根据认定的责任承担相应的赔偿。那么滴滴乘客受伤是侵权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2.01.29221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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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司机开车乘客受伤如何处理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醉驾司机开车乘客受伤如何处理
内容:醉驾司机开车乘客受伤如何处理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醉酒司驾驶机动车造成乘客受伤的一般由保险公司对乘客进行赔付超出保险限额的由醉酒驾驶司机承担责任如果乘客有过错的承担连带责任。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第十八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导致第三人人身损害当事人请求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未取得相应驾驶资格的(二)醉酒、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者麻醉药品后驾驶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的(三)驾驶人故意制造交通事故的。那么醉驾司机开车乘客受伤如何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2.01.29169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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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有偿拼车发生事故受伤,责任怎么划分
陈宗琼律师
乘客有偿拼车发生事故受伤,责任怎么划分
内容:车先生在驾驶车辆过程中与他人相撞导致李女士、车先生及车上另外三名乘客受伤。交警认定车先生负事故全部责任。事发后李女士头面部、腿部留有较明显伤疤故诉至法院要求车先生赔偿其各项损失5万余元。途中车先生违反交通规则行驶发生了该起事故。法院酌情确定在交强险赔偿后由李女士自行承担其各项损失的20车先生承担80的赔偿责任。一旦遭遇交通事故一方面驾驶员可能会承担因车上乘客受伤而产生的巨大赔偿责任乘客也需要为自己搭乘非运营车辆而导致的损害结果承担一定的责任应当谨慎选择。那么乘客有偿拼车发生事故受伤,责任怎么划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2.01.27116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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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客车出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乘客车出交通事故怎么赔偿
内容:前款规定适用于按照规定免票、持优待票或者经承运人许可搭乘的无票乘客。依民法典的规定,承运人承担的赔偿责任是无过错责任,在客运过程中,旅客发生伤亡、行李发生损失、承运人不能证明是旅客自身的行为所致,都应赔偿旅客的损害。发生交通事故司机应该做的事有好几件事,请看下文。如果没有人受伤,将车开出车流,但是要记住发生事故时汽车的痊置以备进行事故报告。那么乘客车出交通事故怎么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2.02.04556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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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顺义区交通事故,货车与电动三轮车相撞,三轮车乘客受伤且无责。元甲律所和解团队帮助伤者与保险公司谈判,拿到赔偿款24.5万元。快速和解、省时省力,早日拿到赔偿款,早日案结事了,让伤者安心养伤。交通事故在线咨询 131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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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姚平 93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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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情侣相互赠送财物,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双方成立赠与合同。在对恋爱期间财物来往关系性质进行判定时,主要取决于双方当时的意思表示,通过往来金额的大小、用途及各方经济能力等事实因素进行判定。一般赠与情况下,财产一旦交付或者转移登记,赠与合同即生效,在无法定撤销权事由情形下,一般不能要求受赠人返还。彩礼相较于一般赠与,赠与的金额超出表达爱意、增进情感一般性赠与金额的范畴,属于非生活必须消费且金额较大,且以结婚为目的,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实际上在赠与合同上附加了解除条件,一旦双方无法缔结婚姻,受赠人应返还受赠的财物。至于具体金额,可以结合双方是否共同生活、生活时间长短、彩礼的使用情况、双方是否存在过错及给付一方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咨询。
林艳英 265评论 -
达成和解协议但交付的汇票无法承兑,能否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 鲁法案例【2023】643 原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但交付的商业承兑汇票无法承兑,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另一方以已履行和解协议提出执行异议,法院该如何处理? 案情简介 在史某与曾某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中,法院作出民事调解书:被告曾某于2022年10月30日前一次性向原告史某支付工程款85万元。2021年4月19日,双方达成《协议书》,约定:85万元债务由曾某以第三方公司的票额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抵付,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在2022年10月30日前到期,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 后来史某承兑汇票时发现,因第三方公司财务问题,该汇票无法被承兑。该汇票现处于拒付追索待清偿的状态,故史某向法院申请执行,要求曾某按照民事调解书履行给付义务。被执行人曾某提出异议,认为其在形式上已履行完毕85万元给付义务,史某债权转移和变现的风险应当由史某依法承担和依法解决。 申请执行人史某称,不同意曾某所提异议,协议书中虽然约定交付票据履行本案义务,但曾某需保证该票据最终被承兑。现在该票据不能被承兑,不是史某的原因,所以曾某未履行本案义务,史某申请执行符合法律规定。 法院审理 本案的争议焦点是:曾某是否应继续履行还款义务? 