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收据事由写了借款是什么意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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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同借款人连带担保是什么意思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共同借款人连带担保是什么意思
内容:共同借款人连带担保是什么意思目前,法律只规定了连带共同保证,没有共同借款人连带担保。连带共同保证是指两个以上的保证人未与债权人约定各自承担的保证份额,而各自对全部债务均负完全的保证责任的保证。共同保证是指数人共同担保同一债务人的同一债务履行而为的保证。因此,在共同保证中发生保证人之间如何承担保证责任的问题。那么共同借款人连带担保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
2022.02.07400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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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借款是什么意思
陈宗琼律师
长期借款是什么意思
内容:长期借款是什么意思长期借款是指企业向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借入的期限在一年以上或超过一年的一个营业周期以上的的各项借款。我国股份制企业的长期借款主要是向金融机构借人的各项长期性借款,如从各专业银行、商业银行取得的贷款;除此之外,还包括向财务公司、投资公司等金融企业借入的款项。从投资人角度来看,举借长期借款往往更为有利。(三)归还长期借款本金时借记本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那么长期借款是什么意思。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071010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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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中常用收据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借款中常用收据的法律效力是什么
内容:借款中常用收据的法律效力是什么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分析。借条的借期和利息计算的起始点一般是出借日,而欠条虽然也可以约定还期以及在逾期未还的法律后果,但这个日期一般是欠条出具后的某一个时间点。对借款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借款人可以随时返还;贷款人可以催告借款人在合理期限内返还。那么借款中常用收据的法律效力是什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2022.02.07146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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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人还自己的借款收据怎么写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别人还自己的借款收据怎么写
内容:别人还自己的借款收据怎么写一个完整的收条,通常应由标题、正文、落款三部分组成。(一)标题标题写在正文上方中间位置,字体稍大。标题的写法有两种。一种是直接由文种名构成。另一种是把正文的前三个字作为标题,而正文从第二行顶格处接着往下写。如用“今收到”、“现收到”、“已收到”作标题。正文一般要写明下列内容,即写明收到的钱物的数量、物品的种类、规格等情况。(三)落款落款一般要求写上收钱物的个人或单位的名称姓名,署上收到的具体日期,一般还要加盖公章。是代别人收的,则要在姓名前加上“代收人:”字样。那么别人还自己的借款收据怎么写。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2.07683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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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协议需要收据和借据吗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借款协议需要收据和借据吗
内容:借款协议需要收据和借据吗借款协议是非常重要的借款关系证据,签订借款协议后一般是不需要借据的,出借人支付款项后,最好要求借款人出具收据,证明借款已经支付。出借人明知借款人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其借贷关系不受法律保护。如明知个人借款用于赌博、贩卖假币、贩卖毒品、走私等非法活动而借款给他人,其借贷合同不受法律保护,对行为人还要处以收缴、罚款、拘留,甚至追究刑事责任。依照有关法规,对于企业之间的借贷合同,法院除判决返还本金外,对出借方已经取得或约定取得的利息应当收缴,对借款方应处以相当于银行利息的罚款。那么借款协议需要收据和借据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
2022.02.07589人收看 -
姚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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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他人没有收据怎么处理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借款他人没有收据怎么处理
内容:借款他人没有收据怎么处理可以用转账记录等等进行证明。在讨债过程中,相关的讨债材料即讨债证据显得格外重要,因为要想在法律上有着更多的收债证据,相关的借条和债务资料成为讨债行动是否成功的一个基础,而许多追债案例中仍有不少债务没有借条和没有什么书面的证据,虽然这种债务纠纷问题比较的辣手,但是,债权人可以收集其他可证明欠款事实的证据来讨债。借钱给别人有收条对方没有还钱,怎么办可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归还借款;借钱不还有借条一定能胜诉吗借条是借个人或公家的现金或物品时写给对方的条子,是起诉最有力的证据。那么借款他人没有收据怎么处理。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龙珊律师
2022.02.07575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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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款合同还要写收据吗
林艳英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间借款合同还要写收据吗
