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事故被告到法院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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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芸律师 2022-07-05 447 人收看
近日,法院通过审理调结了这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被告单位一次性赔偿原告人民币22万元(含先期垫付的8万元在内),近日,法院通过审理调结了这起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被告单位一次性赔偿原告人民币22万元,张女士受伤后,在医院接受了长时间的住院治疗,被告在该起事故处理中先期支付原告医疗费8万元,张女士受伤后,在医院接受了长时间的住院治疗,被告在该起事故处理中先期支付原告医疗费8万元,该起事故经禄口机场高速公路交警大队认定:车辆驾驶员及乘客均无违章行为,属不可抗拒的原因酿成事故,故交警部门不作处理,经南京市人民检察院技术鉴定处鉴定,原告张女士头面部操作属四级伤残,皮肤损伤构成十级伤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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