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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楠楠律师 2022-07-05 121 人收看
相关法律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有关内容的规定 第二十六条承包建筑工程的单位应当持有依法取得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业务范围内承揽工程,两个以上不同资质等级的单位实行联合共同承包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低的单位的业务许可范围承揽工程,第二十九条建筑工程总承包单位可以将承包工程中的部分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条件的分包单位,法律咨询:建设工程承包人承担工程质量责任的期间可分为哪两个阶段 中顾法律网律师回答: 第一阶段是从开工开始到竣工验收合格之前,这一阶段通常称为返修责任,即承包人对在施工中出现的质量缺陷,应当负责返修,禁止建筑施工企业以任何形式允许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使用本企业的资质证书、营业执照,以本企业的名义承揽工程,但是,除总承包合同中约定的分包外,必须经建设单位认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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