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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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晓红律师 2022-07-05 33 人收看
1、对于积极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并取得谅解的,综合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2、由此可见,一般受害者出具了谅解书的,法院都会考虑犯罪性质、赔偿数额、赔偿能力以及认罪、悔罪程度等情况,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八十六条机动车与机动车、机动车与非机动车在道路上发生未造成人身伤亡的交通事故,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在记录交通事故的时间、地点、对方当事人的姓名和联系方式、机动车牌号、驾驶证号、保险凭证号、碰撞部位,并共同签名后,撤离现场,自行协商损害赔偿事宜,积极赔偿但没有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30%以下,尽管没有赔偿,但取得谅解的,可以减少基准刑的20%以下,发生交通事故后,如果损失金额不大、未造成人身伤亡且双方对责任没有争议的,首先应该尽量对现场拍照后先行转移到不影响他人通行的地方,避免造成交通堵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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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的财产损失不包括哪些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黄东洁

    交通事故的财产损失不包括哪些

    内容:《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交通事故中的财产损失是否包括被损车辆停运损失问题的批复》中指出:在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中,如果受害人以被损车辆正用于货物运输或者旅客运输经营活动,要求赔偿被损车辆修复期间的停运损失的,交通事故责任者应当予以赔偿。除法律规定的间接财产损失赔偿外,如交通事故而发生的停产、停工、合同不能履行等损失不能计算在内。一)直接财产损失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包括:损坏的车辆、车载货物和物品、设施等,以及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牲畜;上述直接的财产损失由侵权人赔偿。车辆贬值损失是指在道路交通事故中因车辆的损害导致车辆价值的降低。那么交通事故的财产损失不包括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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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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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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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

    李孟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孟阳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

    内容:第三条道路交通事故分为财产损失事故、伤人事故和死亡事故。死亡事故是指造成人员死亡的道路交通事故。第四条道路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应当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第七条交通警察处理道路交通事故,应当按照规定使用执法记录设备。第十二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人员、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按照本规定处理。驾驶人已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或者受伤无法行动的,车上其他人员应当自行组织疏散。那么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的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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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许瑞林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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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安全法》实施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由哪些新的规定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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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翁玉素

    《安全法》实施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由哪些新的规定

    内容:《安全法》详细规定了交通事故当事人、医院以及交通管理部门的救治义务,最大程度的的保护在事故中受伤人员的生命安全。(二)规定了交通事故的简易处理程序,加快交通事故的处理速度。《安全法》实施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不再制作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而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作为处理交通事故的证据。同时,取消了当事人对交通事故认定书的复议。《安全法》第一百一十九条规定了“交通事故”是指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安全法》规定,机动车与行人或非机动车之间发生交通事故的,有机动车一方承担损害赔偿责任。那么《安全法》实施后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由哪些新的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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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4270人收看
  • 冯清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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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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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中的死亡、受伤、财产损失的规定

    于海明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于海明

    交通事故中的死亡、受伤、财产损失的规定

    内容:交通事故中的死亡、受伤、财产损失的规定交通事故中的死亡,根据公安部《关于做好交通事故统计工作的通知》规定:死亡是以事故发生7天内死亡为限,即7天内死亡的,按死亡事故统计,7天后死亡的,则不作死亡事故统计。交通事故的伤者在7天以外死亡的,虽然在统计上不作为重大交通事故统计,但对事故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追究却不受死亡时间的限制。事故的受伤者7天后死亡的,应依法对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肇事者追究刑事责任。那么交通事故中的死亡、受伤、财产损失的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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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王学瑞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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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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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有关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的权利义务关系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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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晓红

    有关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的权利义务关系

    内容:在《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中,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理交通事故的职责,没有关于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的要求。该条规定明确了交通事故中“财产损失评估”是当事人的权利,由“当事人自行选择”。那么有关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的权利义务关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2.04431人收看
  • 周春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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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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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财产损失该如何主张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刘晓红

    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财产损失该如何主张

    内容: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财产损失该如何主张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侵占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返还财产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赔偿。受害人因此遭受其他重大损失的侵害人并应当赔偿损失。那么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后财产损失该如何主张。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
    2022.02.09285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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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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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处理中对损害赔偿调解具体有哪些规定

