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工程项目施工到一半换发包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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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感谢您对我的信任,针对您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您可以详细描述一下事情的整个经过,以便帮您分析解答。2、您也可以在平台点击【电话咨询】致电,专业人员帮您答疑解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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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需要备案生效吗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施工合同需要备案生效吗
内容:勘察合同,指发包人与勘察人就完成建设工程地理、地质状况的调查研究工作而达成的协议。国际工程合同,是指一国的建筑工程发包人与他国的建筑工程承包人之间,为承包建筑工程项目,就双方权利义务达成一致的协议。争议方在合同中未约定仲裁条款,发生争议后又未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依法将争议提交人民法院受理,由人民法院依据司法程序通过调查、作出判决、采取强制措施等来处理纠纷。通过上文介绍,当前不需要备案,依法签订的合同是在备案前已经生效的,不论是否备案,合同都是有效的。那么施工合同需要备案生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1.12.28615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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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感谢你的信任和咨询,针对你咨询的问题有如下建议,1你可以详细讲述一下事情的经过和原因,以便帮你分析判断。2你可以致电咨询我们,我们有专业人员帮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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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际施工人起诉总承包人(实际施工人起诉发包人和转包人)
王学瑞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实际施工人起诉总承包人(实际施工人起诉发包人和转包人)
内容:法律主观:实际施工人直接起诉发包方的法律依据是:因工程引起的纠纷,发包人一般只需起诉承包人,在审理中查明有挂靠、转包情形的,应追加实际施工人为共同被告,实际施工人与承包人对工程承担连带责任,建设工程司法解释规定: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2、实际施工人主张工程款的法律依据如下: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
王学瑞律师2023.12.28725人收看 -
许瑞林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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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刑事辩护律师您好,我想问一下大家在一个施工工地做一个小工程项目,合同书上边订的是每个月二十五号记量下月末发放工资,可如今早已超过十天了,老总一直托着,通电话呢老总说等工程项目竣工了一块付清,我该怎么做答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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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分承包管理模式分析探讨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分承包管理模式分析探讨
内容:”美国项目管理协会PMI给出的定义为:“项目是为了完成某一独特产品或服务而作的一次性努力。”1.2我国建筑工程项目管理特点建筑工程项目一般具有下列特点1.2.1建筑工程造价高,参与人数多,利益相关者多,对环境的依赖和影响都比较大,时间长,所以相对于其它的项目而言,其复杂性程度高。新颁布的建筑工程项目管理规范,也预示了项目管理的发展,要求建立完善的分包体系。那么建筑工程项目施工分承包管理模式分析探讨。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翁玉素律师2021.12.18302人收看 -
邢颖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合同纠纷、建设工程、民间借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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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么认定工程项目承包合同效力
陈宗琼律师
怎么认定工程项目承包合同效力
内容: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定义和种类建设工程合同是承包人进行工程建设发包人支付价款的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合同。那么怎么认定工程项目承包合同效力。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宗琼律师2022.03.02370人收看 -
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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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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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你好,根据你的描述,如果是转包,属于违法的。转包工程是属于违法的行为,不合法,转包主要有全部转包和肢解分包两种情形,不论是哪种情形,转包都是法律所禁止的。根据相关的建筑法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工程转包是不符合法律规定的,所以签订的转包合同是不受法律保护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 第二十八条 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转包给他人,禁止承包单位将其承包的全部建筑工程肢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他人。第六十七条 承包单位将承包的工程转包的,或者违反本法规定进行分包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可以责令停业整顿,降低资质等级;情节严重的,吊销资质证书。承包单位有前款规定的违法行为的,对因转包工程或者违法分包的工程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造成的损失,与接受转包或者分包的单位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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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变更的条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施工合同变更的条件
