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出院以后要多少天才能评残 #

被浏览:16

翁玉素律师 2022-07-05 16 人收看
2018年10月5日、11月10日、12月11日,医院分别向杨静及其家属解释病情,认为杨静接受长时间的康复治疗后,病情基本稳定,符合出院指征,建议患者出院后在门诊进行康复治疗,经过两年的康复治疗后,医院认为杨静符合出院指征,但杨静拒绝出院,虽然医院在诊疗过程中因过错造成杨静身体损伤,但司法鉴定中心已鉴定杨静的损伤构成二项十级伤残,证明杨静已造成的身体损伤是不可逆转的,无法通过继续治疗恢复到原来的状态,杨静因治疗问题与医院发生争议,双方于2018年4月25日共同委托司法鉴定中心对医院的诊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过错参与度进行司法鉴定。
声明: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法律法规,政府官网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如若内容错误,请通过 【投诉】 功能联系删除
翁玉素律师

在线 问题仍未解决?1对1咨询为您解答

  • 在线律师
  • 已服务269279人
  • 5分钟内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