内容:民间借款合同还要写收据吗有借款合同还要打收据,在法律上并不重复,所以说是合理的。《借款协议》只能证明你们双方之间的借贷合同关系,但并不能证明双方已经履行了该借款协议。《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利率的高低对确定借贷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多少至关重要,借款合同不能没有利率条款。在借款合同中,当事人订立借款期限必须具体、明确、全面,以确保借款合同的顺利履行。那么民间借款合同还要写收据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2.07419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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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生个人借款纠纷有哪些原因,我们应该怎样避免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产生个人借款纠纷有哪些原因,我们应该怎样避免
内容:借贷双方约定的利率超过年利率36%,超过部分的利息约定无效。借款人请求出借人返还已支付的超过年利率36%部分的利息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当发生纠纷诉至法庭时,借款人以借据上的签名与本人身份证上不一致而不承认借款的事实,出借人以收据上的签名不是还款人而反对已经还款或部分还款。(二)出借人明知是为了进行非法活动而借款的,法律不予保护。对双方的违法借贷行为,可按照有关法律予以制裁。对债务的履行确有保证意思的,应认定为保证人,承担保证责任。那么产生个人借款纠纷有哪些原因,我们应该怎样避免。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
2022.02.07136人收看 -
李孟阳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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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向个人的借款合同借款收据具有法律效力吗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单位向个人的借款合同借款收据具有法律效力吗
内容:单位向个人的借款合同借款收据具有法律效力吗单位向个人的借款合同借款收据具有法律效力,单位向个人借款并且借款的来源是合法的、出具的借条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况下借贷就是具有法律效力的。第六百六十八条借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但是自然人之间借款另有约定的除外。借款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借款种类、币种、用途、数额、利率、期限和还款方式等条款。第六百六十九条订立借款合同,借款人应当按照贷款人的要求提供与借款有关的业务活动和财务状况的真实情况。利息预先在本金中扣除的,应当按照实际借款数额返还借款并计算利息。证据必须查证属实,才能作为认定事实的根据。那么单位向个人的借款合同借款收据具有法律效力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07800人收看 -
王熙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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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好意思让借款人打欠条怎么办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不好意思让借款人打欠条怎么办
内容:不好意思让借款人打欠条怎么办关于这个问题最好的操作是,不要给现金,一定要转帐;这样的话,就会有这么一条记录了,其中有双方名字,也有双方的账号,不会被对方推脱为同名人,而且也有转账金额,时间。我国法律规定,电子转账也可作为证据。一旦对方不还钱,要告上法庭的话,这样就是一个绝对有效的借条。借给别人钱不还,而且没打欠条,应该按以下方法处理:一、与对方协商,要求对方提供一个还款计划,同时补一个欠条。那么不好意思让借款人打欠条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
2022.02.07565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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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借款合同和收据可以证明借贷事实吗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有借款合同和收据可以证明借贷事实吗
内容:【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提起民间借贷诉讼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有借条和收条却没有实际借款法律分析:借款金额较小的,法院会判决借条足以证明借贷关系存在,借款人应当还款,借款金额较小的,借条作为债权凭证本身就能证实借款已经发生,法院会据此认定双方之间存在借款事实,因此适用借款合同中借款人应当还本付息的法律规则来判决借款人偿还债务给出借人。
翁玉素律师
2024.01.03378人收看 -
于海明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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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的管辖有效吗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借款合同的管辖有效吗
内容:于是,解某除在出具借款收据上注明了还款期限和利率外,还特别写明“如到期未还,由某市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字样”。虽然双方是口头合同借款,但是,借据的承诺管辖“字样”意思表示,完全证明双方同意约定管辖的有效性。那么借款合同的管辖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
2022.02.07327人收看 -
张芸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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涂改借款收据违法吗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涂改借款收据违法吗
内容:涂改借款收据违法吗借据定义及简介定义:借据是表明债权债务关系的书面凭证,一般由债务人书写并签章,表明债务人已经欠下债权人借条注明金额的债务,也叫“借条”,其法律依据是民法典等相关民事法律。“借条”是指借、贷双方在设立权利义务关系时,由债务人向债权人出具的债权凭证。“借条”,又称为“借据”,“借据”是比较正式的叫法。“借条”使用最多的是在借贷现金时,出借人在交付借款时往往会要求借款人开具“借条”,交由出借人收执,以证实借款的事实;在借用物品时,有时出借人也会要求对方打张“借条”。那么涂改借款收据违法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
2022.02.07209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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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条和收据是一个意思吗?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收条和收据是一个意思吗?