内容:不可抗力必须达到使合同无法履行的程度,才能作为变更合同的理由。勘察合同,指发包人与勘察人就完成建设工程地理、地质状况的调查研究工作而达成的协议。国际工程合同,是指一国的建筑工程发包人与他国的建筑工程承包人之间,为承包建筑工程项目,就双方权利义务达成一致的协议。签订施工合同,必须遵守国家法律,符合国家政策,并具备经批准的承包工程的初步设计和总概算,承包工程所需的投资和统配物资已经列入国家计划,当事人双方均有履行合同的能力等基本条件,以保证施工合同切实可行。那么施工合同变更的条件。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1.12.19572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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材料供应商起诉发包人案例(实际施工人起诉发包人案例)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材料供应商起诉发包人案例(实际施工人起诉发包人案例)
内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因发包人的原因致使工程中途停建、缓建的,发包人应当采取措施弥补或者减少损失,赔偿承包人因此造成的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如果建筑总承包被商砼供应商起诉,可以要求开发商承担相应的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 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四条: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在查明发包人欠付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建设工程价款的数额后,判决发包人在欠付建设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实际施工人以转包人、违法分包人为被告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供应商起诉发包人的法律依据是什么起诉发包人的法律依据是《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施工挂靠其他建筑施工企业,并以被挂靠建筑施工企业的名义签订建筑工程合同被起诉的,应将施工人和被挂靠建筑施工企业列为共同被告,被挂靠建筑施工企业对施工人因承揽的工程不符合质量标准造成发包人损失的,应承担连带责任,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
姚平律师2024.01.03339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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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资承包施工的含义及主要形式
王熙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垫资承包施工的含义及主要形式
内容:垫资承包施工,是指在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承包人利用自有资金为发包人垫资进行工程项目建设,直至工程施工至约定条件或全部工程施工完毕后,再由发包人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施工承包方式。随着国内外建筑市场竞争日趋加剧,造成建筑企业带资承包、垫资施工已成为建筑市场的普遍现象。垫资施工主要表现为以下几种形式:全额垫资施工。工程项目建设完毕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按照约定支付工程价款;工程进度款不足额支付,造成部分垫资施工;承包人向发包人支付保证金,作为工程项目启动资金;约定按照形象进度付款。那么垫资承包施工的含义及主要形式。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王熙律师2021.12.18875人收看 -
刘晓红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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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交通事故、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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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工程项目承包合同避坑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工程项目承包合同,工程项目承包合同避坑
内容:工程项目承包合同是指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依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施工方案、材料设备等,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项目的建造、安装、调试等工作,并按照约定向发包人收取工程款的合同,1. 工程项目承包合同的定义工程项目承包合同是指承包人按照发包人的要求,依据发包人提供的设计图纸、施工方案、材料设备等,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工程项目的建造、安装、调试等工作,并按照约定向发包人收取工程款的合同,3、工程项目承包合同避坑在签署工程项目承包合同时,需要注意以下几点避坑:看清承包范围和内容:在签署合同时,要仔细确认承包范围和内容,确保自己能够承担相应的工艺量和成本。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3.09.28759人收看 -
李维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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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物业费纠纷、供暖费用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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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承包人能否暂停施工并主张停(窝)工损失?
林艳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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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承包人能否暂停施工并主张停(窝)工损失?
内容:【裁判案例 一】(2016)最高法民终259号三天津博海缘置业投资有限公司与北京住总第六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裁判要旨】如合同中未约定发包人逾期支付工程款承包人可暂停施工,及相应的索赔条款,或未在合理期限内提出索赔要求,但在约定后,发包人又同意工期顺延的,法院应当认定工期顺延,据此支持承包人关于停工期间产出的停工窝工损失,【裁判案例】(2019)最高法民终1134号四川省第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云南万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裁判要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约定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时,承包人有权按银行基准资金利息或按同期银行贷款利息主张30天以外的利息,而不得停工、怠工,故承包人以发包人未足额支付工程进度款为由主张停工损失与约定不符不予支持。
林艳英律师2023.06.29546人收看 -
陈宗琼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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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拖欠工程款 施工企业如何应对?
陈明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发包人拖欠工程款 施工企业如何应对?
