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事故车辆技术鉴定的意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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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辆如何鉴定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车辆如何鉴定
内容:交通事故车辆如何鉴定一、交通事故鉴定费由谁承担2012年1月1日开始施行的行政强制法中第二十五条和第二十六条明确规定扣押物品的鉴定费和保管费由行政机关承担。这也就意味着发生交通事故后交警因收集证据需要扣押机动车因此产生的车辆停车费和技术鉴定费应由交警部门承担而非车辆驾驶人来承担即使该驾驶人在整起交通事故中承担全部责任也无需为车辆技术鉴定费和停车费支付一分钱。或者你可以向交警支队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将交警支队列为被告。延长查封、扣押的决定应当及时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那么交通事故车辆如何鉴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2.01.27528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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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技术鉴定怎么做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技术鉴定怎么做
内容:交通事故技术鉴定怎么做(一)凡需要鉴定事故车辆及其他检材由办案人在案发72小时内按规定项目认真填写委托书并由办案人亲自送到鉴定大厅技术科登记对需要做车辆、物品及人员的司法鉴定的事故必须由办案人及双方当事人三方同时到场并签字方可生效缺一不予受理检验。车辆理赔记录如何查询车险理赔记录查询首先要车主出示的有效证件有,保险单据、行驶证、驾驶证等,另外还要出示身份证件,以确定身份。那么交通事故技术鉴定怎么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孟阳律师2022.01.26245人收看 -
郭铭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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诉前财产保全对于交通事故赔偿的意义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诉前财产保全对于交通事故赔偿的意义
内容:诉前财产保全一般可以申请查封事故责任人的车辆,如果涉及索赔金额大的,还可以查封事故责任人的房产。那么诉前财产保全对于交通事故赔偿的意义。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1.12.06290人收看 -
张旭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房产纠纷、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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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违停发生交通事故谁责任,车辆违停造成事故怎么处罚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车辆违停发生交通事故谁责任,车辆违停造成事故怎么处罚
内容:违章停车的车辆驾驶员负次要责任,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交通事故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车辆违停发生交通事故谁责任违规停车导致车祸承担次要责任,将车辆停在上述区域内,属于违章停车,如果发生交通事故可能要承担责任,具体责任划分,由交通部门确定,3、违章停车导致事故的,按照事故比例划分责任,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主动撞上的车辆承担主要责任,如果实际情况复杂,还得以交警出具的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吴梦云律师2023.08.111014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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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车辆贬值损失到底赔不赔?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致车辆贬值损失到底赔不赔?
内容: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到底赔不赔?
李楠楠律师2023.04.2021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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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辆鉴定费用谁承担?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车辆鉴定费用谁承担?
内容: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25条的规定,即“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25条的规定,即“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2、有关“车辆保管费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26条的规定,即“因查封、扣押发生的保管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1、有关,“车辆技术鉴定费用”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八十四条规定,“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但当事人自行鉴定的除外”,据此,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技术鉴定费用应当由公安机关承担,与事故车辆的车主无关。
翁玉素律师2022.01.14538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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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哪些赔偿_车辆被撞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陈宗琼律师
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哪些赔偿_车辆被撞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哪些赔偿
内容:交通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哪些赔偿_车辆被撞对方全责可以要求哪些赔偿一一、车辆事故对方全责可以要求什么赔偿1、车辆事故对方全责赔偿具体有以下几点:(1)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启手尘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按照下列规定承担赔偿责任:(1)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由有过错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双方都有过错的,按照各自过错的比例分担责任。
陈宗琼律师2023.09.15470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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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申请交通事故鉴定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为什么申请交通事故鉴定
