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法院判35万无力承担怎么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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冯清琴律师 2022-07-05 556 人收看
第三条因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的召开、选举、表决等属于业主自治范围内的事项而发生的纠纷,不属于本意见所称的物业服务合同纠纷,第五条物业服务人与业主委员会因双方所签订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权益的事项发生争议,物业服务人对业主委员会提起诉讼的,应予受理,第十二条业主委员会虽未经业主大会授权或者同意,擅自订立、变更或者解除物业服务合同,但在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经过业主大会追认的,该行为有效,第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以隐瞒或者伪造有关资质、资格证书等形式骗取签订物业服务合同的,业主委员会可请求依法变更或者撤销物业服务合同或者部分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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