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发生事故与单位无关协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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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变工种发生事故单位要不要赔偿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改变工种发生事故单位要不要赔偿
内容:1月29日公司以王某不胜任工作岗位、不遵守公司制度对其进行通报并解除劳动合同。王某认为公司变相强迫自己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自己月工资5000元工作9年5个月根据劳动合同法第87条公司应支付自己经济补偿95000元。本案中公司就变更工作岗位与王某未能达成一致的情况下单方命令王某调动工作岗位并将王某未到新岗位工作定性为不听从公司安排违反公司制度解除与王某的劳动合同这一做法不符合法律规定。因此公司与王某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王某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的请求成立。那么改变工种发生事故单位要不要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2.01.27477人收看 -
王学瑞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合同纠纷、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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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您好,与公司确认下,协商解决,如不能,可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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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是对于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是否应当保护现场并报警?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是对于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是否应当保护现场并报警?
内容: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有争议的,以及虽然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协商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应保护好现场并报警。那么发生财产损失事故,当事人对事实或者成因无争议,但是对于损害赔偿未达成协议的,是否应当保护现场并报警?。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2021.12.10204人收看 -
龙珊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交通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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驾驶公车发生交通事故由单位承担责任吗
张嘉娱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驾驶公车发生交通事故由单位承担责任吗
内容:驾驶公车发生交通事故由单位承担责任吗驾驶公车发生交通事故由单位承担责任。《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六十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当事人的行为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所起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确定当事人的责任。(一)因一方当事人的过错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承担全部责任;(二)因两方或者两方以上当事人的过错发生道路交通事故的,根据其行为对事故发生的作用以及过错的严重程度,分别承担主要责任、同等责任和次要责任;(三)各方均无导致道路交通事故的过错,属于交通意外事故的,各方均无责任。一方当事人故意造成道路交通事故的,他方无责任。那么驾驶公车发生交通事故由单位承担责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嘉娱律师2022.02.0395人收看 -
陈明月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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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超载后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能否拒赔
李楠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车辆超载后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能否拒赔
内容:保险公司不进行理赔的情况1、酒后驾车、吸毒、药物麻醉所致车辆损失和第三者责任。无证驾车与准驾车型不符都是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行为,当事人其行为,保险公司有权拒绝赔偿。任何交通事故发生的时候,如果要求保险公司理赔,客户都无权与第三者私下签订协议,保险公司只能按照客户的投保合同进行理赔。同理,被同一单位名下的车辆碰撞也不能通过第三者责任险得到赔偿。如果因为开车拖带一辆没有投保第三者责任险的车辆上路,与其他车辆相撞并负全责,保险公司不会对此做任何赔偿。那么车辆超载后发生交通事故保险公司能否拒赔。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李楠楠律师2022.02.03605人收看 -
段建国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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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债权债务、刑事辩护、建设工程、民间借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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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单位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谁来赔偿?
段建国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挂靠单位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谁来赔偿?
