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刮蹭跑了马上又回去算逃逸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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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红律师 2022-07-05 11 人收看
二、肇事逃逸的性质 关于逃逸行为的法律性质,刑法理论上认识不一,主要有三种观点: 1、是“罪后表现说”,认为交通肇事后又逃跑和受重伤的被害人后来又死亡,这二者之间是互相依存的,逃逸是交通肇事行为的继续,死亡是重伤后在特殊情况下的必然结果,行为人对被害人可能进一步引起的后果可能有希望或放任之心,但这一心态没有与进一步的行为相联系,也就没有独立意义,或者说,逃逸的实质是行为人在趋利避害的心理作用下,使肇事结果进一步加重的条件,3、是“分别情况说”,认为交通肇事犯罪的行为人在犯罪后逃逸并因而致被害人死亡的,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对待,如果是在过失支配下进行的,就不是一个独立的犯罪行为,(五)强迫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机动车安全驾驶要求驾驶机动车,造成交通事故,尚不构成犯罪的,行 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行为人有前款第二项、第四项情形之一的,可以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关于停车场刮蹭逃逸后果的法律问题,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交通事故律师相关的法律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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