内容:其根本原因在于,欠条自债务人出具时起,债权人即享有向其主张还款的权利,诉讼时效就开始计算,而一般诉讼时效期间是3年,3年以后再去主张,当然就丧失了时效期间。出借人a过了3年再向b主张还款,在其主张之时诉讼时效才可以起算,此时a起诉b,法院当然可以依法支持。那么收条和收据是一个意思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
2022.02.09435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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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醉时的借款合同有效吗
许瑞林律师
酒醉时的借款合同有效吗
内容:酒醉时的借款合同有效吗如果事后想反悔可以意思表示不真实或者可撤销事由主张合同无效或者撤销合同。可撤销合同的范围应限定为意思表示不真实合同,主要有以下三个方面:1、因重大误解订立的合同。所谓“重大误解”是指行为人因对行为的性质、对方当事人、标的物的品种、质量、规格和数量等产生错误的认识,致使行为的后果与自己的真实意思相违背,并造成较大损失的,可以认定为重大误解。那么酒醉时的借款合同有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许瑞林律师
2022.02.07711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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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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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维护每个追求幸福的人的权利,帮助70岁的阿姨起诉成功离婚,获得房屋折价款54万元,要回婚前借款25万元,银行存款以及家具家电等其他财产两方平分。愿我们都能勇敢面对生活中的每一次变迁,用智慧与爱,书写各自美好的人生下半场。
起诉离婚流程和费用 533评论 -
朋友欠钱后迟迟不还,自己各种催要无果,借助律师的力量,先和解、后诉讼,成功要回142万借款!欠钱不还怎么办最有效的方法 589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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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约定利息超过法定限额,借款人可否主张返还?2021年2月9日,杨某因为做生意需要资金周转,向杨某科借款30000元,约定月利率2%,杨某科当天通过微信向杨某支付了30000元借款,杨某收到借款后向杨某科出具了借条,并马上向杨某科转账3000元作为利息。从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杨某通过微信转账方式,分15次共计转给杨某科27000元。 2021年8月28日,杨某科在向杨某催讨其他债务时,杨某的姑父刘某误以为杨某科在催讨27000元这笔债务,遂自作主张代杨某又向杨某科支付了27000元,杨某科当即将杨某出具的借条交给刘某,由刘某将借条销毁。杨某认为,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8月28日期间,杨某科收取利息共计27000元,其中多收取利息 24747元。杨某向杨某科多次讨要多支付的利息,但杨某科拒不退还,杨某诉至法院。 法院审理后认为,该案争议的焦点在于,杨某科是否收取了超过法律规定上限部分的利息,并且杨某科收取该部分利息是否有法律依据。 首先应当确定杨某向杨某科借款的本金金额。杨某向杨某科借款当天,即支付给杨某科3000元,按照一般交易习惯,利息应当在借款之次日开始计算,故该3000元应当认定是偿还的杨某科的本金,杨某科实际支付给杨某的借款本金应当认定为27000元。 其次应当确定杨某、杨某科之间的利息计算标准。杨某、杨某科约定的月利率2%过高,应当按照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2021年2月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3.85%的四倍,即为15.4%计算,杨某科所收取的杨某利息,超过部分不受法律保护,杨某科应当返还给杨某。 最后,应当计算出杨某应支付给杨某科的利息,结合杨某已经支付的本息,确定杨某科应当返还多收取的金额。27000元本金从2021年2月9日至2021年7月27日按照年利率15.4%计算的利息为1940元。2021年7月27日至2021年8月28日,该1940元的利息计算为25元。杨某姑父在2021年8月28日代替杨某向杨某科支付27000元,多支付25035元,该款应当由杨某科返还给杨某,但杨某起诉只要求杨某科返还24747元,法院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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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中这类案件时有发生,男女双方在恋爱期间相互赠送礼物和金钱来表达情意和祝福是人之常情。但是在爱情中,双方应当保持一定的理智,不要把金钱作为衡量感情的标准,也不要被感情冲昏头脑。为了避免双方在分手后产生经济纠纷,情侣之间的转账可进行备注款项性质并保留相关书面证据,以免日后产生纠纷。 如果能够查明转账款项用途,双方对此产生争议时该如何认定恋爱期间转账的性质?一般来说,如果转账留言或红包描述中,或在款项支付的前后聊天记录中,表明款项是借款,那么可以认定为借款,在分手后,可以就相关款项要求对方返还。在特殊节日里转账的有特殊意义的数额,除非有证据证明是借款,否则法院无法支持要求返还的诉求。而恋人间的正常消费、密集、琐碎的转账、来往可视为一般赠与,在分手后,也不能要求返还。 现实中还有一种情况,双方往来款项超过日常生活交往等一定合理限度,数额较大,一方主张是为促使双方缔结婚姻关系而给付的财物时,人民法院综合考虑双方当地习俗、给付的时间和方式、财物价值、给付人及收受人等事实认定上述给付是否属于彩礼性质,从而依法作出裁判。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八条 民事法律行为可以附条件,但是根据其性质不得附条件的除外。