内容:从事营运的行业主出于行驶便利、经济结算快捷等原因,将私有机动车辆挂靠在某些单位,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很容易引起赔偿主体上的争议。如果我们仅依照立法、司法解释的有关规定,概然性地将挂靠单位也列为事故赔偿责任主体,显然与立法精神和物流行为理论以及客观实际相违背,因而要视具体情形而定。挂靠单位在这种情况下,既不是肇事车辆的所有者,又不是肇事车辆的受益者。因为此种情形下挂靠单位只是机动车(肇事车)的“名义主体”。因而不能追究挂靠单位的赔偿责任,这也是合乎侵权归责原则的要求的。那么挂靠单位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谁来赔偿?。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段建国律师2022.01.17496人收看 -
张芸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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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特大交通事故单位的义务
邢颖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发生特大交通事故单位的义务
内容:发生特大交通事故单位的义务 特大交通事故即特别重大交通事故,是指造成特别重大人身伤亡或者巨大经济损失以及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特大交通事故如何调查 (一)、事故报告单位 特大事故发生后,按照事故发生单位的隶属关系,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或者国务院归口管理部门组织成立特大事故调查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工作。那么发生特大交通事故单位的义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邢颖律师2022.02.04790人收看 -
林艳英律师
主任律师
擅长:婚姻家庭、房产纠纷、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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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是否应对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担责
张旭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单位是否应对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担责
内容:单位是否应对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担责虽然驾驶人驾驶公车办理的是个人事务仍然应该由用人单位承担责任但如果驾驶人员有重大过错或者故意的单位可以向驾驶人追偿。理由如下首先依据我国侵权责任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后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那么单位是否应对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担责。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张旭律师2022.01.281094人收看 -
元甲交通律师律师
主任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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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速发生交通事故,高速公路管理单位是否有赔偿义务
黄东洁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高速发生交通事故,高速公路管理单位是否有赔偿义务
内容:一、高速发生交通事故,高速公路管理单位是否有赔偿义务1、高速发生交通事故,高速公路管理单位是否有赔偿义务,要看高速公路管理单位是否有侵权行为而定:如果高速公路管理单位,没有履行安全保障义务,例如公路有路障没有及时清理、路面不平没有填补等,造成交通事故发生的,就有赔偿义务;如果交通事故的发生,和高速公路管理单位没有责任的,不承担赔偿义务,由交通事故责任人承担责任。那么高速发生交通事故,高速公路管理单位是否有赔偿义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黄东洁律师2022.02.04420人收看 -
赵金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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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单位有责任吗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职工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单位有责任吗
内容:依照本条例规定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那么职工下班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死亡单位有责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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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铭芝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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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长:建设工程、债权债务、交通事故、合同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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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其挂靠单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刘晓红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其挂靠单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内容:并且挂靠单位只为挂靠车辆提供服务对车辆不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是法律意义上的车主由其承担赔偿责任不符合立法原意。