内容:发包人拖欠工程款已经成为建筑行业的普遍现象,因而工程竣工后如何清收工程款,已经成为施工企业最头痛的难题。其实不然,示范文本通用条款虽然从各方面规定了发包人和承包人的一些权利义务,但还有很多是通用条款没有规定的,需要在专用条款中约定。但是,应当注意的是,第三人如果在收到法院协助履行通知后十五天内提出了书面异议,则法院不能对其强制执行。这时,承包人只能另外提起代位权诉讼,要求法院判决第三人向其履行债务。那么发包人拖欠工程款。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陈明月律师2021.12.27595人收看 -
张嘉娱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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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建设工程、合同纠纷、债权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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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中公路工程施工合同要备案吗
张芸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民法典》中公路工程施工合同要备案吗
内容:合同当事人携带相关资料到合同备案管理机构办理合同备案手续。备案机构审核合同当事人提供的合同备案资料,符合要求的,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发包方支付的是工程款,其中包含人工工资。勘察合同就是反映并调整发包人与受托地质工程单位之间关系的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都是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签订的,合同成立一般不需要批准。国际工程合同,是指一国的建筑工程发包人与他国的建筑工程承包人之间,为承包建筑工程项目,就双方权利义务达成一致的协议。所以说,《民法典》中公路工程施工合同需要备案。那么《民法典》中公路工程施工合同要备案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芸律师2021.12.28899人收看 -
任冰峰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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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建设工程、房产纠纷、债权债务、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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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企业工程项目部的财务管理初探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施工企业工程项目部的财务管理初探
内容:工程项目部应根据工程项目规模的大小、施工组织的特点、核算力量的强弱以及工程项目的地理位置等诸因素,成立相应的财务机构,配备财会人员,采取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体制。那么施工企业工程项目部的财务管理初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1.12.16345人收看 -
龙珊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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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没验收导致出错怎么办
崔玉君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工程项目没验收导致出错怎么办
内容:可以要求工程项目负责人以及监理人员承担相应责任、赔偿相应损失费用。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是施工全过程的最后一道程序,是建设投资成果转入生产或使用的标志,也是全面考核投资效益、检验设计和施工质量的重要环节。《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百八十一条规定“因施工人的原因致使建设工程质量不符合约定的,发包人有权要求施工人在合理期限内无偿修理或者返工、改建。经过修理或者返工、改建后,造成逾期交付的,施工人应当承担违约责任”。那么工程项目没验收导致出错怎么办。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崔玉君律师2021.12.19169人收看 -
姚平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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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合同工程承包人是谁(分包人 发包人 承包人三者的关系)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劳务分包合同工程承包人是谁(分包人 发包人 承包人三者的关系)
内容:综上所述,施工总承包是指发包人按照施工总承包合同约定,将工程项目的施工发包给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条件的承包人承包,由发包人支付工程价款,承包人可将所承包工程的非主体部分分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承包企业、将劳务分包给具有劳务分包资质的企业的一种工程承包方式,劳务分包作业,是指施工承包单位或者专业承包单位将其承揽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劳务分包单位完成的活动,禁止总承包单位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段建国律师2023.09.19991人收看 -
张旭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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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包人给实际施工人打欠条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发包人给实际施工人打欠条
内容: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欠条的标题一般由文种名构成,即在正文上方中间以较大字体写上“欠条”两字,工地老板给工人打欠条怎么写工地欠钱欠条的写法具体如下:标题,依据法律相关信息,在民法典施行后,发包人须在欠付工程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正规欠条怎么写标题。
孔孟廷律师2023.11.13377人收看 -
黄东洁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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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用案例】分包人与承包单位为挂靠关系,实际施工人该如何要回70万工程款?一次又一次的努力要账,却换来屡屡失败的结果,江先生就这样在挣扎与放弃中徘徊!一年多时间过去了,江先生可谓是“磨破了嘴,跑断了腿”,但工程款要账问题依然毫无进展!直到2023年1月,江先生咨询了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天用律师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给出详细的解决方案,这让江先生又看到了希望与曙光,燃起了要账的信心与勇气! 天用律师指导江先生收集合同、工程日志等全面的证据资料,启动“和解优先、以诉促调”的解决方案。立案程序推进的同时,成功申请财产保全。 对方账户被冻结后,迫于压力,主动提出和解的想法,天用律师优先谈判和解的预想尽在掌控之中! 经法院主持调解,江先生与孙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双方共同确认未付工程款总额为65万元,被告孙某于担保人银行账户解除查封日,通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转给江先生账户,在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情况下剩余5万元质保金,于调解书生效后一年内无息返还江先生。