内容:为什么申请交通事故鉴定所谓交通事故是指参与道路交通活动的各种汽车和非汽车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其他在道路上进行与交通有关活动的人员因违反道路交通管理法规和条例的行为过失造成人、畜伤亡和车物财产损失的交通事件称为交通事故。发生交通事故就会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对于保险车辆就会涉及到保险赔付有些还会涉及刑事或民事诉讼。因此对汽车交通事故进行科学公正的鉴定具有分重要的意义。在我国般由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并出具正式文件。那么为什么申请交通事故鉴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2.02.10588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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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致车辆贬值具体谁来赔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致车辆贬值具体谁来赔
内容:车辆贬值可以算作财产损失,有关于车辆损失、维修等费用的由侵权人进行赔偿。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公司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垫付抢救费用,并有权向致害人追偿:(一)驾驶人未取得驾驶资格或者醉酒的;(二)被保险机动车被盗抢期间肇事的;(三)被保险人故意制造道路交通事故的。
姚平律师2022.04.01673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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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辆痕损失鉴定流程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车辆痕损失鉴定流程
内容:交通事故车辆痕损失鉴定流程1、发生交通事故之后公安部门相关人员会对你损害的车辆和物品进行统的保管接下来会对损失的车辆和物品进行检验和鉴定检验鉴定完之后会委托价格事务所进行价格上的鉴定在鉴定价格的时候双方的当事人要在现场那么投了保险的车辆还要让保险公司的相关人员在现场。那么交通事故车辆痕损失鉴定流程。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2.10499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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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损失怎么赔
赵金保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发生交通事故车辆损失怎么赔
内容:对车辆的维修、伤者的医疗费用,可通过双方在交警部门所交押金中支取或自己先垫付,车辆维修完好或人员康复后,双方当事人与交警联系,解决交通事故事宜。
赵金保律师2023.04.2640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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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祸“车辆技术鉴定费用”
任冰峰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车祸“车辆技术鉴定费用”
内容:车祸“车辆技术鉴定费用”根据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条规定“鉴定费用由公安机关承担但当事人自行鉴定的除外”据此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车辆技术鉴定费用应当由公安机关承担与事故车辆的车主无关。另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25条的规定即“对物品需要进行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查封、扣押的期间不包括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期间应当明确并书面告知当事人。检测、检验、检疫或者技术鉴定的费用由行政机关承担。那么车祸“车辆技术鉴定费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任冰峰律师2022.02.09657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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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通事故涉事车辆被扣留的时间
周春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在交通事故涉事车辆被扣留的时间
内容:法院审理认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涉事货车进行检验、鉴定的时间符合法律规定,没有超过五日,法院审理认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涉事轿车进行检验、鉴定的时间符合法律规定,没有超过五日,根据法律规定,交通事故处理流程中扣车的时间一般为检验、鉴定所需的时间,最长为五日(特殊情况可延长至十日),在检验、鉴定完毕后三日内通知当事人领取事故车辆,在检验、鉴定完毕后三日内通知货车驾驶员领取事故车辆,符合法律规定,在检验、鉴定完毕后三日内通知轿车驾驶员领取事故车辆,符合法律规定,事故发生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涉事货车进行检验、鉴定。
周春花律师2023.08.22306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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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其挂靠单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其挂靠单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内容:并且挂靠单位只为挂靠车辆提供服务对车辆不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车主由其承担赔偿责任不符合立法原意。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其侵权行为人是营运车辆的驾驶员即实际车主而不是挂靠单位。作为名义车主的挂靠单位无法预知和控制事故的发生其既不是道路交通事故的侵权行为人也没有实施共同侵权行为的主观故意与交通事故的发生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并且挂靠单位与挂靠人之间实际上也不存在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故挂靠单位不是当然的赔偿责任主体。那么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其挂靠单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于海明律师2022.01.281034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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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辆鉴定费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交通事故车辆鉴定费
内容:对于鉴定费,赔偿时需要保存鉴定费的票据,同时还应当与鉴定结论进行对照。 在《行政强制法》出台以前,对交通事故扣押车辆的停车费和技术鉴定费并无明确规定应由谁来承担,因此驾驶人去停车场取车支付高昂停车费和技术鉴定费似乎成了惯例。而《行政强制法》出台以后,驾驶人可以理直气壮地不再支付停车费和技术鉴定费。可见,在此期间,交警部门为了查明事故起因可以委托鉴定机构对车辆进行技术鉴定,但是由此发生的鉴定费、车辆保管费用应当由交警部门承担。那么交通事故车辆鉴定费。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2.04258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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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女士于2022年1月7号发生交通事故,事故为单方事故。司机因为避让前方车辆猛打方向盘导致史女士右肩撞到车门处,后经医院诊断伤者伤情为锁骨骨折。因为司机没有买车上人员座位险,三者险也报销不了。导致双方谈判赔偿款陷入僵局。史女士无奈之下委托了我们准备走诉讼。但是漫长的诉讼时间成本另史女士也很懊恼,我们最终选择诉讼谈和解同时进行。最终经过我们跟案律师的专业和耐心的司机谈判,成功说服了司机并且令伤者拿到了满意的赔偿款。交通事故在线咨询 334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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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成功和解,快速拿到23万赔偿款!元甲律所专业调解谈判,在伤者承担次要责任情况下,争取到了最高赔偿款!感谢当事人认可,让我们的工作充满意义和价值!