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其侵权行为人是营运车辆的驾驶员即实际车主而不是挂靠单位。作为名义车主的挂靠单位无法预知和控制事故的发生其既不是道路交通事故的侵权行为人也没有实施共同侵权行为的主观故意与交通事故的发生没有必然的因果关系并且挂靠单位与挂靠人之间实际上也不存在劳动关系或雇佣关系故挂靠单位不是当然的赔偿责任主体。那么挂靠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后,其挂靠单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吗。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刘晓红律师2022.01.281034人收看 -
孔孟廷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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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高速公路管理单位是否有赔偿义务
龙珊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高速公路管理单位是否有赔偿义务
内容: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高速公路管理单位是否有赔偿义务当事人有义务赔偿。依法不得进入高速公路的车辆、行人进入高速公路发生交通事故造成自身损害当事人请求高速公路管理者承担责任的按照侵权责任法第76条规定处理。由此可知在高速公路上发生事故如果管理单位未尽到相关义务权利人请求承担相应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以支持的。那么在高速公路上发生的交通事故高速公路管理单位是否有赔偿义务。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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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熙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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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生交通事故后签订的私了协议是否有效
吴梦云律师
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
发生交通事故后签订的私了协议是否有效
内容:但事后我父亲腿脚红肿医疗费花了1000多元现对方只同意按协议赔付1000元。律师解答首先你父亲和对方自行达成的交通事故赔偿协议是有效的。交通安全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联系本案事故发生时双方均认为未造成人身伤害因此未报告有关部门解决而自行协商赔偿并达成协议故该协议的有效性是有法律依据的。其次是否只能按协议赔偿这主要看协议对事故的事实是否作了认定。否则的话虽有协议但依法律赔偿金额高于协议金额的话仍应按法定赔偿金额赔偿。那么发生交通事故后签订的私了协议是否有效。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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崔玉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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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靠单位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谁承担呢
翁玉素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挂靠单位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谁承担呢
内容:挂靠单位在这种情况下既不是肇事车辆的所有者又不是肇事车辆的受益者。因为它无法对挂靠车辆行使正常管理权和支配权挂靠车辆的使用权、受益权和处分权都由挂靠人独立行使只要车辆所有者不违反国家强制性的规定挂靠单位无权进行干预。因为此种情形下挂靠单位只是机动车(肇事车)的“名义主体”。因而不能追究挂靠单位的赔偿责任这也是合乎侵权归责原则的要求的。那么挂靠单位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责任谁承担呢。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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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一凡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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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死亡的,应当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孔孟廷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单位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死亡的,应当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内容:2.如果是因用人单位以外的第三人侵权造成劳动者人身损害,还可以请求侵权第三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那么单位驾驶员发生交通事故受伤、死亡的,应当由谁承担损害赔偿责任?。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孔孟廷律师2022.02.03448人收看 -
吴梦云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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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事故处理协议书范本
姚平律师
北京市元甲律师事务所
