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交通部门举报投诉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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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一凡律师 2022-07-05 808 人收看
交通律师咨询电话介绍《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 第三十九条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事故车辆,并开具行政强制措施凭证,第五十八条自检验报告、鉴定意见确定之日起五日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通知当事人领取扣留的事故车辆,以上就是小编整理的内容,按照规定交通事故责任划分后一般5日内就可以提车了,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会通知当事人过来领取自己的车子,不过以后开车的时候还是要多注意交通规则比较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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