法院经审理认为,执行程序开始前,双方当事人自行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一方当事人申请强制执行原生效法律文书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执行人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提出执行异议的,可以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本案中,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生效民事调解书后,双方在执行前达成和解协议并履行。后申请执行人史某以曾某未履行义务为由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法立案受理。异议人曾某以已履行和解协议为由向法院提出异议,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形,故本院参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审查处理。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和解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九条规定:“执行过程中,被执行人根据当事人自行达成但未提交人民法院的和解协议,或者一方当事人提交人民法院但其他当事人不予认可的和解协议,依照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二十五条规定提出异议的,人民法院按照下列情形,分别处理: (一)和解协议履行完毕的,裁定终结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二)和解协议约定的履行期限尚未届至或者履行条件尚未成就的,裁定中止执行,但符合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规定情形的除外; (三)被执行人一方正在按照和解协议约定履行义务的,裁定中止执行; (四)被执行人不履行和解协议的,裁定驳回异议; (五)和解协议不成立、未生效或者无效的,裁定驳回异议。” 史某与曾某在本院作出民事调解书之后,就本案债务达成协议书,约定曾某向史某交付85万元的商业承兑汇票,即表示该民事调解书项下曾某义务已经履行完毕。但在该协议书中双方约定曾某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在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后,由于第三方公司原因涉案的商业承兑汇票未能成功兑付。即使曾某将涉案票据交付给史某,但因为票据未能成功兑付,曾某并未履行完毕本案义务。 申请执行人史某向本院申请执行,本院依据申请执行人的申请立案执行,并依照法律规定向被执行人曾某送达执行通知书、执行裁定书、报告财产令符合法律规定。最终法院裁定驳回曾某提出的执行异议,经济南中院复议并予以维持。 法官说法 执行当事人双方在法院作出生效法律文书后、执行立案之前达成和解协议,系当事人双方在本案诉讼程序和执行程序之外达成的和解协议,具有民事合同的法律性质,不属于执行和解协议,不产生阻却原生效法律文书恢复执行的法律后果。 本案中,法院作出生效调解书后,史某与曾某在执行前自行达成《协议书》,此后,曾某虽然按约定向史某交付商业汇票,但并未成功兑付,史某民事调解书项下债权并未获得清偿。曾某在和解协议中承诺“保证该商业承兑汇票最终能被兑付”,故曾某并未完全履行《协议书》,史某有权向法院申请恢复原生效法律文书的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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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普法:空置房要交物业费吗?答案来了! 空置房到底要不要交物业费?答案是:要交!因为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空置房业主也享受到了物业服务。 此前,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了一起物业合同纠纷案件房屋空置拒不缴纳物业费的当事业主杨某败诉被判交纳拖欠的物业费! 业主房屋空置5年不交物业费 物业公司起诉! 2015年5月,杨某在湖南省平江县某小区购买了一套住宅并办理了收房手续。同年,杨某与物业公司签订了物业服务协议。 此后,由于杨某一直未交纳物业费,物业公司多次致电和书面催交,但杨某以未真正入住为由拒不交纳物业费。 2020年9月,物业公司将杨某起诉至湖南省平江县人民法院,要求杨某支付物业费,并承担近千元的违约金。 杨某辩称,其房屋在交付后一直处于闲置状态,既未对房屋进行装修,也未居住或使用,根本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 而物业公司坚称,虽然杨某的房屋处于闲置状态,但物业公司仍为其房屋的安全、公共设施的维护、小区的整体绿化和保洁提供了服务,故杨某理应交纳物业费,并承担违约金。 法院判决 业主应按合同支付物业费 法院经审理后认为,杨某作为业主,物业公司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为杨某提供物业服务,因此,当事人之间系物业服务合同纠纷,杨某应按物业服务合同及相关规定向原告交纳物业费。 杨某辩称办理入住手续后未实际居住,未享受过物业公司提供的任何服务,所以不应支付物业费和违约金的主张,不予采纳。 依据《合同法》第六十条(现《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判决杨某支付2015年至2019年12月31日期间的物业费。(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地方立法空置房物业费打折,与上位法不一致,应予以纠正) 审理法官怎么说? “交纳物业费是业主应承担的一项基本合同义务。”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六条规定: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温馨提示 物业服务具有公众性,它的价值在于在满足公共性服务的同时,达到对整个居住环境品质的提升,最终体现对业主个体的服务价值。 物业费的构成包括保洁费、保安费、绿化费等,大部分是为全体业主公共部分的管理、共用设备设施维护的费用,并非针对专门某个业主的服务。 虽然房屋空置,但小区卫生仍需天天清洁打扫,公共秩序必须时时巡查维护,所有设施设备如电梯、消防等费用也要正常支出。 根据《民法典》第九百四十四条规定,业主应当按照约定向物业服务人支付物业费。物业服务人已经按照约定和有关规定提供服务的,业主不得以未接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由拒绝支付物业费。 《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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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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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上人员受伤的赔偿责任: 1、车辆驾驶员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车辆驾驶员的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驾驶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车辆所有人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车辆所有人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除非能够证明交通事故发生时车辆处于被盗、被抢、被骗等情况下。 3、第三者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第三者的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第三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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