工伤事故处理协议书范本
内容: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申请的,工伤职工应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申请。在完成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程序后,可确定具体的赔偿标准。那么工伤事故处理协议书范本。大律网小编为大家整理如下相关知识,希望能帮助大家。
姚平律师2022.01.09224人收看 -
翁玉素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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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事货车工作的司机J先生,在运输货物途中发生交通事故不幸身亡,家属为赔偿款惆怅不已,于是找到元甲律所希望快速解决。元甲律师与涉事公司、保险公司等谈判和解,最终达成和解协议,帮助家属获得赔偿款合计160万元。元甲交通律师 487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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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但用工单位不承认存在劳动关系,不配合办理工伤程序,怎么办?元甲律所专业处理,劳动仲裁委已成功确认劳动关系,赔偿事宜正在顺利进行中!
元甲交通律师 640评论 -
【天用案例】分包人与承包单位为挂靠关系,实际施工人该如何要回70万工程款?一次又一次的努力要账,却换来屡屡失败的结果,江先生就这样在挣扎与放弃中徘徊!一年多时间过去了,江先生可谓是“磨破了嘴,跑断了腿”,但工程款要账问题依然毫无进展!直到2023年1月,江先生咨询了北京天用律师事务所,天用律师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给出详细的解决方案,这让江先生又看到了希望与曙光,燃起了要账的信心与勇气! 天用律师指导江先生收集合同、工程日志等全面的证据资料,启动“和解优先、以诉促调”的解决方案。立案程序推进的同时,成功申请财产保全。 对方账户被冻结后,迫于压力,主动提出和解的想法,天用律师优先谈判和解的预想尽在掌控之中! 经法院主持调解,江先生与孙某自愿达成调解协议: 双方共同确认未付工程款总额为65万元,被告孙某于担保人银行账户解除查封日,通过建设工程有限公司转给江先生账户,在质保期内无质量问题情况下剩余5万元质保金,于调解书生效后一年内无息返还江先生。邢颖 522评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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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私了”后,还能反悔吗? 2021年2月28日,原告赵某驾驶的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车辆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原告赵某委托其丈夫即原告刘某处理与被告的纠纷。 原、被告双方协商原告预付给被告50 000元,用于被告的车辆修理、入院检查,预付的款项多退少补。 事故当天,刘某通过银行账户将50 000元转入指定的张乙(张甲的妹妹)的银行账户。现刘某、赵某以张甲、张乙、孙某治疗伤情及修理交通事故中受损车辆仅花费12 000元、余款38 000元拒不返还构成不当得利为由提起诉讼,要求返还上述38 000元款。 张甲、张乙、孙某辩称:案发时,赵某存在酒驾嫌疑,当时刘某为了平息该交通事故,阻止张甲报警,并提出支付5万元款项后私了此事。 法院审理 法院经审理查明:2021年2月28日17时许,原告赵某驾驶宝马车辆与被告张甲驾驶的长城车辆发生碰撞,同日17时04分,张甲拨打122电话报警。此后,原告刘某、第三人孙某分别赶到现场协商处理,被告张甲入医院治疗。因刘某劝阻,张甲取消报警。经协商后,刘某于同日19时12分许将50 000元款项转至张乙银行账户。张乙收到上述款项后随即转给张甲。 此后,自2021年7月5日至2022年11月17日,刘某因支付50 000元款项,以张乙、孙某、张甲等构成不当得利为由先后四次向法院起诉,其中,两次以撤诉结案,两次以当事人不适格驳回起诉。 法院一审判决:驳回刘某、赵某的诉讼请求。宣判后,刘某、赵某提出上诉。二审过程中,刘某、赵某自愿撤回上诉,法院二审裁定:准许刘某、赵某撤回上诉。一审民事判决自本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发生法律效力。 法官说法 本案案件标的额较小,只有3万余元,但双方当事人对于案件事实争议较大,这也是所有不当得利纠纷案件的共同特点。原告一方认为,其支付给被告的5万元款项是处理交通事故的预付款,在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多退少补;被告一方则认为,原告所支付的5万元款项是一次性处理交通事故的所有费用,不存在多退少补,且原告赵某当时系酒后违法驾驶车辆。 本案中关于款项的交付仅系口头协商,双方没有出具书面证据,双方当事人也不能提供现场目击证人出庭作证,因此,给案件审理和事实认定带来较大的难度。在该案件审理之初,主审法官曾考虑根据如下思路作出处理:以原告没有证据证实交付的5万元系预付款后期多退少补,径行驳回其诉讼请求。 此后,主审法官经过慎重考虑后认为,根据上述思路,固然可以对案件作出快速处理,处理结果也不违反法律规定,但由于没有对存在争议的事实作出认定,所以难以让当事人信服,社会效果也不好。因此,应当在根据双方当事人所举证据认定事实的同时,还应根据生活经验、人情世故、法律法规,在最大程度上对存在争议的事实进行还原和推定,据此结合相关法律规定,作出公正合法的判决,力争取得更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一、作为原告一方的当事人,在被告不认可其提出的诉求及事由的情况下,如果其所举证据不能证实其主张的事由,依法须承担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原告刘某、赵某主张,其支付的50 000元款项,是供张甲修理车辆及住院治疗伤情费用、剩余(不足)部分多退少补,张甲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花费12 000元左右,剩余的38 000元款项应作为不当得利予以返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因他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受损失的人有权请求其返还不当利益。”第九百八十五条规定:“得利人没有法律根据取得不当利益的,受损失的人可以请求得利人返还取得的利益,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为履行道德义务进行的给付; (二)债务到期之前的清偿; (三)明知无给付义务而进行的债务清偿。”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即:谁主张,谁举证。