邢颖 875评论 -
因拖欠工程款打官司,律师费谁承担? 在建工案件中发包人欠付工程款,承包人起诉后,在合同未约定律师费、保全费的情况下,能否主张律师费和保全费? 最高人民法院在一起建工案件的再审审查中给出回应。 法院经审理查明—— 2015年,万某挂靠在华宇公司名下承包工程,宏星房地产对此明知,仍与之签订《工程承包意向书》,将旧城改造工程发包给没有施工资质的万某。 2016年,宏星房地产与华宇公司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其后华宇公司与万某签订《内部承包协议书》,将旧城改造项目转包给万某。 但截至2019年11月,万某向宏星公司交付了案涉房屋,但一直未结清工程款,也未办理竣工验收。 万某向法院起诉,要求华宇和宏星承担连带责任,支付工程进度款686万,律师费20万,保全费用2.7万及逾期利息1657万。 一审法院判决—— 支持386万的工程款及相应利息请求;就律师费和保全费,因律师费、诉讼保全担保费均为万某在诉讼过程中自行支出的诉讼成本,该费用双方未有明确约定,且非因诉讼必须产生的费用,故其主张不予支持。 二审法院认为—— 关于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学才支付工程款是否正确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条:“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承包人请求参照合同约定支付工程价款的,应予支持”之规定,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某支付工程款。一审判决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向万某支付工程款386万正确,本院予以维持。 关于一审判决对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认定是否正确的问题。本院认为,关于万某主张的律师费200000元的问题。 尽管万某与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对律师费的承担并无约定,但华宇公司、宏星公司在工程已经被擅自使用的情况下,仍以各种理由抗辩,拖延承担支付工程款义务,属不诚信的诉讼行为,造成了司法资源的额外消耗和万学才的额外支出。 且万某因此次诉讼发生的律师费,既是其为对抗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拖延支付工程款行为的额外支出,也是其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所支出的合理费用。故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关于万某主张的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的问题。本案诉讼系因华宇公司、宏星公司欠付万学才工程款引起,万某为实现其债权,申请财产保全,并以保险公司提供保全保险的方式进行财产担保,系万某为实现其债权所支出的合理、必要费用,属于万某的损失。万某的此项上诉理由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判决,宏星房地产和华宇公司支付万某律师费200000元及保全担保费27746.71元。其它项予以维持。 华宇公司和宏星房地产不服,向最高人民法院申请再审。 最高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 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是否应承担律师费的问题。万某因诉讼所发生的律师费和保全费属于确定发生的支出,原审法院认为案涉工程已经实际交付使用,宏星公司、华宇公司拒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以致引发本案诉讼,宏星公司、华宇公司应向万学才支付万某为维护其合法权益所支出的费用并无不当。 故对宏星公司、华宇公司主张不应承担律师费的再审请求,本院不予支持。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43评论 -
工程款纠纷怎么起诉? 拖欠工程款纠纷起诉流程如下: 1、搜集跟涉案工程有关的全部证据材料,鉴于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周期长、投资大,大多数为隐蔽工程及专业性强等原因,所以我们在诉讼前必须花最大的精力收集、整理、分析证据资料,站在被告的、法官的角度多层次、多方位地进行全面分析,做到“知己知彼”,切忌盲目起诉; 2、证据资料准备充分后,确定诉讼方案,包括被告的选择和诉讼请求的确定问题。在被告的选择问题上,可以选择合同相对方以及违法分包或非法转包的发包人、提供担保的当事人作为共同被告;诉讼请求可能包括请求依法解除合同,支付工程款,违约金,逾期付款利息,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实际损失以及诉讼或保全费用等,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确定; 3、确定管辖法院。首先看双方当事人对争议解决机构有没有约定,没有约定的,应当根据关于合同纠纷案件的规定处理,即以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为管辖地。通过大量的案件分析发现,当事人在提起诉讼时,诉讼请求仅为工程款和(或)利息,再加案件诉讼费,很少提及违约金、律师费、停工、窝工、倒运、机械设备调迁、材料和构件积压等损失和实际费用。 债权人和债务人交换双方的证据,债务人就债权人的诉求作出应答。合同任意一方当事人均可以向法院提起建设工程合同纠纷诉讼。此类诉讼的管辖法院为被告住所地法院或合同履行地法院。但是如果合同中存在有效的争议解决条款,则需要按照该条款预订的方式解决工程款纠纷。例如:约定了仲裁的,就应当提交仲裁解决。约定了诉讼管辖法院的,就应当向约定的管辖法院起诉。
拖欠工程款怎么起诉 688评论 -
建设工程合同有如下几点是出于保护农民工利益而设计的: 1、给不给建设工程款不是看建设工程合同是否有效而是看建设工程是否验收合格 2、实际施工人(农民工)起诉发包人(代位权诉讼),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代位权之诉的例外) 3、建设工程价款的优秀受偿权是法定的(物权优先权的例外)
郭铭芝 842评论 -
建设工程合同有如下几点是出于保护农民工利益而设计的: 1、给不给建设工程款不是看建设工程合同是否有效而是看建设工程是否验收合格 2、实际施工人(农民工)起诉发包人(代位权诉讼),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代位权之诉的例外) 3、建设工程价款的优秀受偿权是法定的(物权优先权的例外)
郭铭芝 288评论 -
建设工程合同有如下几点是出于保护农民工利益而设计的: 1、给不给建设工程款不是看建设工程合同是否有效而是看建设工程是否验收合格 2、实际施工人(农民工)起诉发包人(代位权诉讼),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代位权之诉的例外) 3、建设工程价款的优秀受偿权是法定的(物权优先权的例外)冯清琴 960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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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合同有如下几点是出于保护农民工利益而设计的: 1、给不给建设工程款不是看建设工程合同是否有效而是看建设工程是否验收合格 2、实际施工人(农民工)起诉发包人(代位权诉讼),法院应当追加转包人或违法分包人为本案第三人(代位权之诉的例外) 3、建设工程价款的优秀受偿权是法定的(物权优先权的例外)
王学瑞 33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