附生效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生效。附解除条件的民事法律行为,自条件成就时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 赠与合同是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给予受赠人,受赠人表示接受赠与的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一条 赠与可以附义务。赠与附义务的,受赠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义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三条 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 (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 (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 (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 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五条 撤销权人撤销赠与的,可以向受赠人请求返还赠与的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六十七条 借款合同是借款人向贷款人借款,到期返还借款并支付利息的合同。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 原告仅依据金融机构的转账凭证提起民间借贷诉讼,被告抗辩转账系偿还双方之前借款或者其他债务的,被告应当对其主张提供证据证明。被告提供相应证据证明其主张后,原告仍应就借贷关系的成立承担举证责任。姚平 235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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恋爱期间,情侣相互赠送财物,受赠人表示接受的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六百五十七条的规定,双方成立赠与合同。在对恋爱期间财物来往关系性质进行判定时,主要取决于双方当时的意思表示,通过往来金额的大小、用途及各方经济能力等事实因素进行判定。一般赠与情况下,财产一旦交付或者转移登记,赠与合同即生效,在无法定撤销权事由情形下,一般不能要求受赠人返还。彩礼相较于一般赠与,赠与的金额超出表达爱意、增进情感一般性赠与金额的范畴,属于非生活必须消费且金额较大,且以结婚为目的,具有较强的人身属性,实际上在赠与合同上附加了解除条件,一旦双方无法缔结婚姻,受赠人应返还受赠的财物。至于具体金额,可以结合双方是否共同生活、生活时间长短、彩礼的使用情况、双方是否存在过错及给付一方家庭经济状况等因素进行综合考量。北京市元甲律所婚姻家事团队为你提供专业的法律服务咨询。林艳英 522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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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元甲案例】丈夫婚内给网恋女友转账200万,是借款还是赠与?妻子有权要回吗? 2008年,汪女士与薛先生在相爱相知的加持下,步入幸福的婚姻殿堂。但相爱容易相处难,十几年的婚姻生活磨灭了曾经浓烈的爱,他们的感情也逐渐变得疏远起来。近几年,薛先生在工作之余逐渐迷恋网络游戏。2021年,薛先生在机缘巧合之下在网上认识了一位开朗活泼、温柔体贴、年轻貌美的90后丹丹(上述人物均为化名)。两人志趣相投、相谈甚欢,有一种一见如故的感觉,后二人迅速发展成恋人关系。在恋爱期间,薛先生陆续给丹丹转账合计100万元。在交往了2个月后,薛先生向丹丹坦白了自己是已婚的身份。丹丹没有拒绝,且表示自愿与薛先生继续交往,并再次向薛先生索要款项。因为之前薛先生已经向丹丹转账100万元,眼下手里没有款项,丹丹就介绍贷款公司给薛先生,薛先生贷出款项再次转给丹丹使用。对丹丹持续索要款项的行为,薛先生感觉就像跌入了无底洞,他心生不喜并拒绝了丹丹的无理要求。丹丹拿薛先生婚外情一事要挟,薛先生担心东窗事发,无奈又再次转款,转款同时并附言让丹丹还款。面对丹丹的不断逼迫,薛先生前前后后合计向其转账合计200万元。 无底洞 • 陷入困境 但高额的贷款让薛先生无力承担、苦不堪言,加之妻子汪女士对自己不断怀疑与追问。纸终究是包不住火的,薛先生不得不主动向汪女士坦白出轨及转款的事情。汪女士听到后如同晴天霹雳,情绪反应很大,一顿情绪发泄之后,理性的汪女士很快冷静下来,面对丈夫的忏悔与道歉,她选择了宽容与原谅。现在最重要的问题是如何将转给第三者的200万元款项要回来!汪女士多次与丹丹联系,要求丹丹出具借条并尽快还款。丹丹不但没有对汪女士的身份忌惮和不安,反而非常嚣张,表示“是薛先生隐瞒已婚事实,欺骗了自己,对200万元的借款数额不认可,其中有一部分款项是两个人共同生活的花销”,拒绝还款。 财产保全 • 要回200万 面对丹丹无理辩三分的态度,汪女士决定委托北京市元甲律所帮助自己维权,但就转款性质是借款还是赠与有争议。根据案情核实,元甲律师通过证据资料核实确认薛先生与丹丹之间没有借贷合意,转款属于赠与,且违反公序良俗。元甲律师积极推进案件,对此进行了诉前财产保全,申请法院将丹丹名下的存款均予以查封冻结,后案件很快开庭。庭审中,丹丹辨称薛先生1万元以上转账是借款,1万元以下款项在恋爱期间已花完,不同意偿还。元甲律师对此观点进行有力驳回,并阐述我方的证据事实与法律依据。案件历经4次开庭,期间,元甲律师为维护当事人权益不懈努力!最终法院认可了款项属于赠与的主张,判决丹丹向汪女士还款200万元,汪女士全部诉求得到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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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遗嘱后,我想什么时候办理继承都可以吗?答:不一定。如果遗嘱受益人为非法定继承人的,则该遗嘱属于遗赠,受遗赠人应在知道受遗赠后两个月内作出接受或放弃受遗赠的意思表示,逾期没有表示的,视为放弃遗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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