在本次庭审中,刘某、赵某所提交的主要证据是刘某通过张乙向张甲转账的银行交易明细一张,该证据仅能证明存在转账的事实,无法证实其曾与对方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事实,其所提交的先前起诉案件庭审笔录一页也仅能证实张甲在该案件庭审中曾自述购买车辆花费70 000元、维修车辆花费10 000余元、治疗伤情花费检查费用2 000余元且伤情尚未痊愈。综合原告所举以上证据,无法证实其曾与张甲达成50 000元款项用于维修车辆及住院治疗后余款多退少补的口头协议的事实。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九十条第二款规定:“在作出判决前,当事人未能提供证据或者证据不足以证明其事实主张的,由负有举证证明责任的当事人承担不利的后果。”刘某、赵某作为对其所主张的被告构成不当得利的事实负有举证责任的原告一方,所举证据不能证实上述事实,故依法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对其不利的法律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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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驾司机驾车撞人,谁来担责? 2020年11月的一天晚上,马某赴宴饮酒后欲回家,因是开车来的,其便登陆某科技公司运营的出行小程序中的“代驾”板块发出订单,过了不久由某人力公司管理的代驾员赵某接单并赶来,按照订单路线送马某回家。 不料,车辆刚行驶到通州区某路段时,正遇胡某和朋友共三人横过道路,赵某刹车不及将胡某和朋友撞倒,造成车辆损坏,胡某等三人均受伤。 事故经交管部门认定,赵某为全部责任,胡某等三人均为无责任。胡某伤情经过鉴定为轻度智能障碍,日常生活有关的活动能力极重度受限符合七级伤残;右上肢肌力IV级符合八级伤残;开颅术后符合十级伤残(综合赔偿指数50%)。 事发后胡某找到车辆使用人马某、代驾员赵某、出行小程序的运营方某科技公司、代驾平台的服务提供方亦即赵某的雇佣单位某人力公司、车辆三者险的保险公司协商赔偿问题,但未达成一致意见,后胡某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某科技公司、某人力公司、赵某、马某、某保险公司共同赔偿各项损失1187976.1元。 庭审中,某科技公司辩称自己仅是代驾交易平台的经营者,为用户和服务方提供信息服务,劳务公司为代驾服务提供方,根据相关规定对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和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作出了明确的区分和规定。因此,某人力公司是网络商品交易及有关服务的经营者,答辩人仅为第三方交易平台经营者,并非适格被告,亦非侵权人,不承担责任。 某保险公司辩称愿意在保险限额内赔偿,但是本次事故伤者较多,共用保险限额。某人力公司辩称先由保险公司理赔,司机赵某系职务行为,针对超出保险范围外,应由司机赵某承担的赔偿责任答辩人愿意承担。赵某、马某表示由法院依法处理。 法院审理 本案审理过程中,双方对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强制险和商业三者险限额内赔偿金额并无异议,但是对于谁是超出保险理赔限额之外的赔偿责任主体、作为第三方交易平台的经营者某科技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存在争议。 本案中某人力公司一方面作为平台内代驾服务的提供方应当承担服务提供者的民事责任,另一方面作为代驾司机赵某的雇佣单位,亦应当承担雇主责任。而关于某科技公司的责任认定,其作为某出行交易平台中为用户和服务方提供代驾信息服务的主体,主要起到交易撮合、信息发布等服务,具有对平台内经营者资质进行审核的义务,在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提供的代驾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情况下需要与某人力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但是在本案中,代驾司机赵某所持驾驶证合法有效,且未有法律强制性规定的不宜驾驶情况,代驾司机于事故发生之前亦处于平稳驾驶环境,故无证据证明某科技公司未尽到审核义务,某科技公司也无法预知事故的发生,故某科技公司在本案中不承担法律责任。 综上,原告因本次事故造成的合理损失,应由赵某的用人单位也即平台内代驾服务提供方被告某人力公司赔偿。故某人力公司及肇事车辆保险公司应当对原告的合理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最终,通州法院判决原告保险限额之外的合理损失费用由某人力公司承担,驳回原告的其他诉讼请求。判决做出后,原被告双方均未提起上诉。本案现已生效。
元甲交通律师 376评论 -
三方发生交通事故如何赔偿: 1、交通事故三方同等责任。三方交通事故两方同等责任一方次要责任,其中负同等责任一方死亡一人,其他两方交强险分别最高可以赔偿身故方11万的死亡赔偿限额。有产生医疗费用,还可以分别赔偿最高1万元的医疗费用。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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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在线咨询:小区内发生的交通事故不属于道路交通事故? 对于小区内的道路发生的交通事故,原则上应当作为普通民事侵权行为,不属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管辖和职责范围。其损害赔偿事宜,应由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依法提起民事诉讼。 如果当事人要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进行调解,公安机关原则上也可以接受。为了方便事故当事人及时解决纠纷,如果当事人向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案的,公安机关可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的有关规定执行。即指车辆在道路以外通行时发生的事故,应当参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处理交通事故等相关规定处理,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接到报警后,应当立即派交通警察进行现场处理,搜集证据,进行相关鉴定;根据事故现场勘察、检查、调查情况和有关的检验、鉴定结论,制作交通事故认定书;接受当事人的请求,对当事人之间关于交通事故损害赔偿的争议进行调解,赔偿标准参照交通事故的赔偿标准执行,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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