许瑞林 860评论 -
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元甲交通律师 655评论 -
车辆被撞,法院支持折旧费吗? 2023年3月,吴某驾驶一轻型栏板货车因操作不当碰撞到由张某驾驶的一轻型箱式货车,造成两车不同程度受损的道路交通事故。 经当地交通警察大队认定,吴某承担此次事故的全部责任。张某在其车辆维修完成后提起诉讼,以其车辆受损导致严重贬值,且今后在使用车辆过程中的保养和修车将产生重大损失等为由,要求赔偿其折旧费30000元等费用。 裁判结果 一审法院认为: 因车辆折旧费非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财产损失赔偿范围,对该诉讼请求一审法院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五条:“因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下列财产损失,当事人请求侵权人赔偿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维修被损坏车辆所支出的费用、车辆所载物品的损失、车辆施救费用; (二)因车辆灭失或者无法修复,为购买交通事故发生时与被损坏车辆价值相当的车辆重置费用; (三)依法从事货物运输、旅客运输等经营性活动的车辆,因无法从事相应经营活动所产生的合理停运损失; (四)非经营性车辆因无法继续使用,所产生的通常替代性交通工具的合理费用。”之规定,本案中,张某诉请的车辆折旧费不属于法律规定的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且该车辆使用多年,张某亦未提交证据证实其主张的折旧费30000元系如何计算认定的。因该项请求无事实和法律依据,二审法院不予支持。 法官说法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相关规定,车辆折旧费(即贬值损失)不属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赔偿范围;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网“关于交通事故车辆贬值损失赔偿问题的建议”的答复,最高人民法院认为: (1)虽然理论上不少观点认为贬值损失具有可赔偿性,但仍存有较多争议,比如因维修导致零部件以旧换新是否存在溢价,从而产生损益相抵的问题等; (2)贬值损失的可赔偿性要兼顾一国的道路交通实际状况。在事故率比较高、人们道路交通安全意识尚需提高的我国,赔偿贬值损失会加重道路交通参与人的负担,不利于社会经济发展; (3)我国目前鉴定市场尚不规范,鉴定机构在逐利目的驱动下,对贬值损失的确定具有较大的任意性。由于贬值损失数额确定的不科学,导致可能出现案件实质上的不公正,加重侵权人的负担; (4)客观上讲,贬值损失几乎在每辆发生事故的机动车上都会存在,规定贬值损失可能导致本不会成诉的交通事故案件大量涌入法院,不利于减少纠纷。 因此,在司法实践中人民法院对车辆折旧费的认定持谨慎态度,原则上不予支持,仅在少数特殊、极端情形下,可以考虑予以适当赔偿,但必须慎重考量,严格把握,以实现真正意义上的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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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车上人员受伤的赔偿责任: 1、车辆驾驶员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车辆驾驶员的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驾驶员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2、车辆所有人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车辆所有人对交通事故造成的损害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除非能够证明交通事故发生时车辆处于被盗、被抢、被骗等情况下。 3、第三者责任:如果交通事故是由第三者的过错或违法行为导致,第三者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 904评论 -
交通事故在线咨询:交通事故主责和次责怎样赔偿 1、主责方需负担的赔偿责任 交通事故主责方需要先行承担赔偿责任。主责方的赔偿责任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财产损失:包括车辆受损、财产物品受损等。 (2)人身损害:包括医疗垫付、工资损失、死亡赔偿金等。 (3)精神抚慰金:包括事故过程中的精神折磨、人身受辱等。 2、次责方的赔偿责任 次责方需要对主责方造成的部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主责方也在肇事中有一定过错的情况下,次责方根据过错大小对主责方的部分损失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赔偿定额的界定 交通事故赔偿的定额问题是一个关键问题,它直接决定了赔偿数额的大小。法律法规规定,轻微交通事故,按照双方车辆所受损失精神赔偿费、医药费、误工费等进行赔偿,不设定法定定额。一般事故的责任比较明确,不需要法院来裁决,则当事人协商好赔偿金额,由责任方实际赔付。如当事人协商不一致,事故属于涉及案件的,需要由法院出具相应的判决,按照判决来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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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小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对于小区内的道路发生的交通事故,原则上应当作为普通民事侵权行为,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辖和职责范围。其损害赔偿事宜,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当事人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公安机关原则上也可以接受。为了方便事故当事人及时解决纠纷,如果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的,公安机关可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指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应当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交通事故等相关规定处理,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进行现场处理,搜集证据,进行相关鉴定;根据事故现场勘察、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接受当事人的请求,对当事人之间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进行调解,赔偿标准参照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执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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