    陈宗琼律师

    陈宗琼

    交通事故处理中对损害赔偿调解具体有哪些规定

    内容:财产损失较大的标准,由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与有关部门协商规定。发生一次死亡10人以上交通事故的,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派员到现场指导调查。当事人在申请中对检验、鉴定或者交通事故认定有异议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调解。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期限为10日。那么交通事故处理中对损害赔偿调解具体有哪些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
    2022.02.03905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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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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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的有关规定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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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元甲交通律师

    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的有关规定

    内容:”根据上述规定,交通事故的受害人,除因遭受人身伤害可获得必要的赔偿外,还可因其直接的财产损失而要求赔偿。同样,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直接损失的,首要的救济应当是恢复原状,惟有恢复原状不能时,采用折价赔偿的方式予以补救。经交管部门调查裁定,中巴车对交通事故负有全部责任。那么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的有关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2021.12.06451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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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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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起诉时效怎么规定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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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艳英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起诉时效怎么规定

    内容: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起诉时效怎么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七章、诉讼时效第一百三十五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一百三十七条诉讼时效期间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被侵害时起计算。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延长诉讼时效期间。第一百三十八条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当事人自愿履行的不受诉讼时效限制。第一百三十九条在诉讼时效期间的最后六个月内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障碍不能行使请求权的诉讼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诉讼时效期间继续计算。第一百四十条诉讼时效因提起诉讼、当事人一方提出要求或者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那么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起诉时效怎么规定。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林艳英律师
    2022.01.29327人收看
  • 邢颖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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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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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开始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开始的具体规定有哪些

    内容:交通事故赔偿调解的具体规定有哪些(一)《交通安全法》规定的相关内容有:对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对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道路交通事故,交通警察可以适用简易程序处理,并当场出具事故认定书。对交通事故致死的,调解从办理丧葬事宜结束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致伤的,调解从治疗终结或者定残之日起开始;对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调解从确定损失之日起开始。那么交通事故赔偿调解开始的具体规定有哪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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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02.03621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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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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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的权利人和义务人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张芸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的权利人和义务人

    内容: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的权利人和义务人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条款规定“具备资格的检验、鉴定、评估机构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备案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向当事人介绍符合条件的评估机构由当事人自行选择”。该条规定明确了交通事故中“财产损失评估”是当事人的权利由“当事人自行选择”。那么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评估的权利人和义务人。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
    2022.02.09742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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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合同纠纷、债权债务、建设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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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有误工费吗

    冯清琴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冯清琴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有误工费吗

    内容:交通事故财产损失有误工费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交通事故财产损失只对财产进行赔偿,是没有误工费的,只有造成受害人受伤才有误工费赔偿。受害人死亡的,赔偿义务人除应当根据抢救治疗情况赔偿本条第一款规定的相关费用外,还应当赔偿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死亡补偿费以及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那么交通事故财产损失有误工费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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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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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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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吴梦云

    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

    内容:《民法总则》第一百八十八条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自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满六个月,诉讼时效期间届满。由以上可知,交通事故造成财产损失的,其民事诉讼时效为3年。那么交通事故财产损失诉讼时效是怎么规定的。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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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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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如何界定交通事故中的死亡、受伤、财产损失?

    李维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李维

    如何界定交通事故中的死亡、受伤、财产损失?

    内容:死亡,根据公安部《关于做好交通事故统计工作的知》规定:死亡是以事故发生7天内死亡为限,即7天内死亡的,按死亡事故统计,7天后死亡的,则不作死亡事故统计。交通事故的伤者在7天以外死亡的,虽然在统计上不作为重大交通事故统计,但对事故责任人的法律责任追究却不受死亡时间的限制。事故的受伤者7天后死亡的,应依法对构成交通肇事罪的肇事者追究刑事责任。财产损失,是指道路交通事故造成的车辆、财产直接损失折款,不含现场抢救(险)人身伤亡善后处理的费用,也不含停工、停产、停业等所造成的财产间接损失。那么如何界定交通事故中的死亡、受伤、财产损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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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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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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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交通事故中的直接财产损失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崔玉君

    交通事故中的直接财产损失

    内容:《民法通则》106条规定,公民、法人由于过错侵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侵害他人财产、人身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根据上述规定,交通事故的受害人,除因遭受人身伤害可获得必要的赔偿外,还可因其直接的财产损失而要求赔偿。根据《民法通则》第117条的规定:损害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财产的,应当恢复原状或者折价赔偿。同样,交通事故造成他人财产直接损失的,首要的救济应当是恢复原状,惟有恢复原状不能时,采用折价赔偿的方式予以补救。那么交通事故中的直接财产损失。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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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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